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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官巨贪缘于“三无”

发布时间:2015-12-28      来源: 法治宣传网感谢作者投稿    点击:

安徽省纪委12月24日通报了一起“小官巨贪”案件,淮北市烈山区烈山镇烈山社区(烈山村)原党委书记刘某某10余年来伙同亲属及有关公职人员大肆侵吞村(居)集体资产,涉案金额超过1.5亿元。(12月25日新华网)
10余年来大肆侵吞集体资产,涉案金额超过1.5亿元,一组令人咋舌的数据,竟是社区书记创下的“奇迹”。在很多人看来,涉案金额高达千万元甚至上亿元的巨贪肯定都是位高权重的大官。可是,这些涉腐的“小官”,甚至不是行政序列的“官”竟能侵吞集体的巨额资金。面对这类的腐败,我们不禁要问小官巨贪源于何?笔者认为源于“三无”。
一是权力放大无界线。就在此次事件中,权力末梢的社区书记,敢于利用手中的权力大肆侵吞集体资产长达十余年,涉案金额超过1.5亿元,可见其手中的权力不一般。俗话说“县官不如现管”,社区书记虽说官不大,甚至不是官,但是手中的权力却是实实在在的,掌握着决定着民生的相关财物。将权力任意放大,用自己膨胀的心,创下了1.5亿元的记录。
二是相关监管无防线。权力是一把双刃剑,权力用得好可以造福人民。用的不好一旦突破监管的防线必定滋生腐败祸害人民。“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这起典型的“小官巨贪”案件涉案金额巨大,涉案人员众多,且持续时间如此之长,充分暴露了烈山区和烈山镇党委、纪委落实“两个责任”方面存在的严重问题。
三是利益面前无底线。小官巨腐大搞利己主义,甚至到了拉帮结伙的地步,加之“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的腐化思想让意志不坚、信仰迷失、党性缺失的干部甘于同流合污。试问,如若没有黑色的利益输送链烈山区委原副书记陈振江、烈山镇原党委书记任启飞等人还会对对刘某某进行包庇袒护么?社区书记还敢大肆侵占集体资产长达数十年之久么?
十八大以来,中国掀起了“老虎苍蝇一起打”的反腐风暴,取得了一系列的成成绩。但在成绩面前,也须保持清醒的头脑,清楚的认识到党的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遏制“小官巨贪”乱象还得堵上权力无界线、监管无防线、利益无底线的漏洞。


(责任编辑:郑源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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