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年,我们能拿得出手的最亮丽的成绩单就是抓了那么多大老虎、小苍蝇了。在如此大规模的反腐运动后,他们却说“中国的腐败程度基本没有太大变化”。这个评价为什么和我们的观感不一样?这是我产生的第一个疑问。产生的另外两个疑问是:在清廉这个问题上,我们现在弱项到底在哪里?我们为什么至今没有自己权威的清廉指数?
文 | 刘小冰
来源 | 刘小冰的法律博客
据报道,在2015年透明国际清廉指数评估的168个国家和地区中,中国大陆的得分为37,比去年多了1分,排名为第83名,较去年在175个国家和地区中排名第100名有所改善。中国香港和台湾地区的清廉指数评分各为75和62,分别排在第18和第30位。
刚看到这则消息时,我还有点嘚瑟,觉得咱们进步啦。后来,又有点不平。要知道,清廉指数采用百分制,100分表示最廉洁;0分表示最腐败;80—100表示比较廉洁;50—80为轻微腐败;25—50为腐败比较严重;0—25则为极端腐败。我的感觉,咱们的反腐怎么着也应该达到及格线吧。这几年,我们能拿得出手的最亮丽的成绩单就是抓了那么多大老虎、小苍蝇了。在如此大规模的反腐运动后,他们却说“中国的腐败程度基本没有太大变化”。这个评价为什么和我们的观感不一样?这是我产生的第一个疑问。产生的另外两个疑问是:在清廉这个问题上,我们现在弱项到底在哪里?我们为什么至今没有自己权威的清廉指数?
后来,看了一些资料,对这几个问题做了一点简单的思考:
第一,观感不一样,是因为我们的评价标准和他们有点不一样。整体来看,我们是单一的措施论和过程论,即我们采取了强有力的反腐措施,反腐的过程仍然在继续,在“不停地追踪坏人”,多数时候仍然是事后的追惩;他们是综合的过程论和结果论,即将这种清廉指数放在多元的视角下加以完整的过程考察和结果考察,既涉及文化传统,也涉及现实环境;既涉及公务员工资待遇、案件的透明度等微观的机制问题,更涉及分权制衡、独立司法、舆论环境、法律法规与国际标准接轨等宏观的体制问题;既涉及事后的惩罚,更涉及事先的预防和事中的监管;既强调反腐的过程,更强调通过这一过程所达到的清廉状态。
实事求是地说,在积重难返的情况下,我们现在的做法也有不得已的地方。同时,恐怕我们不能过高看待疾风暴雨式的反腐成效,否则就是一种卡拉OK政治。
第二,我们的强项毫无疑问是领导的高度重视、人财物的大量投入、纪律规定的日益强化。但我们的弱项也是明显的。我一向认为,腐败的根本就是作为公共权力所有人的人民失去了对这种权力的控制,反腐的基本对策也就是内在地要求制衡公共权力,其核心就是以人民的权利制衡国家的权力,以社会的权力制衡国家的权力,以国家的权力制衡国家的权力。
但现在,我们在这些方面的有效措施不多,比较突出的问题,一是民众的参与度不高,更多的时候是一种看客的心态和做派,这是最危险的;二是歌德式的舆论环境过浓,缺乏深度的、有独立价值的思考和报道;三是对分权制衡的僵化看法,总以为这是一种目的,殊不知这只是监督和制衡国家权力的一种手段和方法而已;四是在指导思想上满足于自律性的要求和治标式的推进,缺乏他律式的、治本式的长远考虑。
换言之,没有民主反腐、公开反腐、制度反腐、持续反腐,就不会有清廉政治。因此,随着“不敢腐”这个问题有点眉目后,恐怕得考虑“不能腐、不想腐”的措施了。
第三,近年来,我们的各种指数、排名、指标体系层出不穷,但独独在清廉指数的构建方面仍然缺乏实质性的进展,大多停留在理论层面与地方层面,或者封闭在一个自洽式的特定圈子中。透明国际的清廉指数虽然有这样那样的毛病,但还是有那么大的国际影响力,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它是由独立的第三方作出的评价,其过程和结果至少没有明显受到政府的严格管控。因此,让政府的归政府、让社会的归社会,这才是这种评价指标取得公信力的关键,也才是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
一张期终试卷,考得不合格,这不仅仅是政府的事情,也是老百姓的事情,因为有什么样的人民,就有什么样的政府。所以,虽然我们不能根据这一指数来判断反腐运动的进展情况,但我们确实需要认真思考中国清廉指数上升背后所隐藏的这些个问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