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华网:“我没什么权,老板却拼命塞钱过来” ——广西钦州水利系统腐败窝案调查
市县区水利局长“前腐后继”几乎全军覆没,涉案人员40人;涉及水利工程项目数百个,其中仅涉及农村人饮工程的资金就达5.4亿元;除“一把手”涉案外,一些普通小职员也深陷其中,有贪腐者落网后甚至感叹,“我没有什么权,也没有主动要钱,老板也拼命塞钱过来”……
涉案的钦州市钦北区水利局原副局长陈绍贵分管人饮工程工作,但实际权力并不大,在工程项目管理中甚至连签字权都没有,直至案发时他都不明白为什么管材供应商居然送了116万元给他。其上司钦州市钦北区水利局原局长劳宏智因在水利工程招标中受贿177万元被查处,听说陈绍贵贪污的数字后,觉得不可思议,连连感叹“没想到无权的副局长也能收那么多钱”。
2、检察日报:广西上林7人系列腐败渎职案:出让土地政府反而倒贴钱
政府将土地“卖”给房地产开发商,不但没有拿到国有土地使用出让金(下称国土出让金),反而还要倒贴钱。世上竟有这等荒唐的事?这一反常现象引起当地检察机关的注意,检察机关以此为线索侦破了系列腐败渎职大案,目前涉案的7名官员均已获刑,这是发生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上林县的事情。检察机关已帮该县政府追缴国土出让金1.17亿余元。
在这一系列腐败渎职案件中,职务最高的韦桂龙出身行伍,转业后先后任上林县副县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政协副主席等职,一直协管或者协调公检法,每年都到县检察院视察。干警们至今还记得,有一次他看到审讯室中犯罪嫌疑人坐的椅子是软包的,来了兴致,坐上去双手分别扶着两边的扶手,抬起身子,低着头左右看看,不停地说“感觉不错、不错”,反复几次。没想到一语成谶,59岁时他因涉嫌受贿罪终于坐上了“感觉不错”的椅子。
1、广东省纪委:汕头市原市委常委、纪委书记邢太安被”双开“
日前,广东省纪委对汕头市原市委常委、纪委书记邢太安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经查,邢太安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收受礼金;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贿赂。决定给予邢太安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最高人民检察院:海南、内蒙古3名厅官被立案调查,均涉受贿罪
日前,经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海南省海口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海南省文体厅原副厅长杨浩强涉嫌受贿犯罪立案侦查。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日前,经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依法对海南省水务厅厅长李洪波涉嫌受贿犯罪立案侦查。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日前,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政府副巡视员张国秋(副厅级)涉嫌贪污犯罪立案侦查。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1、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国际追逃追赃 省一级在发力
2014年6月底,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建立了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协调机制,设立了办公室,统筹追逃追赃工作。目前,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已全部成立了省一级追逃办。对本区域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各地纷纷“挂牌督办”。
2、中国江西网:抚州党员干部主动上缴红包1244.2万元 谁收谁就丢“官帽”
江西省纪委监察厅官网发布消息,截至4月底,抚州市已有14600余名科级以上领导干部、84800余名科级以下党员和干部进行了自查自纠,各级“廉政账户”收到主动上缴“红包”款2561笔1244.2万元。抚州市先后3次通报4起违规收受“红包”典型案例,再次掷地有声地告诫全市广大党员和干部,“红包”就是“炸药包”,碰不得、摸不得,谁胆敢违规收送“红包”,谁就要丢“官帽”。
3、中国新闻网:百人红通令公布满月:两人归案 各地升级追逃
国际刑警组织中国国家中心局针对百名涉嫌犯罪的外逃国家工作人员、重要腐败案件涉案人等发出的“红色通缉令”集中公布将满一月。
“红色通缉令”发布后的第三天,涉嫌贪污1100万元,于2001年8月潜逃出境的原中国经济开发信托投资公司上海营业部总经理戴学民被缉捕归案。目前,戴学民已被执行刑事拘留,有关调查工作正在进行之中。
“红色通缉令”榜单上第二个被“拿下”的是在排名第二的李华波,他曾任江西省鄱阳县财政局经济建设股股长,然而这个“股级”干部,凭着一枚假公章,伙同他人于数年间侵吞公款达9400万元,相当于鄱阳这个国家级贫困县年财政收入的四分之一。今年5月9日下午,李华波被遣返回国。
1、中国纪检监察报:"点到为止"丢责任 执纪还是点透好
人们不乏见到如此情形:对众所周知的问题,领导在大庭广众之下罗列一番,怒斥一番,严厉一番,任何人任何单位也不涉及,空抡棍子空打雷,一阵风吹过,烟消云散。对明显的个人问题,打“礼炮”、“哑炮”、“隔山炮”,提点希望,隔靴搔痒,了无成效。
点到为止,不是鞭长莫及,不是无能为力,不是认识不到,而是伸手可及却不去抓死,是能够管理的不去管住,是看清看透的不去作为。里头的原因,可能是只栽花不栽刺的好人主义,可能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庸俗哲学,可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油滑习气,也可能是怕逮不住狐狸弄身骚的袖手旁观,也可能是怕拔出萝卜带出泥的心惊胆战……官员大多不愿意下属出问题,互相包着护着,人人无事,才有天下太平。所以,便点到为止,应应腔,点点卯,应付了事。
2、中国青年报:邹文强受审掀开东莞涉黄“保护伞”一角
近20年来,东莞涉黄产业发展迅猛,甚至该市获得“性都”的恶名,这不能不说与当地公权力的“保护伞”有密切关联。那些大大小小提供“一条龙服务”的酒店、夜总会,若背后没有强力支撑,不可能一直有惊无险,“生意”更不可能越做越大。同理,清理涉黄产业,为东莞“正名”,关键并不在于扫黄行动是不是轰轰烈烈,根本还在于能不能真正将商业与公权力切割清楚。
根据检方指控,当地企业向邹文强行贿已然成为连续性动作,在十余年里保持着送钱习惯。而在“连续性”送钱背后,对应的则是“连续性”的保护。明白这一点,即可以部分解释那些涉黄企业何以那般猖狂,也可以解释为何警方的扫黄行动难以持久有效。讽刺的是,收取企业“保护费”的邹文强,居然还曾获得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正因为涉黄企业与“保护伞”紧紧绑在了一起,成为共同进退的利益共同体,并随时通风报信,随时提供庇护,随时兑换现实利益,才导致涉黄产业枝蔓横生、难以禁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