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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官司还得睁大眼睛-三类律师要慎选

发布时间:2015-06-01      来源: 上海法治报    点击:

当你遇到的法律纠纷到了非打官司不可时,可能就需要聘请一位律师来提供帮助了。对一般当事人而言,他们往往是第一次遇上这样的情况,不知道选择律师甚至比打官司本身更重要。

 

无奈的是,他们往往缺乏甄别律师的能力,只是听别人的推荐或者熟人的介绍,不假思索地选择律师。

 

法律界有句话,叫做“选对律师就等于胜诉了一半”,要是选错了律师,后果就可想而知了。

 

那么,什么样的律师要谨慎以对呢?

 

粗略来看,我认为大致有以下三种:

首先,要谨防“关系论”律师。

 

有些律师喜欢炫耀与司法机关有特定关系,这是典型的忽悠。如今司法的透明度越来越高,监督力度也在加大。炫耀关系的律师,反而是对业务不自信和无能力的表现,阳光司法之下,关系起不了多大作用。

其次,要慎对一味迎合委托人、声称包打赢官司的律师。

 

通常,当事人决定委托律师之前都会询问,打赢官司有多少把握,或者直接问官司能不能赢。

 

如果律师一味迁就委托人,不分析案件中的是非就回答可以赢,那么,他就不是你应该信任的律师。

 

律师只是帮助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利益。法律体现着一种公平和平衡,包打赢官司的律师是不存在的。

最后,一味压低价格接案的律师也要谨慎。

 

当事人有委托意向后,一定会问到律师服务的价格问题。

 

正常来说,民事案件的律师收费除了看案件所涉金额大小(法律上称作“标的”)外,还需要考虑办案所需花费的成本、时间和精力,以及考虑案件的复杂程度等因素。

 

刑事案件则要看具体涉嫌的罪名、案件所处的阶段、案情繁简和难度大小等情况。

 

如果收费太低,很可能让律师对当事人的案件不予重视或者不愿投入更多精力。

 

当事人选择律师不是为了省钱,而是为了赢得诉讼。因此,不分具体情况报低价的律师,也不一定是适合你的律师。

 

撰稿 | 河北刘爱国律师事务所刘爱国

来源 | 2015年6月1日《上海法治报》



(责任编辑:郑源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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