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驻纪检组不要荒了监督的“责任田”
发布时间:2015-12-03 来源: 法治宣传网感谢作者投稿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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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辽宁省委常委会议通过省纪委向省委办公厅、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统战部、省人大机关、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机关等七家单位派驻纪检组。近日,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林铎对7名新任职纪检组长集体谈话。
林铎指出,新任职纪检组长要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要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全力以赴履行好监督责任。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确保执行党的纪律不留盲区、死角。抓早抓小,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防止“四风”反弹。要坚持问题导向,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要抓好自身建设,做到对党忠诚,干净做事,敢于担当。
在新设7家派驻机构中,省人大机关和省政协机关实行单独派驻,其他5家单位实行归口派驻,共涵盖45个部门和单位。按照省委要求,派驻机构和驻在部门(含归口监督单位)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纪检组组长不分管其他业务,专门履行监督职责。 (2015年12月02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
新闻来源:
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15-12/02/c_128488899.htm
目前监督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三转”之后,纪检组监督方面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如一些纪检组长认为“三转”以后没有多少事可做,有的认为不参与具体工作怎么监督等等。就笔者了解主要有四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认识上存在着明显的偏差。二是监督不到位问题比较突出。三是监督上存在硬不起来问题。四是开展监督工作的阻力比较大。
因此为了进一步强化监督工作,对策和措施如下:一是切实厘清关系,使纪检组工作定好位。必须明确纪检组与驻在部门事实上已经存在的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赋予纪检组一定的独立性和权威性,使纪检组不再既当教练员也当运动员,让纪检组集中力量抓好再检查和再监督。二是强化顶层设计,推进监督工作法制化。监督工作开展不起来,深入不下去,一个重要原因是没有以法规的形式明确监督的具体办法和程序,以及一贯的文书等,没有解决好监督什么特别是怎么监督的问题。三是实行规范管理,推行监督工作标准化。笔者看,监督不到位的主要原因是没有对监督的有关具体内容、范围、程序和应该履行的手续等等确定具体的工作标准,实行监督工作标准化。四是强化互动功能,促进监督对接无缝隙。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是部门党组和派驻纪检组的共同目标。所以,党组和纪检组都要把它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团结一致,齐心协力,实现监督工作的无缝对接和良性互动。五是弘扬廉政文化,为监督营造良好氛围。驻在部门党组要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各种形式的廉政文化活动,努力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制意识和思想境界,纪检组要积极督促和配合做好这一项工作。
因此派驻纪检组是为了不要荒了监督的“责任田”,更是为了推进监督工作的法制化和标准化。
作者:丹心
(责任编辑:郑源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