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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倡廉切记“山高皇帝远”

发布时间:2015-11-04      来源: 法治宣传网感谢作者投稿    点击:

平困县出了“亿万”贪官,边远山区出现巨贪,一个村支书贪污上千万的案例已经屡见不鲜。纪检干部在反腐倡廉过程中,切记“山高皇帝远”,不要放过任何一个地方,哪怕是老、少、边、穷地区。
纪检部门也慢慢关注基层乡镇的腐败,实际情况往往骇人听闻,“村官巨腐”,一个普通村干部就能贪污上亿。“农村腐败已经到了病入膏肓的程度”,中央巡视组在巡视天津等地方时曾指出,“农村腐败不容轻视”,这意味着农村腐败已经引起了高层的关注。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也首次提到了农村反腐败问题。
治理农村腐败,不仅需要自上而下的雷霆之风,也需要自下而上的涓涓细流,也就是说需要民众对基层政府的监督要从基层政治制度本身着眼,从政治生态的改造甚至再造着眼。而这,无疑是一条更漫长的道路。“民生”是一个发展关系的概念,更是一个与政治制度有关系的严峻问题。农民身边的腐败如果不能清除,再好的三农政策也会在“最后一步”被侵蚀掉。解决好农村问题我觉得应当做到如下几点:
 一是完善村民自治监督管理体系。村级财务管理缺失,财务人员素质普遍较低,财务制度不健全,财务监督流于形式,群民理财小组没有起到应有的监督作用。实现村级民主监督制度完善、监督形式丰富、民主评议有效、经济责任审计规范的目标,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完善村民自治监督管理体系,让村民自觉监督,敢于监督村干部。
二是完善民主监督机制。针对村干部监督短板,尤其在对公共事务建设与公共资源配置方面,基层政府应加大监督力度,从村级财务管理到上级部门审计,应制定更加完善的财务监管制度,并成立专门农村事务管理部门,将政策落到实处。
三是完善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责任,加大纪检监察部门对农村地区的检查力度,尤其是农村贿选问题。贿选是农村腐败的先兆。
四是加大地方对腐败村官的惩治力度。对村干部职务犯罪问题,要采取检察、纪检、监察、乡镇纪委等联合调查的方式,构建惩治与预防涉农贪污贿赂犯罪工作机制,形成惩治和预防涉农职务犯罪的合力。


(责任编辑:郑源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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