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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之歌

发布时间:2015-03-14      来源: 未知    点击:

—兖州市公证处孜孜以求、跨越发展纪实

                                                                                    记者 秦玲 乔元亮 孔琦
 
     公证,公正的象征,法律之盾。公证是一种非诉讼的法律活动。它在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尚未受到损害的时候,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事先予以确认,借以预防损害的发生。公证的目的就是确认公证对象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行性。公证制度在我国司法制度中的地位也是不可替代的。
  兖州市地处鲁西南平原,东仰“三孔”,北瞻泰山,南望微山湖,西望水泊梁山,素有“九省通衢,齐鲁咽喉”之称,战略位置重要,自古就是“兵家必争之地,商贾云集之埠”。兖州也是古鲁国旧址,为中华古九州之一,是中华文明的发祥地之一。历史上很多的仁人志士,在这块钟灵毓秀的土地上都留下了辉煌的足迹,为兖州创造过灿烂的历史。
  “俱往矣,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如今,在这块金色的大地上,有这么一群人。他们工作在基层司法战线上,视公证为自己毕生的事业,以克己奉公、依法办证作为自己的天职;他们始终以一颗真诚、热情的心接待当事人,以高效、优质的服务为当事人解决实际困难,对党忠诚、为民解忧是他们的良知;他们一直坚持并致力于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权威,践行公证的公信力,用自己的青春和热血谱写了一曲荡气回肠的公证之歌。走近他们,我们体验到基层公证人员那一份独有的真诚,他们就是山东省兖州市公证处的全体干部职工。
  山东省兖州市公证处成立于1981年、全额事业单位,现有编制6人,主要从事公证业务。现设民事公证科、经济公证科、涉外公证科三个科室。配备有现代化的办公设备。2008年7月,正式启动网络化办证系统,进一步规范了办证程序和秩序,提高了办证效率。
  近年来,兖州市公证处在兖州市司法局的正确、得力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兖州市委、市政府的总体工作部署,认真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公证法》,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作用,加强内部管理,严把公证质量关。积极为当地经济建设、对外开放、社会稳定保驾护航。截止到目前,共办理各类公证事项2259件,其中民事1186件、经济685件、涉外365件、涉港澳台23件。拒绝不真实、不合法的公证21件,制止违法行为3起,为当事人避免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接待当事人6777多人次,为当事人代写各类公证文书5000余份,向有关部门提司法建议4条。随着经济建设的发展和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完善,办理公证事项的范围不断扩大,特别是为推动兖州的经济建设和城市建设,该处办理了大量的经济和民事公证业务。仅2009年9月至今,在城市拆迁改造工作中,为奎星苑片区、兴隆文化园片区、旧关片区办理各类公证事项达2000余件,及时解决了拆迁工作中的难点问题。2010年以来,办理招标200件,涉及标的30亿元,赢得了市委、市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和信赖,有力地维护了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对平安兖州建设、和谐兖州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夯实根基,确保质量“艳阳天”
  
