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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败领域的十个认识误区:省纪委宣传部长深度观察

发布时间:2016-05-11      来源: 我们都是纪检人    点击:

文/陕西省纪委宣传部部长  崔利民;本文原发表于《党风廉政建设》2015年第3期,此次分享有较大修改补充。转载须经授权且注明来源和作者信息,违者必究。【参赛作品20】

崔利民,曾在《中国纪检监察报》、《党风廉政建设》、湖南大学《廉政研究》等报刊发表论文多篇,其中十多篇获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等奖项,三篇被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全文转载。著有《当代青年论探》(获陕西省首届青少年研究成果专著类二等奖)、《村民监督委员会实践与思考》(获陕西省廉政文化建设优秀成果一等奖)等专著。

 

警惕当前反腐败领域的

十个认识误区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把反腐败斗争提到关乎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高度,以厉行中央八项规定开局,打虎拍蝇,形成雷霆万钧之势,极大地振奋和凝聚了党心民心。但一个时期以来,随着高压反腐的强力推进和依法治国步伐的稳健加速,围绕反腐败斗争的目标、任务、方式、效果及走向等,一些混淆视听的错误认识和乌七八糟的荒谬杂音甚嚣尘上,诸如“节点拐点论”、“联手反扑论”、“腐败赦免论”、“影响发展论”、“权力角逐论”、“小题大做论”、“为官不易论”、“难以承受论”、“打击过头论”、“运动刮风论”等等。尽管对大多数人来讲,上述看法主要是认识不深刻、不到位、不清醒的问题,但绝不排除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混淆视听、恶意炒作和故意误导,有的可能他们本身就是如坐针毡的腐败分子,其目的无非是想让正在拧紧的作风建设发条松下来,让正在发力的反腐败战车停下来,让持续推进的正风反腐戛然而止。对此,必须引起高度警觉,保持政治定力,并予以坚决有力的回击。

1、警惕“节点拐点论”,确立“利剑高悬观”

 

所谓“节点拐点论”,就是认为经过党的十八大以来前所未有的强力反腐,以某一种重大政策的出台或某一“老虎”的查处为节点,反腐将从以治标为主转向以治本为主,而放缓对查处腐败分子特别是“打虎”的节奏。比如,在以“依法治国”为主题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之后、周永康“周老虎”案发之后、提出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之后,都出现了“预示反腐‘拐点’来临”这种看似言之凿凿的论调。显然,这是对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的严重误判,是他们低估了我们党将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的决心和敢打必胜的信心。当然,也是心存侥幸的腐败分子的黄粱一梦。这种论调不仅在党中央坚若磐石的反腐意志面前无比苍白,也很快就被坚持不懈的反腐实践一一证伪,不攻自破。

凡是毒瘤,坚决祛除!反腐败没有拐点。这是由于:其一,衡量反腐败斗争的成效,不是看已经查处了多少腐败分子,打了多少“老虎”,而要看腐败问题是否得到有效遏制。其实,早在已查处几十个省部级干部的时候,习近平同志就指出:“比过去多了不少,但不要算这个账,有贪必反,有腐必惩!”面对严峻复杂的反腐败斗争形势,治标的任务还远未结束。“谁在这样的形势下还敢顶风违纪,谁就要为之付出代价!”所以,现阶段,仍然要把加大办案力度、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作为反腐败斗争的首要任务,高悬反腐利剑。其二,强调以法治思维推进反腐败斗争,绝不意味着反腐从“打虎治标”进入“治本时间”,而是治标与治本的统一、是坚决惩治与有效预防的结合,体现的是坚持和深化标本兼治的辩证思维。其三,无论什么时候,建设廉洁政治都必须始终利剑高悬,任何时候一旦放松了治标,治本措施都将难以有效落实。没有惩治的震慑力,治本就会失去保障力,无论多么健全完善的制度都可能成为一纸空文。其四,最为严重的是,如果现在反腐力度减下来,不仅会失信于民,已经取得的成果也可能失去,其后果将是严重危险的,也是十分可怕的。

“新松恨不高千尺,恶竹应须斩万竿。”反腐败决没有松口气、歇歇脚一说,越往后执纪越严、处分越重,这是党中央旗帜鲜明的态度和决心。要深刻认识到,腐败是我们党的天敌、人民的公敌,水火不相容,惩腐除恶一刻也不能放松。习近平同志指出:“党中央坚定不移反对腐败的决心没有变,坚决遏制腐败现象蔓延势头的目标没有变。”也就是说,党中央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的判断没有变,旗帜立场不会变,我们的目标任务不能变。因此,反腐败斗争的未来路径,应是体现标本兼治理念的可持续反腐,是强力治标下的有效治本,是突出治标与深化治本的统一,必须不断深化标本兼治。特别是惩治腐败这一手,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必须紧抓不放、利剑高悬,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做到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持续保持遏制腐败的高压态势。

