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研究 宪政 行政 廉政 司法 法院 检察 监察 公安 理论
社会经济 社会 经济 国土 环保 文教 医药 养老 三农 民法
律政普法 律政 评论 话题 访谈 普法 案件 公益 资讯 维权

如何识破拆迁方的“洗脑术”

发布时间:2017-11-13      来源: 圣运律师事务所    点击:

 
 
被拆迁人争取合理的拆迁补偿款的过程中其实更是一场博弈,其中陷阱重重,对相关规定不甚了解,便容易陷入不利境地。识破拆迁方惯用的洗脑术是被拆迁人争取合理的补偿的关键过程,今天圣运律师将为大家做进一步讲解。
 
 
约定不明的补偿协议
根据实际维权的经验,拆迁补偿协议的主要内容有主要包括补偿方式、补偿期限和违约责任等方面,被拆迁人在签订补偿协议之前,一定要仔细审阅所签的补偿协议对下列条款是否有明确的规定。
(1)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
(2)安置用房面积、标准和地点;
(3)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支付方式和期限;
(4)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5)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或停产停业损失费发放标准和支付方式;
(6)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的方式;
拆迁补偿协议的内容一定要具体明确,空白协议和内容约定不明确的协议都绝不能签。虽然拆迁补偿协议采用空白协议和约定不明确的协议形式都是不合法的,但在实际维权过程种,被拆迁者因举证困难而时常陷入被动。
 
 
违建威胁  
以“拆违之名”进行强拆不过是拆迁方的惯用伎俩,不少拆迁方将被拆迁人合法的房屋认定为违章建筑也是非常普遍的。其实,违建的认定及拆除都是有严格规定的,并且被认定为违建后也不能立即拆除,被拆迁人在一定期限内是有陈述申辩的权利的,在此期间,建议广大被拆迁人及时联系律师,及时保住自己的房屋。 
当我们遭遇房屋被认定为违建的情况时,不要慌张妥协,理性分析,大胆维权,即使是拆除违章建筑,但本该属于我们的土地和建筑材料我们仍有寻求补偿的权利。
 
 
拿政策说事
地方政府所谓的拆迁政策,自然是为了其完成拆迁工作而制定的,为了行使其职权和方便其管理所用。但是,政策不等于法律,更不能违反法律,各级行政部门在征收土地或者房屋的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去作为,任何超越法律的界限都是违法的。
被拆迁人当遭遇政府以“政策”来打压时,首先要保持定力,不可随意妥协,拆迁方所谓的“政策”在很多情况下并非红头文件,并不具有法律效力。被拆迁人通过法律途径击破政府违法点,便极可能获得更多的拆迁补偿。
 
 
冷战战术
当被拆迁人对拆迁补偿存有异议,拒绝签署拆迁补偿协议时,拆迁方便极可能采取冷战战术,对被拆迁人置之不理。此时,很多被拆迁人会感到慌张,主动联系拆迁方,此次心理战的博弈被拆迁人便会处于下风,不利于进行谈判。在政府进行拆迁过程中,会存在不少违法点,通过咨询律师识破政府违法点,给政府施压获取谈判筹码是圣运律师经常采取的维权策略。在圣运律师代理的许多案件中,民告官是给政府施压的手段,有不少案子胜诉获得合理补偿,更有不少案子败诉也获得满意补偿。
 
 
评估报告有猫腻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对房屋评估程序进行严格的规定。大体程序分为以下几步:选定评估机构(参照本文“一”)→房屋征收部门委托评估机构→房屋征收部门调查明确评估对象→向评估机构提供征收范围内房屋情况→估价师对被征收房屋进行实地查勘→初步评估结果在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示→申请复核评估。
在评估过程中,每一个步骤都关系着评估结果,关系到被征收人的切身利益。在进行房屋评估前,一定要对评估过程有个全局的把握。  
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评估报告有疑问的,出具评估报告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向其作出解释和说明。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书面申请复核评估,并指出评估报告存在的问题。
 
 
 
王优银
 
 
圣运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国传媒大学法学兼职教授、研究生导师,征地拆迁业务部首席大律师,近二十年法律服务经验,行政法实务专家。因在征地拆迁领域的突出贡献,多次被中央电视台CCTV新闻频道、CCTV财经频道、人民日报、法制日报、人民政协报、南方都市报、财新网、香港有线电视台、亚洲周刊、英国BBC电台等数百家中外媒体采访报道。《中国律师》杂志、《中国律师网》特邀评论员,《第一视频》特邀评论员,参与立法活动,为多个行政立法活动提供建议和意见。 荣获“2013年度中国十大最具影响力律师”、“2015年度最受媒体欢迎律师”等称号,其在2016年度主办的行政案件共计胜诉509起,在同行业处于遥遥领先地位。
免费法律咨询请拨打:13811117637
邮箱:wangyouyin@bjsheng.com
文章来源: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责任编辑:总编办)

友情链接: 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网  |   中国法学会  |   国家信访局  |   政协全国委员会  |   中国社会科学网  |   京师刑事法治网  |   财政部  |   基层法治研究网  |   中国法院网  |   新华访谈网  |   国务院法制办  |   审计署  |   最高人民法院  |   中国法理网  |   司法部  |   公安部  |   天涯社区法治论坛  |   全国人大网  |   中国政府网  |   中纪委监察部网站  |   新华网  |   刑事法律网  |   最高人民检察院  |  
共建单位: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