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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遇“警察”来查房抓嫖,记住这些做法是错误的!

发布时间:2017-07-26      来源: 法律小常识整理    点击:

出门在外住酒店,有时会突然遭遇“警察”查房抓嫖,如果遇到此类情况,你知道该如何应对吗?
 
当遇到人民警察盘查,该怎么做?
 
在刑事案件即将发生或者正在发生时,允许警察进行临时性的人身控制,是警察执法权的重要内容。警察临时人身控制权最常见和最重要的是盘查、留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第九条规定: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当场盘问、检查;经盘问、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将其带至公安机关,经该公安机关批准,对其继续盘问:
 
(一)被指控有犯罪行为的;
 
(二)有现场作案嫌疑的;
 
(三)有作案嫌疑身份不明的;
 
(四)携带的物品有可能是赃物的。
 
对被盘问人的留置时间自带至公安机关之时起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至四十八小时,并应当留有盘问记录。
 
根据该规定,公安对违法嫌疑人有临时限制人身控制的权力,而且行使盘问、留置权要求并不高,这也是警察发现违法行为或预防违法行为发生的重要方式。遇到暴力抵抗的结果必然只会增大警察对违法嫌疑人的怀疑,受到更严厉的人身控制,这时无论你有多高的学历、多么能言善辩,都须服从警察的现场控制,然后根据要求如实回答民警提问,提供身份证明材料,配合民警执法。
 
督促民警规范执法是公民的权利,但配合民警执法也是公民的义务,只有对规则都有相同的理解,涉事者和旁观者才能在相同的语境中对话,才不会出现谣言和中伤。遇到民警执法,尊重警察并遵守警察现场指令才是公民该有的素养。
 
场景1
小明去一足浴店正常消费,没有参与任何性交易,突然一群不明身份的人破门而入,自称警察,说此店涉嫌卖淫,要将店内所有人带走调查……小明应该怎么办?
 
错误做法:侍机逃跑。如果对方是警察,逃跑意味着警察可以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制服”小明,这样小明的精神、肉体上都可能受到极大创伤。
  
错误做法:偷录视频、打电话给家人或报警,要求查验对方身份。如果此店是犯罪现场,便衣不用出示拘留证,可以现场执法(口头传唤)。传唤时会搜身,也会没收小明的手机。而且,法律没有给公民核查警察证真伪的权利。这种情况下,如果小明不配合,就是妨碍公务了。
 
正确做法:警察执法的第一件事就是表明身份。如果是便衣,小明可以要求对方出示警察证,如果小明身在可能是犯罪现场的足浴店,配合是最好的做法。如果小明不反抗,而警察还对小明动手,警察的行为就违法了,属于刑讯。如果认为对方身份可疑,小明可以高声呼救,要求他人(如围观群众)报警。
  
解释:法律规定,警察抓捕犯罪嫌疑人,第一控制,第二搜身,暂扣通讯设施,如果小明拿手机报警或联系他人是不被允许的。但他人可以报警。
 
场景2
其他条件不变,小明确实参与了性交易。
 
错误做法:拒捕、逃跑。拒捕是不明智的选择。根据刑诉法,如果警察发现小明在犯罪现场,有任何犯罪行为(卖淫嫖娼属于违法),正在进行或刚完成,不用任何法律手续,可以把小明带去派出所或公安局。而嫖娼最多十五天拘留。
  
错误做法:想办法贿赂警察,寻求私了。
  
正确做法:去派出所,不要接受半路给钱调解。办案区都有24小时监控(录音录像)。小明的基本人权是有保障的,有权利喝水、吃饭、睡觉等,不用担心被刑讯逼供。
 
提醒:1、《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情况复杂,依照本法规定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2、及时索要处罚文书!
 
很多人感觉嫖娼被抓挺丢人,不好意思向行政机关索要相关法律文书,如因嫖娼被处罚,要及时索要行政处罚通知书,如不服行政处罚,可以进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来维权。
 
场景3
场景3:酒店房间里,有自称警察突然敲门。
 
错误做法:无论小明是否在进行性交易,不开门都是错的。因为不开门构成妨碍公务,可被治安拘留。
 
正确做法:致电酒店,并要求警察叫上酒店职员作见证人,再开门。通常酒店和警方合作比较密切,这样也可避免不必要的误会。确定酒店方有人陪同该警察,则在对方出示证件后(通过猫眼辨认)开门接受问询。需要注意的是,除非举报,通常警察是不会主动查房的。
  
至于旅馆房间这样被认定为公共场所的地方,在警方看来“正是进行‘黄、赌、毒’等违法行为的高危地点”。为阻止卖淫嫖娼,公安部门可以例行查房,但是必须符合相关规定,不能无中生有,不能在没有足够证据的情况下,深更半夜反复查房,将旅客作为犯罪嫌疑人拘传,更不能仅仅因为没有结婚证,就对旅客擅自传唤或者采取强制措施。
 
提醒:如何正确辨别真假警察?
 
全国各地曾发生多起冒充警察抓嫖进行敲诈的案例,在遇警察查房时一定要认真进行辨识,一般极力说服当事人私了,花钱消灾的,基本都是假冒警察来进行诈骗的。
 
警察查房抓嫖可能出现两种情形:一是身穿警服进行执法,警服必须有警衔、警号、胸徽、臂章4种警用标志。其中任一标志不符合警察配置,都说明着装人不是警察。
 
 
 
另一种就是便衣警察:依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现场制止违法犯罪行为操作规程》第六条:采取处置措施前,公安民警应当表明身份并出示执法证件,情况紧急来不及出示执法证件的,应当先表明身份,并在处置过程中出示执法证件;着制式警服执行职务的,可以不出示执法证件。所以,在遇到便衣警察查房时不要害怕,请让对方出示警官证。
  
场景4
场景4:在其他公共场合,比如马路上,遭遇警察盘问。
 
正确做法:在公共场合遇到警察盘问时,应要求警察出示警官证,并配合警察的盘问、检查。千万不要别跑!!如果警察走向你,跟你讲话,不论你觉得你有事儿没事儿都别跑,你一跑,你的可疑度就高了,造成误会的几率也就大大提高了。
 
P.s.以上情况适用于中国内地依照法律和规定进行的执法,非正规情况除外。
 
小知识链接:地铁站或火车站警察检查身份证是否合法?可以拒绝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03年6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2003年6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号公布,根据2011年10月29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决定》修正)第十五条:
  
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出示执法证件,可以查验居民身份证:
 
(一)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需要查明身份的;(二)依法实施现场管制时,需要查明有关人员身份的;(三)发生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突发事件时,需要查明现场有关人员身份的;(四)在火车站、长途汽车站、港口、码头、机场或者在重大活动期间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场所,需要查明有关人员身份的;(五)法律规定需要查明身份的其他情形。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拒绝人民警察查验居民身份证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分别不同情形,采取措施予以处理。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扣押居民身份证。但是,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执行监视居住强制措施的情形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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