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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防家贼”需在强化监管上“动刀子” 青云

发布时间:2015-07-15      来源: 感谢作者投稿    点击:

国企“防家贼”需在强化监管上“动刀子”
青云
中纪委网站昨日刊文《推动国有企业从严治党之一——全面从严治党国企尤为紧迫》,文章称,巡视发现,国有企业权力寻租、以权谋私问题严重,亲属子女围着企业转,靠山吃山;贱卖贵买、侵吞国有资产如探囊取物。(7月14日 《京华时报》)
国企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推动力。当前,国企同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一样,人财物都属国有。国企存在于市场经济大环境中,独立经营搏击市场是其特殊性。正是需要适应市场环境、需要抢占市场先机、需要争夺市场份额这三种理由,让国企成为长期游离在监管边缘的“世外桃源” ,成为腐败易发高发之地。
大案窝案一再证明,缺乏监督的权力必然产生腐败。正如巡视发现的一系列严重问题一样,披着与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不同的“特殊”外衣,一些国企早已变身为失去监管的“家天下”,衍变成了领导层“利益与共”的独立王国。共同的私利结成攻守同盟,让监管更是针插不进、水泼不进。
国企侵占国有资产到了“探囊取物”的令人震惊的程度,充分说明深化国企改革、强化国企管理已时不我待。国企虽然是在市场经济大潮中“淌水”的自主经济组织,但是,明白经营资产来自于国家、经营管理授权来自于国家这些简单的道理,是起码的底线。国企“防家贼”,既要扎进外部篱笆,更要强化内部控制。
首先,应当建立国企领导交流制度。国企领导长期不动,在一个地方经营十余年甚至数十年,导致个人利益与企业利益盘根错节,裙带关系错综复杂,是造成国企形成“家天下”的根源。建立国企领导交流制度,破除一任领导长期把持和支配一个企业,可以防止把国有搞成事实上的私有。
其次,应当实行国企纪检监察外派。目前,国企党组织同样设有内部监督的纪检监察部门。然而,这些“端着别人碗”的纪检监察干部,处处受制于人,监督环节形同虚设。只有实行国企纪检监察干部垂直管理,由上级纪委下派,才能破除“自己人监督自己人”的尴尬,充分发挥内部监督制约的作用。
再则,应当加强日常巡视巡查监管。十八大以来,中央巡视组通过巡视全覆盖,发现了大量问题线索,形成了高压震慑态势。加强对国企的日常巡视巡查,有利于破除国企内部的“一团和气”,可以把问题处理在萌芽状态,起到防患于未然的警示和威慑作用。
    在反腐败和作风建设紧锣密鼓进行过程中,国企不是例外,也不可能置身事外。解决国企腐败和作风问题,要靠全面从严治党,要采取断然措施,切实在国企监管上“动刀子”。
 


(责任编辑:郑源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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