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让“利益关系”阻碍深度反腐
发布时间:2015-05-22 来源: 许谨谦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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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让“利益关系”阻碍深度反腐
在我国步入深度反腐之后,面对已经形成的利益关系,反腐工作异常艰难。所面对的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腐败,而是已经形成了腐败机制,并为广大的干部、特定社会人员所遵循。
目前,形成利益关系的腐败已经不再躲躲藏藏,而是大张旗鼓地摆上了台面。深度反腐所触及的不是个别干部的利益,而是一个利益共同体,因此反腐所遭遇的利益抵触也必然是异常强烈的。如不突破已经成为潜规则所衡定的利益关系,反腐工作既无法深入,更可能前功尽弃。如何突破利益关系,引人深思。为此,必须三管齐下:
健全法制,和药以服之。法律制度既然是医治腐败的良药,面对深度腐败,就一定要利用法律制度去打开深度反腐的局面。深度腐败之所以形成腐败机制,就是因为缺乏相应法律制度的监管,腐败机制也就取代了法律制度的控制地位。正所谓名不正则言不顺,只有通过制定相应的法律制度,弥补法律缺位,才能让本已经形成的腐败机制丧失法律的地位。
重拳出击,猛药以治之。对存在腐败机制的领域保持高压态势,不能有丝毫松懈。腐败利益的顽固直接影响着反腐工作的推进,非常之势要有非常之举,面对深度腐败,以乱世必用重典的态势震慑人心,以正当的法律制度去压制腐败机制,使腐败机制运行不畅,营养不良,难以生存。
强化教育,调理以养之。惩前毖后,重在调理。要加强反腐倡廉文化的宣传教育,形成社会崇尚廉洁的良好氛围。以廉政文化去感染人心,净化人心,让社会形成廉荣贪耻的观念,让腐败机制丧失生成的土壤。利用相关法律制度切断腐败机制形成条件,从外部条件阻断腐败机制形成条件,防止腐败机制死灰复燃。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腐败机制的形成并非一日之功,如欲破除也需加以时日。相信邪不胜正,反腐工作定能突破利益关系,破除腐败机制,赢得深度反腐攻坚战的最终胜利。
作者:许谨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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