敢揭腐败“隐身衣”应成为纪检干部“标配”
发布时间:2015-11-10 来源: 法治宣传网感谢作者投稿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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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月,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一名科级党员干部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财经纪律被给予党纪处分。违纪问题在“一切正常”的表面下暗藏“门道”,披上了“隐身衣”,造成调查工作一度难以推进。后来帮助我们取得突破性进展的线索,是被火眼金睛发现的“5支硒鼓”。(11月8日中国新闻网)
党的十八大以来,落马的腐败官员举不胜数。在新常态下,谁都知道明目张胆的“四风”已经失去生存“土壤”,仍然顶风违纪往往是一些穿着“隐身衣”,钻进“青纱帐”,转入地下的顽固份子。在笔者看来,要识破部分干部违纪的“隐身衣”,已不是单纯的“技术活”,还需纪检干部练就火眼金睛。
其实,无论顽固份子如何将“四风”进行“隐身”,但都需要公款去“买单”,留下“蛛丝马迹”。如果纪检干部的识别能力不强,技术不过硬,自然容易让违纪分子蒙混过关。相关,如果练就了火眼金睛就具有更强的识别能力,对发现线索追查出问题提供了可能。
在
长春市朝阳区某部门存在违规用公款招待的问题上,当地纪委通过仔细查看账本,金额上没有大额的支出,条目上没有大型的活动,时间上没有集中的消费,账目清晰,签批手续齐全,没有发现什么问题。试想,如果不是一名纪检干部细心,发现一次买5支硒鼓的“异常”,顺藤牵瓜找出证据,恐怕相关的违纪人员仍然“逍遥自在”。
当前,我们的纪委干部面临的绝不仅仅是查案这么简单,其实,不怕得罪人、敢于“红脸”也是基本要求。然而现实生活中,一些纪检干部怕这怕那,不愿担当,监督中睁只眼闭只眼,当“老好人”,甚至为腐败分子充当“保护伞”,查处长春市朝阳区某部门违规用公款招待的问题也再次印证,纪律监督的工作,绝不是一项简单的“技术活”。
在笔者看来,要培养一名合格的纪检干部,既需要培养过硬的真本事,更需要敢于监督、有担当的勇气,将“问题”根治在“萌芽”状态,其实这也是对广大党员干部的另一种“保护”。纪检干部监督不力,对普通干部就是一种纵容,一种见死不救,有背其监督使命的初衷,希望敢揭腐败“隐身衣”成为纪检干部的基本素养。
【四川汶川县 刘正猛 18090430056】
(责任编辑:郑源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