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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标”车被罚是权力滥用还是漠视权力

发布时间:2018-01-08      来源: fzxc    点击:

车主杨先生的遭遇,引起社会关注。今年1月,他的面包车通过年检并拿到了“绿标”,一个多月后,他驾车行驶到陕西省西安市高陵区时,被当地环保部门的工作人员拦住,称经过现场检测,他的车尾气超标,要求他对车辆进行维修治理,同时罚款200元。为何刚检测合格,上路就会被查出尾气不合格呢?媒体对此事曝光后,当地环保局称,罚错了!究竟错在哪了?(中国之声2017年3月2日)
早在2013年,习总书记就要求全国各行政机关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行政执法人员更是不得滥用行政权力对老百姓吃拿卡要。之后,滥用权力的事件得到大幅减少,但是在陕西省西安市高陵区,当地环保部门居然出现对驾驶“绿标”车辆的司机进行了错误的行政处罚。
对此事件,首先,笔者对当地环保部门事后能够积极面对媒体、接受采访并承认错误的行为和勇气表示欣慰,也算是“亡羊补牢,犹未为晚”。
但是,环保部门为什么会起用一位对于政策把握不熟的新人来执法?怎么讲都觉得是将国家赋予的行政权力视为儿戏。但问题并非错在起用新人,而在于新人上岗前是否经过严格的培训以及考核合格;新人上岗执行任务是否需要“老司机”陪同和指导?
另一方面,针对“上级给压任务!”和“上级没有给基层执法人员下达过罚款任务”的两种说法,我们也不能妄加推断或武断地作出结论,但是笔者想说,面对西安市雾霾严重的问题,当地相关部门能否制定可行的任务来治理雾霾,如对废气排放不达标的工厂责令限时整改,整改不到位,要求其关闭。而不是对一切排放污染气体的单位或责任人一网打尽。
作出行政处罚是在行使国家赋予的权利,作出错误的行政处罚是在让国家颜面蒙羞,让老百姓遭罪,所以行政处罚来不得半点马虎,只有公开公正执法,才能树立执法者的权威,让每个人心服口服,把严守规则放在心上!(文/王正量)
新闻链接:http://china.cnr.cn/yaowen/20170302/t20170302_523630142.shtml    
作者姓名:王正量
作者邮箱:m15881615774@163.com
作者单位:四川小寨子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


(责任编辑:郑源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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