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奚晓明与黄松有存在5大相同点

发布时间:2015-07-13      来源: 法官之家    点击:

来源:北京青年报-政知道

http://news.ifeng.com/a/20150712/44151855_0.shtml


奚晓明

黄松有

原标题:面孔|时隔七年,最高法又落马了一个副院长!

 

7月12日下午4点35分,中央纪委33个字的通报,宣告了奚晓明的从政生涯有了一个许多人意想不到的结局。政知道(微信ID:upolitics)小编一听这消息,头脑里第一个反应是,在黄松有之后,最高法又一个落马的副院长!

 

两位落马副院长有着诸多相似之处:都是法学博士,都是二级大法官,都被称为“学者型官员”,业务知识均堪称熟练。只不过,落马时,黄松有51岁,而奚晓明61岁。

 

两位最高法的落马副院长2008年被查的黄松有成为了1949年以来因贪腐落马的最高级别司法官员,而7年之后,与其级别相当的奚晓明也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二者竟有颇多相似之处。

 

当时中央纪委对黄松有通报的内容包括“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钱款;违反规定,收受礼金;生活腐化。”廊坊检察院在起诉指控时表明,黄松有利用担任最高法副院长的职务便利和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有关案件的审判、执行等方面为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卓伦等五人谋取利益,收受上述人员钱款。

 

2010年,黄松有被判无期。宣判后,针对此前黄松有因其特殊身份,交给法院处理能否做到司法公正的质疑,官媒表示,“人民法院对司法腐败决不容忍,不管涉及到谁,不管是什么级别的干部,只要目无法纪,弄权腐败,必将得到法律的严惩”。

 

同样是最高法副院长,同样是二级大法官,且同样是为数不多的亲自审理案件的大法官,奚晓明在黄松有被查的七年之后落马。更巧的是,他们所负责的都是民事诉讼领域的司法工作。另据相关人士对政知道小编介绍,奚晓明是学者型官员。而黄松有也曾得到过类似的评价。

 

二人都是法学博士,被查时,黄松有51岁,而奚晓明61岁。

 

学者炮轰法院,他一直静静在听不久之前,奚晓明还出现在公开报道中。据最高法官网报道,6月9日上午,最高法召开中法环境资源司法研讨会,参会人员包括奚晓明与法国最高法院院长。5月19日,奚晓明有了最新头衔:最高法环境资源司法研究中心主任。

 

据一名环境学者回忆,5月在中国人民大学环境资源司法研究基地成立大会上,奚晓明表示,在论文集中有人提出工作不足,想听一下。该学者表示是自己,并发言炮轰达10分钟,指出法院系统工作存在的一些不足。当时,主持人屡屡打断学者发言,但奚晓明却未发一言,一直礼貌地在听着。

 

政知道小编获知,在奚晓明担任最高法环境资源司法研究中心主任7天以前,5月12日,备受关注的民法典编纂工作研究小组正式宣布成立,组长人选就是奚晓明。他指出,编纂民法典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确定的重大改革任务。民法典编纂工作研究小组会全力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做好这项工作。

 

据知情人士透露,作为编纂小组组长的奚晓明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都很不错,这是其给不少人留下的印象。

 

在最高法工作三十三年时至今日,奚晓明已在最高法工作了三十三年。

 

而十八大后,已经有关于奚晓明被查的传言出现,就在通报正式公布的几天前,还传出他落马的消息。一位消息人士透露,奚晓明长期分管民事诉讼领域,所负责的工作相对来说比较“有油水”,而奚晓明早年曾与“勾兑派”律师关系密切。

 

据某媒体从多渠道求证,去年奚晓明曾被中纪委约谈,并与山西的官商有勾结。

 

这位与“勾兑派”律师和富商交往过密的法官,又有什么样的从政生涯?

 

1978年,24岁的奚晓明在做了六年沈阳市和平区基层警察后,选择了来到吉林大学法律系读书。吉林大学的法律系在国内很有名气,“十年浩劫”中,仅有两所大学的法律系未停办,吉大法律系是其中之一。毕业后,已获得法学学士的奚晓明成为最高法研究室书记员。三年后,升至研究室审判员,为正处级。此后,奚晓明还有过北大民法学专业的研究生学习经历,并曾远赴英国伦敦大学进修一年。

 

1993年,奚晓明成为最高法经济审判庭副庭长,7年后,升任最高法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1998年到2002年,他曾在北大经济法学专业修读在职研究生课程,获得法学博士学位。

 

两年后的2004年,奚晓明升任最高法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至今已经十一年。

 

曾经亲自审理“3Q大战”作为二级大法官的奚晓明,与黄松有一样,曾经亲自“上阵”审案。据人民网去年的数据显示,目前中国的二级大法官仅有47人,而其中亲自参与案件审判的仍算极少数。

 

2011年4月,腾讯公司向广东省高院起诉奇虎360“扣扣保镖”涉嫌不正当竞争,破坏和篡改了腾讯QQ软件的功能,同时屏蔽客户广告,破坏了腾讯的商业模式。2013年4月25日,广东省高院一审认定,奇虎360公司构成不正当竞争,判决其对腾讯公司进行赔偿。360不服,上诉至最高法。

 

由于该案件的特殊性, 2013年11月,奚晓明亲自担任该案件的审判长。当时两家公司已缠斗数年,引起媒体密切关注。奚晓明担任此案审判长显示出对此案的重视。据媒体报道,这一案件涉及到很多互联网行业当中新的技术、新的经营模式、新的名词。奚晓明虽不是一直在审判一线,但对这些知识与新名词,他非常清楚。

 

就是这样一名对于业务非常熟悉的司法高官,却成为十八大以来司法系统中的“首虎”,而其姓名也已从最高法官网撤下。

内容转载自公众号




(责任编辑:郑源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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