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宣传网
法治宣传网   合作请联系QQ:871973841    热线:010-86399506
法治研究 宪政 行政 廉政 司法 法院 检察 监察 公安 理论
社会经济 社会 经济 国土 环保 文教 医药 养老 三农 民法
律政普法 律政 评论 话题 访谈 普法 案件 公益 资讯 维权

切莫让简政放权成为变相收费的“暗道”

发布时间:2015-08-28      来源: 法治宣传网-感谢作者投稿    点击:

8月26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李克强要求严厉查处一些地方在简政放权中“玩花样”。(中国新闻网)
所谓简政放权,就是精简政府机构,将经营管理权下放给机构。一年多来,国务院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等事项已逾500项,而本届政府成立之初的承诺是,任期内至少要取消、下放现有1700多项行政审批事项的三分之一。
简政放权作为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重要一步有着时代性的意义,它不仅能够激发经济和社会的更大活力,更能带来政府管理方式的变化,提高政府效能,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可是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部分的地方和官员不仅没有努力创新适应简政放权的工作方式,反而将简政放权看成了另一个增收的“契机”,明面上将当面办理换成网上办理是为民服务工作方式的转变,是便民利民的体现,也是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改革,实则要求百姓增加代办费用,让简政放权成了变相收费的“暗道”。
政府机构作为简政放权的践行者,应以更加严的要求、更加规范的标准、更加行之有效的行动当好践行者的角色。做好简政放权这条改革路上的制度革新、人员管理、工作方式的创新改变,同时,也有公开办事流程、透明收费标准的责任和义务。
简政放权的根本目的是为了便民利民,是彻底打破百姓到机关单位办事遇到的“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话难听”的机关干部不正之风的重要途径,也是打开“百姓动嘴,干部跑腿”新局面的重要方式。而当前出现的变相收费情形不仅是反映出了干部利用简政放权走偏门,动歪脑筋,作风不正,党性不强,为民服务意识不深刻,也是损害政府威信,抹黑党员干部队伍的严重问题。若是在改革的道路上能够少一些这样的绊脚石,少一些这样拖后腿的现象,那么改革的道路势必更加通畅,改革的目标也将更快更好的实现。

(笔者:红菊)


(责任编辑:郑源山)

友情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  |   国务院法制办  |   新华访谈网  |   中国法院网  |   基层法治研究网  |   财政部  |   京师刑事法治网  |   中国社会科学网  |   政协全国委员会  |   国家信访局  |   审计署  |   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网  |   中国法理网  |   最高人民检察院  |   刑事法律网  |   新华网  |   中纪委监察部网站  |   中国政府网  |   全国人大网  |   天涯社区法治论坛  |   公安部  |   司法部  |   中国法学会  |  
共建单位: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