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工作新突破,实现高效快结快办
发布时间:2015-12-17 来源: 法治宣传网感谢作者投稿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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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纪委日前公布的本市前11月纪检监察机关纪律审查情况显示,全市立案2012件,增长66.7%。同时,多个区的立案件数、处分人数等也都有大幅度增长。北京青年报记者调查发现,这些高速增长的数据,体现出纪检机关查办案件“快结快办”的新特点。(北青网 12月14日)
今年上半年,中纪委就不断强调“纪委不是党内的公检法”,“纪检工作也不全是抓贪官”,还强调要“抓早抓小”等。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落实这种精神的实践中,办案效率得到了提高,办案能力也随之增强。
西城区纪委还在实践过程中总结出“三快”,即决策快、调查取证快、采取措施快,给执纪对象造成一种势如破竹的压力,使其尽快向组织交待自己的违纪事实,把违反纪律的主要问题查清后,对能够作出纪律处分或者组织处理的马上办理,对涉嫌违法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继续依法查处。
纪委带走人查办案件,和公安审讯不同,不戴手铐,工作主要在谈话室进行。如何在与违纪人员的谈话中取得突破,成为关键问题,纪委办案人员在工作中掌握了几大策略。
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也很重要。在紧紧咬住违纪线索不放、以不容置疑的态度要求对方积极配合的基础上,尊重违纪人员的人格,告知其所享有的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原则性的事情,比如不能用手机,切断和外界的联系是必要的。而有时一些颇具人性化的举措,也有助于案件顺利查办。
把握时机是核心要务。事实上,快查快办并不是每个环节都要快,出示证据就要讲究好时机,当违纪人员在说与不说之间纠结时,通过适时出示证据,有利于打消违纪人员的抗拒和侥幸的心理,使其认识到组织已掌握其违纪问题,只有全部供认才是唯一出路,“过早让违纪者摸清底牌,就会减轻证据的威力,过晚就会坚定违纪者抗拒心理,给顺利突破案件造成不应有的阻力”。
更丰富的硬件设施的建立,规范了办案行为,有利于掌握关键证据,既要保护谈话对象合法权益,还要最大限度地保障办案安全。硬件保障的同时,制度的约束也是重要方法。配套出台了相应的规范措施,进一步规范和细化案件查办工作流程。
双重的保障,实现了纪检监察工作的新突破,提高办案效率,办案能力也随之增强。
(责任编辑:郑源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