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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像秋菊那样打官司,律师告诉你该注意哪些事儿

发布时间:2015-11-10      来源: 律伙伴    点击:

作者:杨文战,来源:律伙伴

  《秋菊打官司》于1992年上映,该片主要讲述了农村妇女秋菊为了一口气,讨个说法向村长踢伤丈夫的事情提起复议并最终诉讼的故事。作为没有诉讼经验的普通人秋菊,到法院参加诉讼后会发现,有些事情和原来想的是不一样的!有一些事情,如果没注意,最后可能会吃大亏的!提醒您最需要特别注意的几件事儿!

  一、打官司最重要的是准备证据

  法律上的事实,是由证据组成的,而不一定是真正的事实!

  真正的事实是什么,除了当事人以外,没人知道。法院认定的事实,是证据组成的事实,所以,要说服法官,请用证据说话!

  经常有人神情激动地拍着胸脯大声说“我说的全是事实!”“我一辈子没说过谎”,碰到这种情况,法官或律师通常是不为所动,冷静地问一句“证据呢?”(大家可以自己脑补一下这个场景)

  有的人确信自己说的是实话,反而忽视了举证,最后吃亏。到法院要记住两句话“口说无凭”、“谁主张,谁举证”。

  当然,案件的举证工作是个专业的活儿,如果案情重大或案情复杂,还是找专业律师帮助为好。

  二、庭审笔录要核对后再签字

  审理时书记员会记录审理过程。审理结束后,会要求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字。很多人觉得法庭记得不会有错,连看都不看就签字。这是不对的!!

  一定要核对,要看书记员记录的自己在法庭上说的话是否准确。记得不太全、或个别内容措辞上的调整,如果不影响意思,不必要求调整。但如果笔录内容与你本意不符,一定要提出来要求更正!

  俗话说“一字入公门,九牛拔不出”,就是说这很重要!

  杨律师代理上诉和申诉案件时,常有败诉的当事人都声称自己在法庭上说的一些关键内容在判决中没有体现,但事后去调取庭审笔录却根本没发现所谓的关键内容。也有说法院笔录记错了,但却没法解释自己为什么在记错的笔录上签字确认!

  三、为什么审理后迟迟不判决?

  常有人问:杨律师,我的案子开庭都过了一个月,法院怎么还没动静?

  法官手里原案子可不是一个两个,所以,当庭判决或开庭后几天就出判决的情况很少见!也没有法律规定,一个案子要开庭后多长时间出判决。

  当然,从立案到判决,法官的时间也是有限制的:

  简易程序(一个法官审),应该在立案后,三个月内判决;普通程序(三个法官审)应该在立案后,六个月内判决。按简易程序审理的案子,审理中发现案情复杂的,可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只要在审限内,开几次庭、什么时候判决,完全是主审法官来定。当然,有些案情复杂的,可能会有审限延期或中止计算的情形。

  四、对一审判决不服怎么办?

  除《民诉法》162规定的小额诉讼是一审终结外,我国是二审终审制,一审判决下达后,不服的一方可以上诉。一方上诉的,一审判决就不生效。

  需要注意的是,判决一旦作出,您再有意见跟一审法官也没必要纠缠,他没法改的,只能是上诉到二审见分晓。

  这时要注意以下问题:

  1、要签收判决书并注意签收日期。

  对判决不服,拒绝签收绝对是错误的!拒绝签收的后果是你可能拿不到判决书,不好依据判决书准备上诉!

  判决书上的日期可能同发放日期不同,要注意按收到判决书的日期签收,这决定着上诉期限,很重要!

  2、对判决不服,要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上诉!

  对判决不服上诉期为15天,对裁定不服的上诉期为10天,在判决和裁定的最后一部分内容中会有相应的提示。从领取相应文书的次日起算。当然,可能的话尽早办理,别赶最后一两天出意外无法办理,导致丧失权利!

  结语

  本文列举了部分常见的问题,希望能让大家对诉讼有一些基本的了解,以免有一天碰到情况觉得无从应对。

  但诉讼是件专业性比较强的事情,很多缺乏诉讼经验的人由于种种原因出现失误,事后悔之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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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郑源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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