2、警惕“联手反扑论”,确立“严防反弹观”

所谓“联手反扑论”, 就是认为随着“打虎”力度不断加大,腐败分子决不会坐以待毙,作为盘根错节的既得利益集团,必然抱团取暖、负隅顽抗,甚至联手反扑,抵制反腐败斗争的开展,使反腐败或前景难卜。这是对反腐败前景的不当担忧,也是对腐败势力的肆意夸大。“联手反扑”论的要害是将反腐败这场严肃的政治斗争看成官员与官员对垒的权力斗争,看成两者都可能被对方制服的力量博弈,其本质是否定党和国家及其反腐职能机关和部门依纪依法履职的正当性。

反腐败是一场人民利益与贪腐势力的较量,只有坚决打击,才能有效遏制腐败,才能形成“不敢腐”的震慑,才能使党员干部“见不善如探汤”,筑牢“防火墙”,套紧“紧箍咒”,远离“高压线”,也才能最大限度地坚决遏制腐败,维护人民利益,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所以,纵使有一些不自量力者联手“反扑”也只不过是螳螂挡道、蚍蜉撼树,不自量力。“反扑”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放松反腐带来的“反弹”!那将意味着“苍蝇”与“老虎”们很快会卷土重来,意味着迄今为止所取得的所有成果都会付诸东流,这才是反腐败的真正风险!因为,党风问题关系人心向背、关乎党的生死存亡,这是一场输不起也不能输的斗争,一旦出现反弹,后果不堪设想。必须以坚韧的品质、顽强的意志和敢抓敢管的担当,以壮士断腕、舍我其谁的政治勇气和历史责任感坚决同腐败现象作斗争。

当然,所谓“联手反扑论”也从一个侧面表明腐败作为一股顽固势力根深蒂固,表明腐败势力已经成为党的肌体和政治生态最凶险的破坏力、成为人民利益最严重的侵占力、成为影响改革发展最顽固的阻碍力,表明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任务依然艰巨繁重,必须决战决胜。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着力解决管党治党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的问题,使不敢腐的震慑作用充分发挥,不能腐、不想腐的效应初步显现,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正在形成。只要我们坚持“四个足够自信”,坚持零容忍的态度不变、猛药去疴的决心不减、刮骨疗毒的勇气不泄、严厉惩处的尺度不松,就一定能打赢正风反腐这场攻坚战。正义必将战胜邪恶。任何腐败势力都必将在正气浩然、摧枯拉朽的反腐大潮中如残枝败叶,被历史的大潮席卷而去。

3、警惕“限时赦免论”,确立“有贪必反观”

所谓“限时赦免论”, 就是认为以某个时间点为界,凡是在此之前的腐败问题,只要认错、退赔,一律既往不咎;而此后一律建章立制,从严惩戒。这是建立在“无官不腐”或者“大多贪腐”错误预设基础上的误判,是一种丧失原则的实用主义反腐态度,是一种“划江而治”的“政治妥协”,也是一剂缺乏足够的理论基础和经验事实的支持、异想天开解决严峻腐败问题的幼稚“处方”,根本无助于医治腐败之病。这种观点:

其一,于法无依违背公平正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精神和原则,法治的公信力和社会公平正义价值体系必然面临严重挑战

其二,于理无据。这是对腐败分子和腐败行为的纵容。如果贪官都能“被赦免”,那么法律的尊严将不复存在,那还有什么违法犯罪行为不能赦免?这就会向社会释放一个非常错误的信号:腐败是可以原谅的,并且是有可能获得法律赦免的,势必造成社会混乱。显然,这样做的政治成本和潜在风险是非常大的。

其三,于情难容。与广大群众对反腐败斗争的期望背道而驰,伤害群众感情,甚至引发民愤。尤其是大部分贪官是党员,那么会出现执政党自己赦免自己的“法外开恩”情况,与党员干部必须带头严守法纪的要求相背离,老百姓也不会答应、不能容忍。

其四,于行不通。这种网开一面、“下不为例”的折中之举,与坚定反腐的大局格格不入,看似可能消解反腐败的阻力,但在实践中缺乏可行性,只能是饮鸩止渴,收效甚微,不仅起不到对腐败分子应有的震慑作用,还可能助长一些肆无忌惮者的侥幸心理,使其更有可能铤而走险、以身试法。比如,1989年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发布的《关于贪污、受贿、投机倒把等犯罪分子必须在限期内自首坦白的通知》,虽然规定对期限内自首坦白的腐败分子“一律从宽处理”,但是随后而来的却是腐败高发期。

