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宣传网
法治宣传网   合作请联系QQ:871973841    热线:010-86393506
法治研究 宪政 行政 廉政 司法 法院 检察 监察 公安 理论
社会经济 社会 经济 国土 环保 文教 医药 养老 三农 民法
律政普法 律政 评论 话题 访谈 普法 案件 公益 资讯 维权

迷恋美色的官员能走多远?

发布时间:2016-01-10      来源: 法治宣传网感谢作者投稿    点击:

2015年8月19日,江苏省淮安市中级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南京市溧水区原区委书记姜明重婚、受贿案。在法庭上,姜明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表达了深深的忏悔。前不久,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姜明有期徒刑九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80万元;以重婚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九年零三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80万元(1月5日,新浪网)
我们常常听到官员因为贪污腐败受到法律制裁,而南京市溧水区原区委书记姜明却独树一帜,不仅触犯受贿罪,还触犯了重婚罪。而他之所以受贿,根源还在于其重婚。
姜明和情妇非法同居并育有一女,于是,二人决定买一套住房,组建一个“家”,但迫于经济压力,房子买了一直没装修。姜明升任溧水县委副书记、县长后,与企业老板开始了频繁的接触。对比之下,他发现自己身为一县之长,竟然连装修房子的钱都没有,于是一改往日的金钱、权力观。主动以朋友装修房为名义,让与自己交往甚密的老乡王军支付了近18万元装修款。再后来刘峰为其情妇缴纳了70万元移民手续费使他一直觉得亏欠刘峰。于是,当地方政府没有及时交付刘峰的地时,他将镇党委书记批评一番;当刘峰的投资项目面临重重困难时,他利用职权给相关部门打好招呼,开绿灯。
如其所说,组织上给他的待遇比较高,若是正常家庭,完全富足有余。但由于其家庭关系混乱,收支失衡,他不得不将目光投向其他收入来源。所以,想方设法收受他人贿赂来维系“两个家庭”的开支,紧接着贪腐的口子越撕越大,他也步入了万劫不复的深渊!
与情妇同居近10年,全然不被家人发现,不知是家人在装聋作哑,还是自己演技太棒,伪装得太好。看似谦谦君子,实则表里不一,加上技高人胆大,难怪组织没有早早发现他的贪腐行迹。
党员干部本应心系百姓,为民排忧解难,但姜明却一心思淫欲,搞出两个“家”,进而陷入腐败的泥潭。作为党和政府的“形象代言人”,如此生活腐化、官德败坏、恬不知耻,不仅玷污了自身形象,也损害了政府在百姓中的公信力。

“色字头上一把刀”,不仅是说给所有人听的,更是说与为官者听的。那些色胆包天的官员因为“色”而“头破血流”、丢官、坐牢、送命的例子不胜枚举,奉劝某些官员,加强精神世界的修炼,不断补钙,不因一时贪欲而麻痹大意,铤而走险。沾染上“色”,生活腐化,仕途迷茫,那就是在刀尖上过日子啊!(文/云子涧)


(责任编辑:郑源山)

友情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  |   国务院法制办  |   新华访谈网  |   中国法院网  |   基层法治研究网  |   财政部  |   京师刑事法治网  |   中国社会科学网  |   政协全国委员会  |   国家信访局  |   审计署  |   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网  |   中国法理网  |   最高人民检察院  |   刑事法律网  |   新华网  |   中纪委监察部网站  |   中国政府网  |   全国人大网  |   天涯社区法治论坛  |   公安部  |   司法部  |   中国法学会  |  
共建单位: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