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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年来,农民为国家发展作了多少牺牲?

发布时间:2018-08-15      来源: 新三农    点击:

来源:新三农

 

新中国60多年的经济建设,从农民身上拿走了多少财富呢?具体的数据恐怕谁也说不清楚,我们只能用一些大而化之的事件和数字去估量这个群体曾经和正在付出多少东西。

 

1949-2003年农民交了近4000亿元的农业税

 

新中国成立最初几年,农业收入一度占国家财政收人的40%。仅就农业税而言,从1949年到2003年,全国累计征收农业税达3945.66亿元。其中仅1949-1984年征收的农业税额有1000多亿元,按照当时的最低价格兑换成黄金至少11.42亿两(相当于现在10万亿人民币)。

 

这还仅仅是上交给国家的农业税,并非农民承担的全部税费,而在农民的税费负担中,农业税是最少的,农民称其为“头税”,此外还有上交集体的“三提五统”(指公积金、公益金、管理费、农村教育统筹、计划生育统筹、优抚对象统筹、民兵训练费和乡村道路建设统筹费),农民称为“二税”,达标集资(指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集资、摊派、罚款等)则称为“三税”。那“二税”“三税”到底有多少呢?

 

 

1957年浙江安吉县有干部曾形象地描述说:“一个农民种五棵稻:一棵是给国家种的,一棵是给社长种的,一棵是给会计种的,一棵是给五保户、公积金种的,一棵才是给自己种的。”

 

1985年全国农民农业税交了47亿元,而民办教育16亿,供养五保户10亿,照顾烈军属5亿,文化卫生20亿,民工建勤义务工20亿,计划生育32亿,基层于部和脱产人员补贴70亿,乱收费40亿,总计257亿元。也就是说,农业税仅仅占农民负担的五分之一不到,同1957年的情况差不多。

 

1988-1991年,全国农民人均农业税从8.6元增长到10.5元,人均村提留和乡统筹费则由28.86元增长到44.55元,若加上乱收费、乱罚款等社会负担,1991年农民负担约为90元,农业税只占九分之一。

 

2000年的情况据专家测算,全国农民人均缴给国家的税约为45元,缴给乡村集体的费约为185元,用于各种达标活动的集资约为100元.合计330元,三者比例约为1:4:2。农业税只占农民负担的七分之一。

 

从上述情况可以看出,4000亿农业税仅仅是近60年农民付出的很小一部分,纷繁复杂的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才是农民的主要负担,也难怪民谣说;“头税轻,二税重,三税是个无底洞。”

 

1953-1985年统购统销,从农民手中至少拿走了价值58亿两黄金的财富

为了保证城市的粮食供应和稳定粮价,也为了给工业发展积累资金,1953年开始政府开始实行对粮食的统购统销,强制农民低价把粮食卖给国家,农民自己吃的粮食数量和品种也得由国家批准。国家以低于其实际价值的价格收购和出售粮食,而以高于其实际价值的价格将工业产品卖给农民,这就形成了“剪刀差”。

 

国家通过统购统销的“剪刀差”从农村拿走多少财富呢?据王锋博士统计,从1950年到1978年,国家从农业取得了5100亿元收入(按照当时的最低价格兑换成黄金相当于至少58亿两,至少相当于现在的49万亿人民币),平均每年176亿元;1979年到1994年,国家从农业提取了15000 亿元收入,平均每年937.5亿元。而90 年代以来每年“剪刀差”的绝对额都在1000亿元以上。而据袁瑞珍统计,1953-1985年统购统销过程中农民向国家贡献的财富大约在7000亿到8000亿元。要知道,1978年中国全部国有工业固定资产也只有9600亿。这种“剪刀差”让农村一贫如洗。

 

统购统销常年过度征购农民余粮,导致农民口粮不足。即便农业大丰收,农民仍吃不饱肚子。刘少奇曾有明确说要牺牲农民保证城市粮食供应和工业建设需要。农民将这种低价强制购粮的政策成为“暗税”,民谣中说:“暗税最要命”。

 

1959-1961年大饥荒:许多农民因为过度征粮被饿死

 

1959-1961年之所以会出现大饥荒,主要是因为大跃进中虚报粮食产量,导致高征购,各省为完成征购指标,逼迫农民把口粮上缴,致使大饥荒蔓延。为了完成征购指标,地方官员无所不用其极。比如安徽凤阳“很多社、队成立了‘查粮小组’、‘调粮突击队’,翻箱倒柜戳地凿壁,逐户搜查,吊打群众,结果不仅将社员自留地收的少量粮食和留下的一点杂粮、种籽没收,就连山芋叶子、鸡蛋、藕粉、现金等亦被以‘反资本主义’为名搜走。”