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用最坚决的态度减少腐败存量,用最果断的措施遏制腐败增量”,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这既是中国共产党人反腐败的基本态度,也是当前反腐败斗争重要指导原则。什么叫“零容忍”?就是对腐败现象毫不忍受、毫不宽容,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就是对腐败分子绝不手软,绝不放过,发现一个查处一个;就是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而不是搞什么“限时赦免”,或者“网开一面”。所谓“赦免论”,违背了我们党的性质和宗旨,违背了法治精神和治党必严的反腐理念,是对公平正义这一社会主义价值原则的践踏。必须坚决摒弃“赦免论”这种“幼稚病”、“馊主意”,坚定不移地将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

4、警惕“影响发展论”,确立“有力保障观”

所谓“影响发展论”, 就是认为当下开展的作风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影响了经济发展,导致消费需求萎缩,甚至把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增大与反腐败力度加大扯在一起。这纯粹是别有用心者的无稽之谈。甚至还有人抛出“最大的成本在于很多与改革相关的一些措施在目前反腐败的大形势下难以推进”,这种观点更是匪夷所思,荒谬的不可理喻。这种“影响发展论”是对反腐败与推进改革、加快发展关系的曲解,也是对反腐败价值目标的否定,更是一些既得利益者居心叵测、混淆是非,妄图继续钱权交易的借口。

事实上,这种“经济要上,纪律要让”、“反腐倡廉,大家赔钱”、“不吃不喝,经济滑坡”之类的陈词滥调在改革开放的过程中从未消声匿迹。对此,陈云同志早就旗帜鲜明指出,“党的纪律不存在‘松绑’的问题”,给予了坚决有力的回击。而且,从宏观视野来看,当前中国经济呈现新常态,经济增速从高速转为中高速是一个必经阶段,与反腐败没有因果联系。相反,大量事实证明,腐败是经济健康发展的蛀虫,是破坏市场经济良性发展的“定时炸弹”。所以,习近平同志指出:“反腐并不会影响经济发展,反而有利于经济发展持续健康。”反腐败不仅不是经济发展的对立面,相反还是助推器,是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是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有力保障。

第一,反腐败有利于形成经济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腐败是改革的阻力,是发展的破坏力,这是不容置疑的。事实一再证明,附着于权力的各种腐败对经济发展有致命伤害。一个地方贪腐越厉害,公平竞争环境就会受到严重破坏,经济发展就很难激发活力,老百姓的利益受损也最大。规范了权力的界限,厘清了政府与市场的边界,有利于促进良好政企关系的形成。

第二,反腐败有利于强化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事实证明,反腐败打击的是公款和寻租消费造就的“虚假繁荣”,并没有抑制关系民生的正常消费,反腐败的强力推进,使那些肆意妄为干预市场机制的行政行为得以收敛,政府权力回归本位。至于当前一些领域出现的问题,特别是高档餐饮、奢侈品等行业的萎缩,其原本就是公款乃至腐败支撑起来的“虚胖”和畸形,是社会肌体健康持续运行必须切割的毒瘤,并不是整治“四风”和反腐败带来的“滑坡”,而是理性的回归,是“挤泡沫”的结果,是有利于长远发展的调整和优化。

第三,反腐败有利于激发经济转型升级的新动力。反腐败的一个重要现实功能就是让行政权力回归本位,有效政府缺位、错位和越位的现象,以推进简政放权减少权力寻租空间。只有零容忍地反腐败,才能矫正市场主体发展的路径选择,斩断设租、寻租的黑手,切断歪路、邪路,让企业摆脱不正常的政商关系,回归市场本位,转向依靠创新、依靠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的内生发展道路。而当前中国经济呈现新常态,经济增速从高速转为中高速是一个必经阶段,与反腐败没有因果联系。

第四,反腐败有利于开启全面深化改革的新局面。只有加大反腐败力度,加快清理政策性腐败,才能破除利益固化的藩篱,在更深层次上扫除改革障碍,加快经济发展和转型步伐。决不能让腐败成为阻碍我们改革发展进程的“拦路虎”。