   “‘以质量求信誉,以信誉求发展’,公证机关要以良好的信誉赢得公证业务的信誉,才能推动公证事业的不断发展。因此质量是公证的首要问题,可以说公证质量是整个公证的生命,质量是关系公证职能作用发挥的最重要、最直接的因素,是公证事业成败的关键。”兖州市公证处主任荀宏伟如是说。
  兖州市公证处把强化公证质量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像爱护眼睛一样爱护公证处的声誉,真正做到了“以质量求信誉,以信誉求发展”。 为了确保公证的公信力和权威性,他们从严格质量措施,加强质量监管等方面着手,力求出具的每一件公证文书都真实、合法、有效,经得起历史的验证,切实起到预防纠纷、减少诉讼、维护稳定的作用。
     在严格质量措施方面,他们从实际情况出发,制定了许多卓有成效的制度。这些制度环环相扣,像一条无形的锁链一样,把公证质量牢牢的“链住”。
  对于重大疑难公证事项,兖州市公证处建立了集体讨论和请示汇报制度,每当遇到新的公证事项,为保证公证质量,维护公证处的信誉,他们都进行集体讨论,集思广益,充分发挥集体力量。
  出证前的审批制度是该处保证公证质量的又一措施。他们先有质检员检查、合格后,然后由主任审批出证,对公证人员办理公证事项内容是否真实、合法,证明材料是否可靠,程序是否符合规定等进行出证前的全面把关。
  制度不是一张白纸黑字的艺术品,仅能远而观之。更不是什么邀功炫耀的战利品,离开了有效的监管和对执行不力的处置力,那他就将只是一张废纸。兖州市公证处在制定出了这些切实有效的制度后,还建立了更严格的监管制度。
  针对自查自纠查摆出来的问题,该处要求全体公证人员分别制定整改措施,做到整改重点、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三明确。公证辅助人员整改方案报公证处主任审核通过,公证员和公证处整改方案报市局审核把关,并通过召开座谈会,进一步修改和完善。
  为了提高每一位公证人员的办证质量,该处建立了办证业务量化考核制和岗位目标考核制,把每人每月办证数和质量打分情况公布上墙,并将办证质量、业务数量、服务态度、工作纪律与个人年度考核相挂钩,进一步健全公证质量考核奖惩办法,推行公证诚信服务承诺,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苦练内功,提升队伍“战斗力”
  
     公证员的素质如何,直接关系到能否履行好肩负的神圣职责,能否维护司法公证形象。当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正不断建立和完善,国企改革进入了攻坚阶段,新的矛盾、新的问题不断出现,房地产、金融、证券等新兴公证业务不断增加,涉外经济和涉外民事活动也日益增多。不论是国内公证还是涉外公证,都迫切要求公证员队伍不断提高自身的素质,以适应新形势对公证工作提出的新要求。
  山东省兖州市公证处现具有本科学历的人员6人,3人具有涉外公证员资格,4名二级公证员。在提高公证人员业务素质方面,该处积极组织公证人员进行专业知识的学习,特别是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及与公证相关联的知识学习,积极鼓励公证员参加法律本科学历教育,在资金上给予帮助,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业务培训,积极组织公证员参加经验交流,每人年内要写一篇高水平的经验论文材料,二篇案例,努力提高实际工作能力。
  为了保证学习质量,制定了严格的学习制度,在确保公证业务正常开展的情况下,充分利用夜学习、双休日时间,采取集中学习、分散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学习公证知识和有关法律、法规,尤其是认真组织学习《公证法》,围绕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努力增强大家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
  为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组织学习的同时,积极开展疑难案例讨论分析、典型案例互评等活动,还邀请有关专业人员为全体公证人员讲授了笔录规范制作课程,对公证案卷笔录制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点评。全体公证人员在学习中做到读书有笔记、发言有提纲、讨论有记录、学后有心得。该处荀宏伟主任说:“抓好学习,是适应法制环境提高自身素质的需要、是更好地服从服务于经济建设的需要、是稳定队伍创建文明单位的需要。”
  
 增强服务,彰显公证“新形象”
  

