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三明中院进一步增强为经济发展大局服务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制定并实施《优化金融服务化解信贷纠纷“十条措施”》、《关于为推进金融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成立金融审判专门合议庭,建立快立快审“绿色通道”, 对金融机构诉讼费实施缓减免措施,以务实举措,拓展优化金融司法服务,促进金融行业发展,为我市金融市场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司法服务环境。
为营造良好的金融法治环境,9月11日,三明中院在市金融办设立“金融司法服务中心”,选派民商事审判经验丰富的3名法官在金融司法服务中心驻点办公,为金融发展搭建专业化司法服务平台。为提供“点对点”的金融司法服务,开通金融司法微信服务平台,提供风险提示、案件查询、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服务。据悉,全市十二个基层法院也将在近期内设立金融司法服务中心,在三明中院金融司法服务中心指导下开展工作。
金融司法服务中心主要职能是与市金融办对接,协助完善金融运作机制;拓展司法服务职能,指导金融机构开展金融风险防范和化解工作;接受金融机构网上网下法律咨询,实现对金融部门司法服务“无缝对接”;协调金融办、金融机构、企业各方调处金融矛盾纠纷,维护和保障金融安全。
9月16日,全市法院金融审判工作座谈会在市中院召开,分析金融审判工作面临的形势,交流做好司法服务防控金融风险经验。会议强调,要强化领导,院长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部署落实优化司法服务防范金融风险的相关工作;要全力化解,促进金融稳定良性运行,完善金融纠纷多元化解的“大调解”工作机制;要密切配合,提高不良贷款处置效率,实行金融纠纷案件单列滚动管理,建立台账和“一周一报”工作制度,实行“一案一策”;要履行职能,严厉打击非法集资、贷款诈骗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活动,坚决依法制止通过诉讼逃废金融债务等违法行为,对相关人员及时采取拘留、判刑等法律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