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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董事长送礼或许是无奈之举?

发布时间:2015-07-13      来源: 人民网    点击:

国企董事长送礼或许是无奈之举?
文/扬帆远行 
 
2014年12月底,一则有关“四川会理大铜公司董事长税鸿给政府部门领导送礼”的网帖引发关注。四川省凉山州纪检监察部门随后介入调查。时隔半年,州纪委已于1月29日对该公司党委书记税鸿和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谢光明分别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人民网)
过去,企业逢年过节为政府机关的相关“衙门”送礼被视为很正常家常便饭,而今在中央八项规定的约束下,送礼现象虽然较过去大为减少,但送礼之风并没有因此而销声匿迹。
尽管负有“两个责任”执行落实不力的涉事国企党委、纪委领导双双受处分,体现了了纪律规定的严肃性,但从当下建设法治政府、责任政府、服务政府上看,一些地方政府部门的服务效能,对企业所思、所想、所盼的经济发展环境,又有多少能令企业所期冀那样如愿以偿?
“过去认为是正常之事,现在看就是不正常之事”;“过去认为能做的事,现在就坚决不能做”,这不仅是执行落实刚性纪律的要求,而且也是制度规定严肃性回归的体现,无论是国企还是政府部门对谁都有份,既没有局外人,更没有特殊人。
“大庙难进”、“小鬼难缠”,而在一些地方,当企业不时遇到“吃拿卡要”、“慵懒散拖”、“假浮蛮横”时,其“胳膊“又怎能扭得过这些个“大腿”,否则,哪来的办个事、创个业、上个项目要盖几十个公章此等怪事?
在一些“衙门”看来,你有“显规则”,我有“潜规则”,到了我的一亩三分地,事情怎么办,不由比所愿,大人我说的算。下急上不急,“一慢二看三不办”,且能找出各种各样慢的理由、看的理由、推的理由、不办的理由,顶着不办,拖着不办,赖着不办。企业怎能不有苦难言,你不“烧香拜庙“行吗?
如果说国企董事长送礼遭处分,是从严维护纪律规定的必然结果,彰显的是纪律面前人人平等,那么,国企董事长送礼无疑也有无奈的成分,谁都知道企业的每一分钱是从市场拼回来的,或许其个人和企业职工谁也不愿意这样做。
国企董事长送礼被“打板子”实属应该,但对有危及“脑梗”、“心梗”的那些政令不畅者,该如何“打板子”?又该怎样追责?对此等顽疾,倘若不能 持之以恒地“重典”整治,直接影响的不仅仅是企业的发展,而是推进深化改革这盘大棋。最终不知还会有多少其他企业的董事长步入大铜公司董事长的后尘。
 




(责任编辑:郑源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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