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拟法庭出新意,律法新解入人心-浙理法政党建委桃源新邨普法新
发布时间:2015-07-11 来源: 浙江理工大学法政学院党建委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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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拟法庭出新意,律法新解入人心
——浙理法政党建委桃源新邨普法新创想
近日,浙江理工大学法政学院党建委暑期社会实践小分队的19名大学生走进了浙江嘉善桃源新邨文化礼堂,深入群众,为社区居民开展了一场别出心裁的普法宣传,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制精神。
一、 活动背景
为响应党和国家法制宣传进社区的号召,浙江理工大学法政学院的学生践行“八字真经”,来到嘉善县姚庄镇桃源新邨进行普法宣传。桃源新邨是姚庄新农村建设的典范,非常重视普法宣传。然而这里的居民以老年人和孩子偏多,而且大部分由农村而来,法律知识基础较薄弱,属于容易受到权益侵害的群体,并且对太书面形式的普法宣传接受度比较低。有鉴于此,此次活动小分队希望能通过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年轻人变通的思维,采用生动有趣、贴近生活的方法,举办“微课堂”和“微法庭”,开展了一场别开生面的社区普法活动。
二、活动创新内容:
1.“接地气”法条+方言讲解
农村老人属于弱势群体,在社会上的声音很微弱,容易受到权益侵害却不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并且对于法律知识的接受度较低,对太书面形式的法律知识有理解和运用上的困难,需要社会的特殊保护。针对这样的现实情况,小分队成员粹选生活中最常用的法条,用最精炼的文字进行展示,并进行生动的案例类比讲解。例如远程购物七天无理由退货条款、“霸王条款”一律无效,婚姻家庭继承法等最“接地气”,居民生活中最容易用得上的法条。同时,参加宣传活动的当地志愿者用方言给老人进行讲解,填平了因语言造成的鸿沟。如此“双语”讲解,让参加此次普法宣传的老人觉得简明易懂且有意义。
本次活动针对当地老人众多的情况,对《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的落实情况进行了一定的调研。在宣讲会上,小分队重点阐释了《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7条的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赡养人,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为打消老人的疑虑,实践团成员提供了维权热线,并耐心梳理了维权流程。

2.“模拟法庭”进社区
小分队成员借用模拟法庭直观的表达力,运用形象的表演与专业的语言,通过扮演当事人、律师与法官等法庭角色,厘清争点,辨明疑难,将蕴含于法条中的价值取向投射到生活的是非曲直当中,有理有据,有情有节,为桃源新邨居民倾情诠释了新消法、婚姻法与债权法的几大亮点得到了居民的一致好评。
小分队成员精选了真实案例,排练模拟法庭,重现审判现场。以消费维权、婚后财产分割及债权责任为切入点,用专业出彩的诉讼演绎博得满堂喝彩,普及法律新知。特别是关于婚姻家庭方面的“礼金”问题,让不少对于同类问题一头雾水的居民对法律规定有了新认识。通过真实案例的演绎,居民们不再认为法律是高高在上遥不可及的事物,法律就在身边,权益需要自己去维护,真正地提高了居民的维权意识。

三、活动意义
通过最通俗易懂,最接地气的方式来进行社区普法,既能让大学生“学以致用,用以促学”,也能让社区居民真正获取法律知识,提高法律意识。“模拟法庭进社区”,不仅丰富了普法宣传的内容、创新了普法宣传活动的形式,同时也让桃源新邨居民提在遇到法律困境时,以情用法,以法维权。桃源新邨居民王先生认为,这是他所经历的最为精彩的普法宣传,他欢迎并且由衷期待有更多的大学生用专业知识给他们带来更多的惊喜。
这次活动也让当代大学生走出书本,走向社会,真正做到在生活中学习,在学习中进步,实现当代大学生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双向共赢。此外,小分队成员也对《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落实情况有了一定的了解,在此基础上进行了深入的思考。老年人权益保障,不能仅沦为“道德义务”,这实际上是一种底线伦理,一种最低限度的善。在社会主义价值观前所未有地焕发出活力的今天,我们更应该提倡敬老、爱老,呼吁社会各界多方支持,将《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的概然性规定落到实处。


(责任编辑:郑源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