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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福林: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发布时间:2015-06-25      来源: 中国改革论坛网    点击:

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转型与国家治理转型交织融合、同步推进的重要历史关口:既需要经济结构的转型发展,也需要公共治理结构的同步转型,以实现经济发展方式与公共治理的有机结合。从现实情况看,无论是经济转型升级,还是创新社会治理,对创新政府治理的依赖性全面增强。立足当前、着眼2020,需要以更大的魄力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创新政府治理,以加快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迫切要求创新政府治理。从全球各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趋势与进程看,尽管国情不同,实现形式各异,但都同有效的政府治理直接联系在一起,并呈现三大趋势:一是放权,行政权力结构的开放包容与治理体系多元。行政权力运行与激发市场活力、社会活力兼容,形成政府治理、市场治理、社会治理协同发展的新格局;二是分权,行政分权制约与政府治理现代化。分权制约,形成合理的权力结构和运行体制,是行政体制改革的重要目标。实现部门间和中央地方间的合理分权,并通过行政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之间的分权与制约,实现各项权力行使的专业化和高效运行;三是限权,行政权力运行的公开化、法治化。有效制约权力,需要规范行使权力,将公权力关进法治的笼子里。从我国的情况看,有效的政府治理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的内在要求。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的要求,“必须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深化行政体制改革,优化政府组织结构。我国从国家治理有效性的角度探索调整优化行政组织结构,始于20世纪80年代,重点是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30多年进行了7次大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使公共治理结构逐步优化,在适应于市场经济发展的政府职能转变上取得重要成果。但从总体上看:一是政府放权取得重大进展,但仍不到位,因行政权力结构不合理抑制市场活力和社会活力的矛盾问题仍比较突出;二是政府分权改革尽管有所进展,但行政权力过于集中与“碎片化”并存,公权力行使受部门利益、地方利益、行业利益掣肘具有普遍性。无论是部门之间还是中央地方之间的权力配置均存在着结构性的缺陷,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合一的传统模式特征比较突出;三是行政成本过高、行政效率低下的问题比较突出。政出多门、职责不清、职能错位等问题普遍存在。为此,深化以简政放权为重点的行政体制改革成为创新政府治理的重中之重。从这两年的实践看,简政放权在处理好政府与市场关系、激发市场活力上取得明显成效。当前,简政放权改革已进入深水区,需要以更大的决心和魄力向纵深推进。

  理顺中央地方关系,建立中央与地方的公共职责分工体制。我国是一个大国。有效的政府治理,需要处理好中央地方关系,合理的配置权力和资源。下一步,随着从中央到地方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的实施,建立中央地方公共职责分工体制的迫切性日益增强。在明确中央地方公共职责分工的基础上,尽快实现中央地方事权与财力相匹配。例如,以公共服务分工为重点,按照中央、省、县(市)三级政府框架划分中央地方公共职责。逐步将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责明确化、法定化、可问责。这既是创新政府治理的重大任务,又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课题。

  深化互联网时代的政府治理创新。当今,互联网已经成为公共治理的新工具。创新政府治理,需要有互联网的思维:一是公开理念的创新。互联网时代,广大社会成员能够低成本、无差别获得各类信息资源,包括政府的相关信息。在这个特定背景下,信息不再是一种特权,它是老百姓的知情权,是架起政府与社会的互动平台;二是服务理念的创新。要把官员服务理念的创新与互联网服务平台相结合,从而实现有效、高效的服务,走出服务型政府建设的新路子。

  (作者系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

 

来源:人民政协报




(责任编辑:郑源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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