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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根"上找到破解腐败问题的中国钥匙

发布时间:2015-07-05      来源: 我们都是纪检人    点击:

导读

这个“根”就是文化。中华传统文化是伦理文化、责任文化,为国尽忠、在家尽孝,天经地义,孝悌忠信礼义廉耻,作为中华文化的DNA渗透到每一个华夏子孙的骨髓。广大党员干部必须信守宗旨、心存敬畏、慎独慎微,自觉守纪律、讲规矩,大力培育和积极倡导家国情怀和修齐治平、崇德重礼的德治思想,将刚性的制度建设与柔性的文化力量相结合,方能推进干部作风和整个社会风气的真正转变。

 

2015年3月,王岐山同志在参加全国两会山西代表团审议时强调:“忘记过去就意味着背叛,看待腐败问题要有历史、哲学和文化的思考。”任何一个国家的治理方式,都会打上自己历史传承、文化传统的烙印。无本之木不可能郁郁葱葱,历史与文化的传承不能割断。站在历史巨人的肩膀上回眺和远望,汲取前人的智慧和力量,坚定中国特色反腐败的文化自信,有助于我们找到破解今天各种难题的钥匙,有利于我们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优秀传统文化为依法治国、依规治党奠定坚实根基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确立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依规治党是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的内在要求,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实现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的辩证统一。“依法治国”,是指在党的领导下,依照体现人民意志和社会发展规律的法律治理国家,要求国家的政治、经济运作、社会各方面的活动等统统依照法律进行;“依规治党”,是指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规定的职责、权限、程序等管理党的事务,从事党的各项活动,进行党的建设。

 

国法与党规都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的重要内容。徒法不足以自行。治理国家不能只靠法律。诺贝尔奖得主道格拉斯·诺斯对“制度”给出了详尽解释,“制度是人们所发明设计的对人们相互交往的约束,包括正式的规则(宪法、法律、法规、规章、条例)、非正式的约束(道德、信仰、习俗、行为规范)和它们的实施机制”。在这个定义的观照下,国法与党规属于正式制度的范畴,而文化属于非正式制度的范畴。在诺斯看来,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相互依存、相互补充、相互影响。非正式制度可以支持正式制度并为正式制度提供合法性论证,正式制度只有在得到社会认可,即与非正式制度相容的情况下才能发挥作用。也就是说,依法治国、依规治党离不开特定的文化土壤,一个国家的文化传统对政治建设具有深远影响。国法和党规,只有经过与之相适应的、反映社会发展要求的文化的解读,才能为人们所理解,成为人们的行为准则,才能在社会生活中发挥作用。

 

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已共同成为党治国理政、管党治党的重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我们党也已形成了一套系统完备的党内法规制度,使管党治党建设党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但在实践中,一些党组织依法执政、依法办事的观念和能力不强,有法不依、以权压法现象依然严重,一些党员干部以言代法、违法乱纪、徇私枉法问题突出,等等,其根源不在于国法和党规本身,而在于其背后的文化。正如冈纳·缪尔达尔所说,“当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发生冲突或不相容时,正式制度便会流于形式,执行起来阻力重重;或者在执行中发生偏离,甚至根本无法实施,形同虚设,成为一纸空文”。法律法规再健全、再完备,最终还是要靠人来执行。如果领导干部在德上出了问题,必然导致纲纪松弛、法令不行。孟德斯鸠认为,“道德是最高的法”。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这就要求我们要从中国实际出发,汲取和弘扬中国传统文化的思想精华,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与德治相得益彰,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提供历史智慧和文化营养。

 

优秀传统文化为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提供根本保障

 

作风问题关乎人心向背,关乎党的生死存亡。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这“四风”,严重侵蚀党的肌体、动摇党的执政基础。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四风”病源还在、病根未除,仍停留在“不敢”层面,“不能”、“不想”的问题还远没有解决,防止反弹任务艰巨。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党风与民风社风紧密相连、相互影响、相互作用。党风是关键、是前提,决定民风社风。改进作风,必须首先要抓好党风,以党风促民风。民风社风是土壤、是风向标,也影响着党风。抓党风、纠“四风”,必须移风易俗,转变民风社风,推动社会风气健康发展。

 

