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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让懒政怠政成为官员常态

发布时间:2015-10-10      来源: 法治宣传网-感谢作者投稿    点击:

近日,国务院大督查第二批核查问责结果公布。经有关地区核查和监察部审核,针对资金沉淀、项目拖延、土地闲置、棚改迟缓等方面的懒政怠政不作为典型问题,24个省(区、市)依法依规对249人进行问责,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其中地厅级41人、县处级139人。
国务院大督查,成效显著,颇得民心,关键在于措施得力,有相当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一是核查和审核目标明确、突出重点,锁定在资金沉淀、项目拖延、土地闲置、棚改迟缓等典型问题上,使督查问责有的放矢。二是组织得力、依法合规、程度严格,使得引次大规模的核查和审核依规依法进行,不受任何干预,保证了核查和审查的专业性、独立性和公正性,使问题不被遮掩,暴露。三是问责的板子打在关键地方,让责任机构和负责人员感到了“痛”。对问责人员,给予行政记过、行政警告、诫勉谈话等处分,形成“知止”、“不敢”的氛围。
问责懒政怠政当成新常态。一些地方懒政怠政不是短时间内偶然产生的,存在滋生的制度性土壤,督查问责必须抓常抓长抓深。对于核查和审核中发现的问题,问责责任机构和负责人是必要的,有利于产生震慑和警告。但问责只是手段,不是核查的目的,督查懒政怠政也不是简单一查了之。问责之后,更需深究问题出现的根源,顺藤摸瓜,把造成问题背后的因素摸清楚,是一些领导干部不作为、乱作为,还是存在制度性的缺陷导致?建立问责懒政怠政新常态,关键在于破旧立新、建章立制,消除懒政怠政的制度性土壤,构建激励能为、敢为,有效激发行政效能的科学督政机制。
所谓的政府职能转变,是从建设型政府到服务型政府,从“大政府全政府”到“服务型政府”,它有一个最核心的脉络在于,政府要有所为还要有所不为。过去的政府特别是地方政府喜欢大包大揽,而通过简政放权,通过政府职能的优化,它更大的功能在于怎样去调动和整合社会资源,调动市场的积极性和活力。但是在这个过程中,随着公共治理的法制化,以及反腐的推进,很多过去的政府行为受到相应的约束,不排除有些干部出现懒政惰政庸政情况。因此,应该进一步通过政府职能转变,增强对于市场的适应性,以及政府职能相应的分化和剥离等,通过一系列的综合治理方案,才能让政府职能转变取得整体推进效果。
 
作者 南柯一梦


(责任编辑:郑源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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