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宣传网
法治宣传网   合作请联系QQ:871973841    热线:010-86399506
法治研究 宪政 行政 廉政 司法 法院 检察 监察 公安 理论
社会经济 社会 经济 国土 环保 文教 医药 养老 三农 民法
律政普法 律政 评论 话题 访谈 普法 案件 公益 资讯 维权

保定白沟新城:多家饭店餐具不合格 食药监局涉嫌渎职

发布时间:2018-01-24      来源: 未知    点击:

现在的饭店为了节约成本和卫生,大多都使用一次性消毒餐具。一般包括“餐盘、小勺、酒杯、茶杯、汤碗、筷子”,这都是食物入口直接使用的餐具。如果这些餐具不干净,或者根本没有消毒,或者带有细菌,就会给饮食安全带来很大的安全隐患!餐具的安全和规范也是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的重要环节。绝对不能小视!
然而,总有一些饭店为图省事,对消毒餐具是否合格看都不看,只要是包装的就可以。这样置广大人民食品安全于不顾,无视国家的法律,如何保障食品安全。是地方主管部门监管不到位,还是我们的法律处罚太轻,不足以起到警示和震慑作用。
近日不断接到河北省保定市白沟新城群众反映“在白沟新城的大小饭店使用的消毒餐具均不合格,其中有康洁、萨康、圣康等品牌的消毒餐具。这些消毒餐具没有消毒日期、没有保质期、地址不详、而且是没有消毒合格证,部分餐具还带油腻和异物,打开后还要自己开水在冲洗一次,才敢使用!使用起来一点也不安全,这一块钱白花了,当地食药监局也不管不问,任由饭店使用这种不合格的餐具”。
1.jpg 
食品安全无小事,直接关系到老百姓健康。带着疑问来到河北省保定市白沟新城了解情况,经过实地核查情况,走访了数十家大中型饭店,和群众反映的情况基本一致。其中有柳树屯农家院、湘厨饭店、老北京文良火锅、东北大院、特色香菜和小型的家常菜馆,使用的一次性消毒餐具确实是没有消毒日期、没有保质期、没有地址的餐具。
其中柳树屯农家院不但使用不合格的消毒餐具,在后厨还养有一只大狗,来回的在厨房内走动。这只狗有没有传染病?谁能保证?在给客人结账的时候,不但不给开具发票,而且还乱收费、多收费。希望以后去白沟新城柳树屯农家院的客人,在结账的时候一定要仔细核对自己的账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某饭店李老板说:“我们家一直都是用这样的餐具,偶尔里面确实有脏东西,客人自己洗洗就凑合用呗,食药监局也没有规定我们不能使用不合格的消毒餐具,反正挺省事,就用着呗”。
某饭店老板悄悄的说:“我也知道这些餐具不干净,也没有部门管,反正其他饭店也在用,省事就行。”
2.jpg
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立即赶到白沟新城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反映、了解该情况。可结果令人大跌眼镜!在二楼食品大队办公室,记者主动出示完相关证件和说明情况后,一位工作人员出去说是联系领导,不到三分钟就来了一位自称是科员的工作人员,说是看看记者证件,结果这个人强行拿住记者证,一句话也不说就往外走,也不说去干什么!记者随后从这位工作人员要自己的证件,可这位人员就是抢抓着不给,记者刚想去从其手中去拿,这位科员就撒泼的倒在了地上,记者证也从手里松开了。
作为政府执法部门,白沟新城这种无赖态度,令人心寒!只好到白沟新城管委员反映饭店餐具不合格的情况,在有关部门的联系下,一个多小时也未见到主管部门的领导出现!
习近平总书记曾说过:“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关系全国13亿多人“舌尖上的安全”,关系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要严字当头,严谨标准、严格监管、严厉处罚、严肃问责,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要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加强统一性、权威性。要从满足普遍需求出发,促进餐饮业提高安全质量”。
3.jpg
试问白沟新城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所到底有没有把食品安全当作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又是如何贯彻落实习总书记提出的食品安全四个最严政策的?
面对如此严重的问题,白沟新城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什么不立即安排人员去核实现场,而是阻挠记者正常采访。真是牛气的不得了啊!是谁给了白沟新城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这位科员那么大的胆子?竟然干阻挠记者正式采访!可见白沟新城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平时监管和执法中存在着措施不得力和执法不严,同样也让人联想到他们的不作为和渎职。
据说白沟新城在创建河北省文明县城,不知道餐饮业的文明算不算考核内,全城至少有几百家饭店使用不合格的消毒餐具,数量之多,面积之广,如果食药监局在平时工作中把消毒餐具的情况给饭店宣传到位,严格执法又怎么会出现如此严重的问题呢?这不是不作为和渎职,又是什么?
  希望借此报道,在证据和事实面前,希望管委会杨建军主任能重视此事,彻查此事,给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一个警示,严查全城饭店使用不合格毒餐具问题。切实保障白沟新城人民“舌尖上的安全”。(本文根据实地视频、录音整理而成,褚根)


(责任编辑:总编办)

友情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  |   国务院法制办  |   新华访谈网  |   中国法院网  |   基层法治研究网  |   财政部  |   京师刑事法治网  |   中国社会科学网  |   政协全国委员会  |   国家信访局  |   审计署  |   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网  |   中国法理网  |   最高人民检察院  |   刑事法律网  |   新华网  |   中纪委监察部网站  |   中国政府网  |   全国人大网  |   天涯社区法治论坛  |   公安部  |   司法部  |   中国法学会  |  
共建单位: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