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蚊灭蝇,建立基层反腐“新常态”
发布时间:2015-12-02 来源: 法治宣传网感谢作者投稿 点击:
次
“蚊蝇腐败”形式花样繁多,包括截留农村低保户的“养命钱”,骗取农业保险的“救灾钱”;贪占社会抚养费的“孩子钱”;冒领已故五保老人的“死人钱”;侵吞农民耕地补偿款的“土地钱”;克扣贫困家庭“扶贫款”。
各式各样的“蚊蝇腐败”案件考验着党和国家基层政权的战斗力、凝聚力和执行力。国家惠民政策再多再好,如果没有落实到广大老百姓的头上,一切皆为零。“老虎”影响的是大局、是稳定,而“蚊蝇”汲取的是“百姓”的血汗,殃及国家的根本。经过近几年的强势反腐,给“老虎”戴上了结实的牢笼,但“蚊蝇”数量多、牢笼约束有限,“权力寻租”空间大,腐败滋生土壤依然宽广。
消除“蚊蝇”要规范权力运行机制。权力不分大小,不受约束才是贪腐的根源。官员的腐败不是看级别的,不能说小官更容易贪腐,也不能说大官更容易贪腐。官员腐败不腐败,关键是看他手中权力是不是能够受到强有力的监督和有效的制度约束,而不应简单地看其级别。基层小官虽为官一方,看似官位不大,实则手握重“权”,他们掌握的资源分配和使用的权力相当集中,基本上游离于制度监管的空地。绝对权力必然导致绝对腐败,从而导致贪腐的力度和危害不逊于高级别官员。所以必须坚决严控权力运行机制。
消除“蚊蝇”要依靠群众、发动群众。“小官”因为“小”而具有较强的欺骗性和隐蔽性。领导和群众误认为他们是芝麻小官,没有多少权力、资源和条件,想腐败也没权力,更没胆量和能力,即便偷偷摸摸捞一点也油水不大,从而使之游离于监督的视线之外。所以越是“天高皇帝远”和让人看不上眼的行业的“小官”,其腐败案发率越高。治理小官贪腐,必须强化内外监督,应该依靠群众,群众是根基,是土壤,群众对身边的官员究竟是不是贪官污吏了如指掌。只有如此,才能从基层彻底摸清问题症结所在。
消除“蚊蝇”要净化权利土壤。反腐败既要“敢打老虎”,又要“勤拍苍蝇”,而究其根本无非就是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升级约束机制。从长远来看,加强制度建设,构筑关紧权力的笼子,是有效遏制腐败发生的根本,是减少或消除“老虎”、“苍蝇”的治本之策。在这个问题上,我们一定要加强相关制度建设,推行政务公开,净化组织环境和不良风气,提高权力行使透明度,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俗话说,基层不稳,地动山摇。基层既是产生利益冲突和社会矛盾的“源头”,也是协调利益关系和疏导社会矛盾的“茬口”。我们只有消除“蚊蝇”,打好基层基础,才能稳步迈向全面小康.
(责任编辑:郑源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