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政放权才是改革良方
发布时间:2015-10-12 来源: 法治宣传网-感谢作者投稿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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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总理李克强9月29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推出新一批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改革举措,打造公平规范便利的营商环境。
简政放权不是权力“转移”,因此在落实的过程中,一定要谨防权力寻租,防止一些政府部门把权力下放给关联企业或者下属单位,导致“换汤不换药”;同时要监督地方政府,合理利用下放的审批资源,最大程度地发挥地方的作用,切实激发市场主体的创造活力。削权是一场自我革命,各级政府必须拿出壮士断腕的勇气。
简政放权也包括向市场、向社会放权。李克强总理在动员会上强调,“改革不仅要取消和下放权力,还要创新和改善政府管理,管住管好该管的事。放和管两者齐头并进。”这就要求政府在“割肉”的同时,还要创新和完善自身的服务,向服务型政府转变;要注重培养有能力的社会组织、行业协会,调动社会的力量,将政府下放的权力有效的使用起来。
改革是智慧和勇气的体现。对于各地各部门来说,新一轮转变政府职能改革“开弓没有回头箭”,改革贵在行动,重在落实。改革既要拿出路线图和时间表,也要公开透明,把取消、下放和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简政放权,要放多少才合适,没有一个客观的、具体的标准,以下放权力的数量来评价简政“含金量”也未必准确,或许那些“压箱底”的才是真正“好货”,但有一个主观的、终极的标准,那就是群众的满意度。说到底,简政放权就是一场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权力再分配过程,简了多少政,放了多少权,与群众利益直接相关;放得够不够,效果好不好,群众最有发言权。因此,群众满意度应成为各级政府简政放权的依归。
应该说,对简政放权过程出现的“中梗阻”,群众是不满意的。顶层简政放权决心很大,力度不小,部分地区和部门在执行过程中却“挑肥拣瘦”,有利就执行,无利不落实,以致出现“上焦、中温、下凉”的怪现象,让简政放权效果大打折扣。对“放小权、抓大权”,群众是不满意的。放的是“边角料”,抓的是“紧俏货”,看上去下放了不少,实际作用却不大,也难以让群众点赞。对简政放权没有一放到底,被“红顶中介”截留接盘,群众是不满意的。具有官方色彩或背景的中介机构“二政府”审批,未必比原来的行政机关审批更公平。对某些行政人员在简政放权之后当甩手掌柜,不作为,群众是不满意的。
作者 飞飞鱼
(责任编辑:郑源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