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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人控制是国企腐败的重要原因

发布时间:2015-04-30      来源: 网际传媒    点击:

 

 

 

 

文/李锦

 

党的十八大后的反腐败,国企特别是央企渐成主战场之一。一方面是贪腐高管接连落马,“一把手”“垄断行业”“窝案”“官商勾结”“金额巨大”成为显著特征;另一方面是央企系统的反腐网络正在收紧,从中纪委专设国资监察室、派驻央企专职纪检负责人,到国资委专项巡视、公布“反腐五年规划”等。显然,央企反腐的高压态势业已形成,下一步,如何以深化改革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如何深入改革央企监管体制成为必须面对的严肃课题。我们考虑国企容易成为腐败的重灾区原因,认为央企反腐系统需要重新设计:

 

一是我们采取过去苏联的模式,权力集中在一人。企业的权力结构不科学,将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都重叠在一起,加速倾向于腐败。央企老总的权力比地方党委的还要集中。当年作为国家电力公司总经理的高严,权力一把抓,国家电力公司的纪检组织也无法对他进行监督,想怎么干就怎么干,以至他出逃出境一个多月了,公司领导班子都还不知道,依靠一个秘书也能支撑那么长时间,可想他的权力集中到什么程度。

 

第二个原因,在于国企的“一把手”用人体制。国企的负责人几乎全部都是通过行政授职制,层层任命产生。你看全世界搞得好的大企业,都不是任命,都是市场经济用投票选出来的。这些年国企远不如民营企业搞得好搞得活,就和这种并非市场化选择而是授职制的领导人任命方式有关。

 

第三个原因,计划与市场的二元体制,为官商勾结留下巨大空间。我们不是无形之手主导的市场改革,而是有形之手主导的市场改革,企业直接在经济生产的一线,对于主导的有形之手,权力的含金量就大大增加,企业尤其是企业领导干部被拉拢腐蚀诱惑的可能性就更大。

 

第四个原因,组织设计上是块块管理,内部人控制现象非常严重。企业纪检监督部门从属于同级党委,下级无法监督上级。央企从人事任命到纪检监督,都是以内部管理为主。此外,央企本身拥有大量的子公司和分支机构,据国家审计署年中公布的2012年度审计报告披露,有45户央企内部层级超过4级、最多达11级,这导致监管链条拉得太长,管理不到底。一部分央企已形成了自己的利益王国,外部难以监管,群众监督制度则更为缺失。

 

第五个原因,公司治理中“所有者缺位”和控制权与剩余索取权不相配,内部无法监督。名义上,国有股的产权是清晰的,国有股也是明确的,可事实上,没有一个真正的主体对国家的这部分股权负责,包括国有资产管理公司。我国的国有资产一直实行的是“国家所有、分级管理”的原则,国有资产实际上由各级政府机构代表国家进行具体管理。事实上,从根本上说,国有企业不存在严格意义上的委托人。所以当国有资产部门作为全民的代理人来监管和控制国有资产时,不仅激励不足而且缺乏信息来发现和任命有能力的企业家,根本原因是官员无需为自己的选择承担任何风险或风险损失小于从内部人所获取的收益时,国有资产部门这个代理人的活动主体是缺位的。职工则无法参与监督。

 



(责任编辑:郑源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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