     兖州市公证处要求公证人员为提升整体服务水平,大力强化文明而有技巧的接待方式,使其常态化、制度化。要求全处人员在当事人进门、进入接待区域、咨询前、临走时,必须使用文明用语。热情接待,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宣传杂志及公证宣传资料,供当事人阅读。接待过程中,接待人员耐心听取当事人陈述。每一位公证员要严格按照《公证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标准,以诚信为本,认真行使国家赋予的公证职能,不断提高公证员道德修养和业务素质,以统一、标准、文明的职业作风奉献于社会,以诚信、规范、高效的服务水平取信于人民。
  该处先后制定并实行了以公开办证程序、公开收费标准、接受当事人监督为主要内容的“两公开一监督”制度,制成板块标牌。印发了公证服务评议卡,设立了检举箱,向社会公布了监督电话,从与公证工作有密切联系的人大、政协、法院等单位聘请了16名社会监督员,定期座谈征求意见,每季度接受一次评议,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有时群众来办理一个公证业务,需要等待很长时间才有答复,这样既浪费了时间,又降低了办事效率,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兖州公证处先后印发了宣传手册、宣传纸等,向社会推出了服务承诺书,规定了服务时限。对材料齐全,内容真实合法的常规公证事项,在受理三日内出具公证书。 对重大、疑难、复杂或必须调查的公证事项,在受理七日内出具公证书。 
 为了让群众进一步了解什么是?“公证服务”?、?“公证服务”究竟能帮到自己什么?他们自己编写了一本非常民生化的?“帮你办公证”服务手册,详细介绍了公证的概念、种类、公证的申办流程等,经常进社区和农村免费发放,与居民面对面的交流,为他们普及公证知识,受到了居民的广泛喜爱。
  面对很多上岁数的老年人,以及居住在离城区很远的农村老百姓,他们由于多种原因而不方便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公证事项。兖州市公证预约登门服务,主动下乡、进企、入户,现场办证。该处还积极参加市普法办开展的各种普法活动,借此广泛宣传公证方面的法律法规,并现场解答群众咨询,接受公证事项办理,极大地方便了广大群众。
  兖州市公证处对经济困难,无能力或无完全能力支付公证费用的当事人,也积极开展法律援助,让这部分人群也能够充分享受到应有的法律服务。近年来,该处先后为经济困难企业和残疾人、低保人员、受伤退伍军人等低收入人群办理公证54件,减免收费5万多元。尤其是2007年,兖州市委、市政府把法律援助列为为民办的“十件实事”,该处坚持以人为本,加大了公证法律援助工作力度,对社会弱势群体做到应援尽援,深受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称赞。
  近年来,随着兖州经济的持续发展,以及城市建设的不断升级,许多大工程、大项目纷纷上马。该处为了更好的为兖州市委、市政府的重点工程服务,他们独辟蹊径,联合兖州市纪委监督局、市审计局、市评审中心共同建立了公证“联系单”制度。所谓联系单制度,是指任何企事业单位(招标的甲方单位)在进行工程招标时,必须在招标前的一个星期把招标文件送到上述监督单位,然后由这些单位对招标全过程进行认真的监督,使招标过程公开、透明。这样就能很好的避免招标单位在招标过程中赚取非法利益、投标单位围标串标。预防了腐败现象的发生,节约了资金。该制度在兖州已经实行了三四年的时间,收到了很好的效果。兖州市委、市政府投资20多亿元的兴隆文化园项目、投资3亿多元的新体育馆项目以及新一中、新人民医院等大工程、大项目均是遵照“联系单”制度进行的,未出现一例腐败现象。
  兖州市公证处多年来脚踏实地、勇于拼搏、积极进取,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扬。兖州市公证处多次被兖州市委、市政府评为“先进单位”,连续10年被济宁市司法局评为“先进公证处”,2005年度被济宁市司法局授予“诚信公证处”称号,多次被兖州市市直机关工委评为“先进支部”,2006年被省司法厅评为“全省公证岗位培训活动先进集体”;2007年度被山东省公证员协会授予“省级文明公证处”;2008年度被兖州政法委授予“人民满意政法单位”、被兖州市委、市政府授予“文明单位”;2009年度济宁市司法局综合考评中该处取得第一名,被济宁市司法局授予“先进单位”称号,被兖州政法委授予“人民满意政法单位”,有三名同志被济宁市公证员协会评为“十佳公证员”。2010年度济宁市局综合考评第一名,并授予“先进单位”称号;2010、2011年度被济宁市政法委授予“基层先进党支部”称号,有二人被评为“省优秀公证员”,有一人在省厅演讲获优秀奖。
  回眸历程,岁月峥嵘;展望未来,任重道远。面对诸多荣誉,他们并没有骄傲自满,停滞不前,而是感受到了肩上更大的责任。兖州市公证处全体公证人员将一如既往地本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遵循“依法、客观、公正”的办证原则,努力“建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竭诚为全市市民、法人、非法人组织以及港澳台同胞、华侨、外国人士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公证法律服务,为推动兖州市的经济建设和平安兖州、和谐兖州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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