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宣传网
法治宣传网   合作请联系QQ:871973841    热线:010-86399506
法治研究 宪政 行政 廉政 司法 法院 检察 监察 公安 理论
社会经济 社会 经济 国土 环保 文教 医药 养老 三农 民法
律政普法 律政 评论 话题 访谈 普法 案件 公益 资讯 维权

思露:破除官商勾结需在遏制权力滥用上下功夫

发布时间:2015-07-28      来源: 法治宣传网-感谢作者投稿    点击: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10日开设专栏,陆续公布2014年中央巡视组第一轮巡视整改情况。从本轮各地整改内容来看,“房产”领域仍是腐败的重灾区,“官商勾结”“多占住房”和“办公用房超标”现象十分普遍。(2014年10月13日  中国新闻网)
    房产领域成为腐败重灾区,这其实一点也不奇怪,办为在房产领域涉及的资金众多,成为贪腐人员眼中的唐僧肉也就成为了可能。特别是这几年经济快速发展,房地产市场更是蒸蒸日上,一些地方热衷于搞城市建设,开展造城运动,形象工程、地标建筑不断出现,而这背后却成为了一些干部腐败的对象。
干部手中掌握着权力,且商人手中有资金,一旦官商勾结,就会给腐败提供可能。所以才会出现一些党员干部利用职务之便,在在土地出让、房地产开发、工程建设和选人用人等方面以权谋私,给商人提供便利,甚至贱卖国家资源来换取利益,获得丰厚的回扣。对于这些现象,应该出重拳打击。
作为一名党员干部,本应遵守党的规章制度,用党纪国法来严格要求自己,无论是在工作还是在生活中,都应该给群众树立好榜样,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党性修养,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落到实处。坚守吃苦在前,享乐在后的优良作风,把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这些道理,其实每一位党员干部都很清楚,但在利益面前,却又难以自拔,总是想方设法多为自己捞点好处。这样的作风必须得到及时纠正,也充分证实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必要性。只有从根本上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拒腐能力,敢于同诱惑说不,才能减少类似腐败的发生。
同时,要加大对官商勾结的现象的打击力度。在许多案件中,官员与商人已经结成利益的共同体,相互给对方提供好处,来换得彼此需要的利益。官员代表权力的一方,商人代表金钱的一方,一旦勾结,就可以相互利用,产生权钱交易。所以一方面要加强完善制度,明确限制官员与商人过于亲密的关系,另一方面加大监督查处力度,用强有力的惩治手段,形成震慑。
官商勾结现象十分普遍,在利益的诱惑下,官商相互勾结各取所需。因此,必须要加大力度整治官商勾结,共同腐败的现象,在打击受贿的同时,也不要轻饶行贿者。
 
作者:思露
新闻链接:http://www.chinanews.com/gn/2014/10-13/6669827.shtml
电话:15338330504
地址:四川绵阳市涪城区
邮编:621000
 


(责任编辑:郑源山)

友情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  |   国务院法制办  |   新华访谈网  |   中国法院网  |   基层法治研究网  |   财政部  |   京师刑事法治网  |   中国社会科学网  |   政协全国委员会  |   国家信访局  |   审计署  |   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网  |   中国法理网  |   最高人民检察院  |   刑事法律网  |   新华网  |   中纪委监察部网站  |   中国政府网  |   全国人大网  |   天涯社区法治论坛  |   公安部  |   司法部  |   中国法学会  |  
共建单位: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