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宣传网
法治宣传网   合作请联系QQ:871973841    热线:010-86393506
法治研究 宪政 行政 廉政 司法 法院 检察 监察 公安 理论
社会经济 社会 经济 国土 环保 文教 医药 养老 三农 民法
律政普法 律政 评论 话题 访谈 普法 案件 公益 资讯 维权

中纪委:要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不收敛的领导干部

发布时间:2015-06-15      来源: 中国网    点击:

中新网6月15日电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今日就“加大纪律审查力度、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刊文。文章称,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要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

文章指出,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要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不放松。越是在这种时候,越是考校纪检干部对政策和策略的把握能力。能不能处理好“树木与森林”的关系,把握住重点,关系到纪律检查机关能否完成中央交给的目标任务。

文章称,“树木与森林”看似抽象,其实内容非常具体。把发现的问题线索放到全局范围中,作出综合分析、判断,从个别中发现一般,从一般中找出重点,这样才能处理好“树木与森林”的关系。

纪律审查工作服务于遏制腐败蔓延势头这个目标,就要深入了解所联系的地区、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整体状况,结合反映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用从严治党的尺子来衡量“树木”和“森林”,有点有面、点面结合,把查办腐败案件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大局结合起来,既见“树木”,又见“森林”,坚决把隐藏其中的“烂树”连根拔掉,防止病毒蔓延。对于问题严重的腐败分子,一打就要起到警示效果。要站在政治的高度认识“树木与森林”的关系,坚持正确的立场、观点和方向。

文章强调,没有重点就没有政策,重点不能泛化。纪律审查不能大水漫灌、水过地皮湿,不能像脚踩西瓜皮,滑到哪儿是哪儿;不能根据自己掌握的问题线索,哪个容易就先查哪个;也不能跟着感觉走,满脑子都是线索和案件,失去了对全局的判断和把握。必须突出重点,形成足够震慑。要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三种情况同时具备的是重中之重,必须马上严肃处理;有两种情况的要重点关注,抓紧处理;有一种情况也要认真对待,不能放过。这就是中央根据形势任务确定的政策和尺子。

纠正“四风”也要把握三个时间节点,重点查处十八大以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后的顶风违纪行为,越往后执纪越严。要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列入审查重点,作为纪律处分的重要内容,拿着放大镜去找,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含糊,不能等其他问题搞清了再一并处理。现在“四风”问题多已转入地下,但这种“星星之火”不可小视。一定要把“四风”问题死死看住,防止不正之风成为腐败的温床。

要抓住监督执纪问责的要害和关键。班子问题最重要,不管是哪个地区还是部门,都要先分析掌握班子情况。而在一个班子中,一把手尤为重要,决定着一个地方或部门的政治生态,必须作为重点关注的对象,这样才能以点带面,促进“两个责任”的具体化和深化。对问题严重的一把手,哪怕是难办也要先办。只有把一把手看住了,把领导班子建设好了,才能以上率下,一个地方和部门的风气才能正起来。同时还要掌握好后备干部、即将进入党政领导班子的干部情况,不能出现“带病提拔、边腐边升”。要保证党的事业一茬一茬、永续发展。只有有针对性地进行监督,震慑作用才会更大。

文章最后指出,在遏制腐败蔓延势头的重要阶段,纪律检查机关要透彻分析“树木与森林”的关系,治“病树”、拔“烂树”、护“森林”,逐步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责任编辑:郑源山)

友情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  |   国务院法制办  |   新华访谈网  |   中国法院网  |   基层法治研究网  |   财政部  |   京师刑事法治网  |   中国社会科学网  |   政协全国委员会  |   国家信访局  |   审计署  |   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网  |   中国法理网  |   最高人民检察院  |   刑事法律网  |   新华网  |   中纪委监察部网站  |   中国政府网  |   全国人大网  |   天涯社区法治论坛  |   公安部  |   司法部  |   中国法学会  |  
共建单位: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