 

同时,在人民公社体制下,基层干部为自己享乐大肆占用农民口粮,导致农民缺粮饿死。如凤阳县“光大队的几个干部有账可查的就吃掉牛肉1800多斤。春天,发给病人的白米、洋面,绝大部分被他们吃掉。大队书记陈荣付,煮牛肉没有柴草,就把社员任光衡的房子扒掉。”

 

当时实行的政策是保证城市牺牲农村,比如当时京、津、沪三地粮库告急,中央决定牺牲饥荒最严重的四川,让李井泉火速向外调粮。1960年粮食部副部长赵发生说:“四川每年都要调出大量粮食支援全国各地。但四川城市人民每月只吃20斤、19斤;农村食堂每天每天吃四两粮。四川人民把方便让给别人。”这种不顾农民死活的粮食高征购导致了四川成为是饿死人最多的省。

 

大饥荒中饿死的绝大多数人都是农民,这三年间农民失去了多少粮食和财富权且不论,仅仅饿死了的人数,至今仍是个谜……

 

1962年至今:农民私有土地被收归集体所有,至今仍无土地所有权

从50年代开始,不仅农民的劳动成果被拿走,就连农民赖以为生的土地,也不再归农民所有,而成为“集体”或国家的财产。

 

50年代中后期,当农民转入高级合作社后,土改时分给农民的私有土地便转为合作社集体所有。1962年《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进一步将农民的宅基地也划归集体所有,其第二十一条规定:“生产队范围内的土地,都归生产队所有。生产队所有的土地,包括社员的自留地、宅基地等等,一律不准出租和买卖。”

 

改革开放以后不仅没恢复农民的土地所有权,反而在宪法层次上明确规定土地集体所有和国有,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至此,农民不仅在事实上,而且在法理上完全丧失对土地的所有权,从建国初期土地的主人沦落成为现在“集体”土地的雇工,这也成为如今政府和开发商圈地过程中农民无法维护自身利益,最终连土地使用权也完全丧失的根本原因。

 

1962年为了缓解城市粮食压力,城镇人口向农村移民2000万

 

1959-1961年饥荒威胁着数亿农村人的生命时,为了减轻城市的粮食供应压力,陈云建议中央“动员城市2000万人下乡”。1961-1963年,全国共精简职工1800万人,压缩城市人口2600万人。后来毛泽东在谈起这一条措施时很感慨地说:“我们的人民好啊!几千万人招之即来,挥之即去。”但他却没有想过2000万人会给饥荒中的农民带来更大的生存压力。

 

为了防止农村难民进入城市逃难,1959年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制止农村劳动力流动的指示》和《关于制止农村劳动力盲口外流的紧急通知》,严格限制农民进城。即便在大饥荒最严重的时候,也不允许农民逃离农村进入城市。

 

1968-1980年上山下乡运动:知青与农民争土地、争工分、争口粮

1968年毛泽东为降服红卫兵和缓解城市劳动人口压力,号召“知识青年到农村去,接受贫下中农的再教育”,据统计,在1962—1979年期间,全国累计下乡的城镇知识青年有1776万之众,加上几百万的机关干部职工下放农村,总共有2000余万城镇人口流入农村。城市人口转移到农村,必然增加农民的生存压力,知青的到来让农民本就贫苦的生活雪上加霜。官方资料也承认:“在那些人多地少的地区,由于安置人数过多,增加了农民负担,形成与农民争土地、争工分、争口粮的状况,损害了农民的利益。”

 

同样作为这场运动的受害者,知青群体或怀念或控诉,拥有强大的话语权,而农民至今仍然处于失语状态,连表述的机会都没有。

 

60年来农民付出的劳役不计其数

 

除了上述生命财富损失之外,农民还有一部分巨额劳务付出经常被忽略,这就是摊派在每个农民身上的劳役。这些劳役付出主要用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植树造林、防汛、公路建勤、修缮校舍等。

 

以水利建设为例,复旦大学教授张乐天说:“现在国家建水库要投资多少亿?当年都是农民干出来的。那时建设的水利工程,其总量远远超过现在,因为当年遍地开花,全都在干,像红旗渠多著名啊。”水利工程会耗费多少人力呢?以湖北省为例,仅“大跃进”时修建丹江口水利工程就动用了17个县的10万名民工,依靠人力投掷的粘土、沙石,土法建成了一道大坝。放在现在,这需要多大的投入?而在当时,这都是按照义务工摊派给农民的劳役。据统计,上世纪50-70年代,中国水利工程建设 “大跃进”,现有的8.7万座水库大部分建于那个时期,想想就知道当时农民付出了多少。

 


(责任编辑:总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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