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职能转变不和机构改革相衔接治标不治本
发布时间:2015-10-26 来源: 法治宣传网感谢作者投稿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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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委、市政府拟定的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已获省委、省政府正式批复,这一轮的市级机构改革将于今年11月底前完成。在这次改革中,有6个部门被合并成3个,4部门更名。南京市委市政府表示:将严控编制总量,不新增人员编制。(2015年10月25日《扬子晚报》)
新闻来源:
http://views.ce.cn/view/ent/201510/26/t20151026_6804534.shtml
机构改革的呼声已经在一浪高过一浪中,固步自封的存在了几十年。总是只打雷不下雨,或者是雷声大雨点小。机构改革搞了好几次,需要改变的现象依然存在。比如机构臃肿的问题,人浮于事的问题。 我们要搞清楚一个问题,这次机构改革的全国规划出台背景是什么?其实还是老生常谈的问题:机构臃肿、人员众多。那么,最有效的改革,就应该是减少公职单位,减少人员编制。
知道了改革的背景,就不难发现,这次机构改革的目的其实还是我们说的要打造一个“小政府大服务”的社会管理格局。然而只是不新增编制是治标不治本的,因此就必须有全面的方案来拯救机构危机。
改革总体要求:以职能转变为核心。围绕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体制目标,适应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按照县委全面深化改革的部署要求,以政府职能转变为核心,大力简政放权,优化机构设置,严控人员编制,提高行政效能,加快建设法制政府,为我县深入推进改革创新、转型升级提供体制机制保障。坚持把政府职能转变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理顺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政府层级间、政府部门间的关系,推动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坚持与省、市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相衔接,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相协调;坚持因地制宜、服务大局,稳步推进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制,规范机构设置,优化组织结构,努力构建体现我县政府功能特点的组织机构体系;坚持依法行政、权责一致,完善运行机制,提高行政效能,切实提升政府管理水平。
改革主要内容:调整优化政府组织机构。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二是切实加大简政放权力度;三是着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四是依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机构改革的关键环节,要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原则,紧紧围绕政府职能转变,理顺部门间、层级间职责关系,调整优化政府组织机构,规范机构设置,提高行政效能,稳步推进大部门制改革。
作者:丹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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