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廉测廉,建立科学党风廉政责任评价体系
发布时间:2015-12-10 来源: 法治宣传网感谢作者投稿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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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以调查问卷或网上投票等形式,邀请群众“评廉”,了解群众意愿,成为不少地方调查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方式。惩治腐败的力度大不大?工作作风好不好?看看群众的选择就一目了然。虽然评价的好坏高低并不能完全反映一个地方、一个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全貌,但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了党风廉政建设需要改进的问题和需要注意的疏漏。(来源:中国青年网,时间:2015年12月8日)
其实,把“廉政测评”作为监督权力的重要手段,在其他地方早就有过。不过,群众“评廉”不能只满足于“评”,如何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得出党风廉政建设的真实数据,并真正发挥好结果的作用,才是群众“评廉”的应有之义。要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强化责任追究,不能让制度成为纸老虎、稻草人。如何评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落实情况,如何判定党委、纪委或其他相关职能部门是否做到了守土有责,如何构建科学合理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评价指标体系?
群众满意是我们党做好一切工作的价值取向和根本标准,党风廉政建设成效如何,也不是我们各级党委政府、纪委自己说了算,必须把监督权、评判权真正交给群众,以人民满意作为检验工作的最高标准。
要完善廉政测评成果运用和转化制度,将廉政测评结果存入干部廉政档案,作为提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对廉政测评中反映出的重大事项、重要问题要加大督办力度,专题研究解决并反馈;对涉及党员领导干部的纪律和作风问题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这样,才会测评出问题,解决好问题,促进政治生态风清气正。
作为权力监督的重要手段,群众“评廉”举措的初衷是为了实现“双赢”的目标:于公,利于监督,促进和谐;于私,可明得失,少走弯路。
述廉评廉活动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有效措施,也是提高干部职工能力水平、加快推进全局工作的有力保障,广大干部职工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市委“十条禁令”及局“十个一律、十个不准、十个严格”等规定,继续深化工程建设“三同步”、“四合同制”、“五公开”和“5+X”监管模式,合力攻坚,建设让百姓舒心的精品工程、创新工程、满意工程、廉政工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评价指标体系的建构必须以坚持人民性为宗旨,社会公正为导向。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应成为该评价指标体系的基本出发点。
(责任编辑:郑源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