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少区域腐败 简政放权是关键
发布时间:2015-10-01 来源: 法治宣传网-感谢作者投稿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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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所分管的下属单位近年来发生多起党员领导干部违法违纪案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海南省东方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李良海被海南省纪委追责并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人们常说“拔出萝卜带出泥”,一般是指一个腐败分子落马,可能带出更多或更大的腐败分子。现在,中央要求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对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和重大腐败案件,要倒查党委、纪委和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其结果既可能是“拔出萝卜带出泥”,发现党委、纪委有关领导干部也涉及腐败(如充当腐败分子的保护伞,与腐败分子进行权钱交易、分享非法利益等),应追究其法律责任直至追究刑责;也可能是“拔出萝卜未带泥”,只发现党委、纪委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有关领导干部须对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和重大腐败案件承担“连带责任”,应依法追责包括予以党纪政纪处分。
腐败分子必须为腐败行为承担法律责任,负有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各级党委纪委,则要为治下的官员腐败承担“连带责任”。如此“一案双查”、“双责并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就能不断迈上新台阶,实现新突破。
适当分解一把手的权力,说白了就是“限权”、“缩权”,有利于形成班子成员内部相互制约和协调的权力运行闭环系统,是对一把手的权力进行制约和监督的有效方式,其积极意义异常深远。对一把手“限权”、“缩权”,近年来一些地方已有尝试,核心内各是一把手不直接分管具体事务,形成“副职分管、正职监管、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的权力运行机制,一把手末位发言制度等,值得借鉴。
一把手不直接分管具体事务,首先是不得直接分管人事,有利于防范用人腐败。按现行体制,一把手的集权程度极高,干部的提拔任用都得一把手“一槌定音”。由于一把手“一言九鼎”,干部提拔任用,本有组织考察、民主推荐、公开竞聘、集体讨论等一套组织程序,然而到了某些一把手那儿,这些程序全成了其随意拈来的筹码。从表面看,各环节并没有出现问题,但实际上,程序沦为走过场。看似关卡重重,其实最终体现的多是一把手的“个人意志”。
作者 南柯一梦
(责任编辑:郑源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