从一定意义上讲,风气的本质就是文化。所谓“社会风气”,就是指整体或局部社会在一个阶段内所呈现的习俗、风貌,是一定社会中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行为模式、道德观念等要素的总和。从这个定义可以看出,风气与文化,二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文化是“以文教化”的简称,表示对人的性情的陶冶、品德的教养。人创造了文化,文化也创造了人。文化在培养人的价值观念、思维方式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可以说,一个国家具有什么样的文化就具有什么样的社会;一个人在什么样的文化下成长,就必然带有这种文化的烙印,文化对其思想观念、行为作风具有深刻的影响。这就是我们说“作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反复性”,说“树倒根存”的原因。因此,从文化的角度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具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意义。

 

作风建设不是一锤子买卖,要从根本上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关键在于思想观念的转变。观念源自于文化内涵和道德修养,是一种内心的、自觉的、强大的、持久的力量。从十八大以来查处的大量严重违纪违法的案例来看,有的领导干部无视纪律规矩、不讲廉耻,根本不把党纪国法当回事,毫无戒惧之心。究其原因,与其内心深处优秀传统文化缺失、先进文化没有入脑入心密不可分,领导干部不知古也不鉴今,内心也就无所谓敬畏和戒惧了。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种种不文明现象和不正常心态,说到底是一个文化问题,是封建文化中的糟粕。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既要靠制度建设,更要依靠文化的力量改变人贪婪和不健康的欲望,重塑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文化是“无形的心”,是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根本。“风以动之,教以化之。”每种作风的背后都有一段深刻的文化,每种文化也会孕育出一种作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必须要从“根”上入手,这个“根”就是文化。中华传统文化是伦理文化、责任文化,为国尽忠、在家尽孝,天经地义,孝悌忠信礼义廉耻,作为中华文化的DNA渗透到每一个华夏子孙的骨髓。广大党员干部必须信守宗旨、心存敬畏、慎独慎微,自觉守纪律、讲规矩,大力培育和积极倡导家国情怀和修齐治平、崇德重礼的德治思想,将刚性的制度建设与柔性的文化力量相结合,方能推进干部作风和整个社会风气的真正转变。

 

优秀传统文化为形成和实现“不想腐”机制创造内生动力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抓紧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十八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强调,“惩是为了治,要加大治本力度,真正做到使之‘不想’”。2014年11月,王岐山同志在《人民日报》发表署名文章指出,“要强化‘不敢腐’氛围,逐步实现‘不能腐’‘不想腐’”。党中央鲜明的态度、坚定的立场再次表明:要彻底遏制腐败,不仅要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使领导干部“不敢腐”;同时要强化制度建设和监督管理,使领导干部“不能腐”;更要加强理想信念教育,使领导干部“不想腐”。这是领导干部守清廉、拒腐蚀的三道重要防线。其中,“不想腐”是建立在主观基础上的高度自觉,在反腐败中具有基础性、长期性、战略性的地位。思想纯洁是马克思主义政党保持纯洁性的根本,道德高尚是领导干部清正廉洁的基础。

 

物必自腐,而后虫生。在多元多样多变的今天,物质欲望正在侵蚀信仰的根基。一些党员干部在市场冲击和利益诱惑下心为物役、贪污腐化、价值虚无、精神空虚。事实表明,一些党员干部出这样那样的问题,甚至违纪违法,说到底是精神上缺“钙”,丧失了理想信念,人生观、价值观扭曲。与物质财富相比,理想信念是更宝贵的财富,它指引着奋斗方向,决定着不同的价值抉择。

 

源远流长、博大精深的中华文化,积淀着中华民族最深层的精神追求,包含着中华民族最根本的精神基因,代表着中华民族独特的精神标识,这是我们安身立命的根基,是我们在世界文化激荡中站稳脚跟的根本。古人说,“志正则众邪不生”。只有使“不想腐”成为思维习惯和价值取向,并升华为廉洁从政的政治操守,内化为遵纪守法的道德意识,转化为拒腐防变的抵御能力,才能从思想上筑牢拒腐防变的根基,增强党员干部自身“免疫力”,才能做到位高不擅权、权重不谋私,才能常怀忧党之心、恪尽兴党之责,以理论上的坚定保证行动上的坚定,以思想上的清醒保证用权上的清醒,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高尚品格和廉洁操守,为实现“不想腐”创造无限的内生动力。(作者系中国纪检监察学院科研部副教授)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部,

原标题《坚定中国特色反腐败的文化自信》)



(责任编辑:郑源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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