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宣传网
法治宣传网   合作请联系QQ:871973841    热线:010-86393506
法治研究 宪政 行政 廉政 司法 法院 检察 监察 公安 理论
社会经济 社会 经济 国土 环保 文教 医药 养老 三农 民法
律政普法 律政 评论 话题 访谈 普法 案件 公益 资讯 维权

法网编牢腐败难逃-实行权力监督

发布时间:2016-04-05      来源: 法治宣传网感谢作者投稿    点击: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郑红13日在北京接受记者采访时透露,与以往相比,当前广东职务犯罪案件呈现出“厅官发案严重”“小官小贪问题普遍”“渎职犯罪抬头”“惠民资金领域发案率高”“行贿人、贪官家属外逃增多”等五大新特点。
   广东去年共立案查处职务犯罪案件2602件3198人,其中厅官52人,查处数同比上升超过五成。
   郑红分析称,一些涉案官员边腐边升、边升边腐,“权腐互助”,高压之下仍不收敛不收手,继续腐化堕落。如广东农垦集团公司原副总经理陈剑峰受贿犯罪持续长达18年。有的贪官还带动家人、亲朋一起犯罪,表现出家族化特征,深圳市原常委、政法委书记蒋尊玉就属于这一类。
    郑红指出,中央出台“八项规定”后,党风和社会风气明显好转,同时也由于部分利益输送链条被斩断,有的干部出现了“无利不为”、做“太平官”等庸官政的现象。
     郑红表示,决不让行贿者逍遥法外,去年广东立案侦查行贿犯罪795人;对潜逃的职务犯罪嫌疑人,通过网上通缉、国际合作等方式追捕、劝返116人,其中从境外追逃17人。(2016年03月14日中国新闻网 )    
    新闻来源:
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16-03/14/c_128797578.htm
广东职务犯罪案件呈现出“厅官发案严重”“小官小贪问题普遍”“渎职犯罪抬头”“惠民资金领域发案率高”“行贿人、贪官家属外逃增多”等五大新特点。
其一,与级别高相应的权力大、监督弱,是广东厅级高官贪腐数额巨大的主要原因。
其二,小官小贪、“麻雀偷食”、微犯罪问题普遍。郑红认为,基层小官虽然权力有限,但经常直接经办具体事项,极易利用职务便利吃拿卡要。这类案件中一些甚至发展成“小官巨腐”。
其三,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的失职渎职犯罪有抬头趋势。
其四,政策性惠民资金领域发案率高。“由于制度漏洞、监管不力等原因,导致扶贫、节能减排等大量政策性资金被侵吞、骗取。”郑红如是说。
其五,涉案行贿人、涉案领导干部亲属向境外转移财产、携款潜逃现象增多。郑红表示,广东贪官外逃得到一定程度遏制,但有大量涉案行贿人、涉案官员亲属慑于形势压力,一有风吹草动,就伺机向境外转移财产或携款潜逃。
腐败现象根源于剥削阶级腐朽没落的意识形态,它与我党的性质和宗旨严重对立,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具有严重的破坏性。如果听任腐败现象蔓延,我们党和人民的政权就有可能被葬送。反腐败斗争是阶级斗争在一定范围内的特殊表现形式,是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之间腐蚀与反腐蚀、和平演变与反和平演变的政治斗争,是执政的中国共产党为巩固政权建设而迫切需要解决的政治任务。如何加强法治监督,标本兼治,从根本上解决腐败的问题?要坚持的对策
1.强化法治观念,提高职业道德水平。加强理论学习,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加强党性修养,自觉抵制腐朽思想的侵蚀;加强道德建设,提高权力主体职业道德水平;加强法治观念,使权力的运行法治化。
2.健全法律体系,依法办事依法行政。一是要把反腐败斗争中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通过立法程序上升为法律,借助于国家的强制力,使之具有更大的权威性和稳定性。二是要随着形势发展及时制订行为规范,供广大党员干部遵守。尤其要发挥党内法规较之国家法律更加及时、灵活、针对性强的优势,把国家法律不便做出规定的问题及时从党内法规的角度提出严格的纪律要求。这样做,既有利于监督约束党员干部行为,也有利于保护党员干部。
3.依法治理权力,加强对权力的监督。要逐步改革监督体制上的缺陷,不断扩大监督的范围和力度,使权力运行过程中腐败行为“不能为”。
4、给权力制定一些规范,实行权力监督。
 
作者:丹心
联系电话:18781173221
邮编:621100
地址:绵阳市涪城区


(责任编辑:郑源山)

友情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  |   国务院法制办  |   新华访谈网  |   中国法院网  |   基层法治研究网  |   财政部  |   京师刑事法治网  |   中国社会科学网  |   政协全国委员会  |   国家信访局  |   审计署  |   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网  |   中国法理网  |   最高人民检察院  |   刑事法律网  |   新华网  |   中纪委监察部网站  |   中国政府网  |   全国人大网  |   天涯社区法治论坛  |   公安部  |   司法部  |   中国法学会  |  
共建单位: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