退一步讲,正如知名网评人,著名财经金融评论家余丰慧所说:“如果反腐败阻碍了改革的话,那么,这种改革本身就值得怀疑,极有可能是为腐败保驾护航的改革;如果说反腐败阻碍了地方政府官员的创新和尝试的话,那么,这种创新和尝试本身就是不干净、不阳光或者是维护既得利益者利益的创新和尝试。这样的改革、创新和尝试不要也罢。”

总之,唯有进一步加大反腐力度,才能最大限度消减各种腐败行为对经济建设的阻碍,才能斩断政商之间不正当利益的输送渠道,才能营造一个公平有序的市场经济环境,才能不断促进经济结构的优化,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为改革发展释放红利,实现反腐败与深化改革、经济发展的相互协调与同步推进。

5、警惕“权力角逐论”,确立“民心所向观”

所谓“权力角逐论”,就是一些人仍然秉持“刑不上大夫”的旧观念,认为腐败分子特别是高级别官员肯定不会因为腐败而落马,要落马肯定就是权力斗争的结果。再加上当前反腐败斗争中客观存在“发现一个、揪出一窝”的情况,更让一些人自作聪明地认为反腐败是不同派系之间的权力斗争和政治博弈,把一些腐败分子的落马看成是权力斗争的牺牲品,是一种铲除异己的“选择性反腐”。这是对反腐败斗争性质的偏狭和错误认识,是“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的浅薄,是把严肃的反腐败斗争庸俗化为极为荒唐、荒谬的阴谋论,甚至是别有用心者的肆意歪曲或恶意攻击。

当今中国的反腐败,绝不是出于某一派系权力博弈的需要,也绝不是暂时赢得民心的“权宜之计”或“面子工程”,更不是个人荣辱的问题。“无论职务有多高、影响有多大,只要违反了党纪国法,都要受到严肃追究和严厉惩处”。正如习近平同志2015年9月22日在美国西雅图演讲时所说:“我们大力查处腐败案件,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是要顺应人民要求。其中没有什么权力斗争,没有什么‘纸牌屋’”。

反腐败是一场严肃的政治斗争。这场斗争是正义与邪恶的斗争,是广大人民与腐败分子的斗争。腐败是人民的公敌。我们的反腐败斗争,就是要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就是要打破所谓“刑不上大夫”的“潜规则”,打破“丹书铁券”和“铁帽子王”的“神话”,兑现我们党“有腐必反,有贪必肃”的庄严承诺。这无关权力斗争、无关派系之争,而是关乎党和国家的前途命运、关于人民的根本利益。持之以恒地惩治腐败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的必然要求,是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必然要求,也是应对“四大考验”、防范“四大危险”的必然要求,是面对严峻复杂的反腐败斗争形势作出的政治抉择和治国方略,是以壮士断腕勇气自我净化、自我革新的刮骨疗毒之举,事关执政之基、民心所向,必须倾注全力,动真格,抓长期。

而且,从执纪执法的公开透明,到查办腐败案件的公平公正,不搞选择性执法,不搞以人划线,不搞“特赦”,再到注重程序的严格规范,无不符合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无不是按照法治方式、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的,无不彰显出依法反腐的思维,经得起历史的检验、人民的检验。可以说,正是基于党中央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以旗帜鲜明的政治立场、坚强无畏的政治勇气、坚韧不拔的政治定力,高悬惩治腐败利剑,才永葆了党的肌体健康,赢得了贵过黄金的党心民心。反腐败增强了人民群众对党的信任和支持,人民群众给予了高度评价。这种猛药去疴、壮士断腕的勇气和决心,怎么能被庸俗地歪解为权力斗争?

“打铁还需自身硬”是我们党的庄严承诺,全面从严治党是向人民立下的军令状。不反腐败就要亡党,只有真反腐败才能立党、强党、兴党!必须站在政治的、全局的,事关党和国家兴衰成败与长远发展的宏大视野,来认识当前的反腐败斗争。同时,要继续把发腐败纳入法治轨道,依靠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反腐败斗争。

6、警惕“小题大做论”,确立“抓早抓小观”

所谓“小题大做论”, 就是认为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整治“四风”过程中,认为各项关乎领导干部日常工作生活的“禁令”多了、严了、具体了,原来不是问题的小事情如今也成了大问题,觉得是“小题大做”了。这是从严治党理念的匮乏,是缺乏规矩意识、律己不严的体现。

世间事,做于细,成于严。小事不抓,大事不成。“小问题”也会引发“大祸端”,“小转变”也能带来“大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针对社会上普遍存在的公款送月饼、贺卡、节礼、年货以及举办升学宴、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等这些看似小事的问题和现象,中央出台了更加严格的监管规定和“禁令”,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抓,一件小事一件小事抓,一个环节扣着一个环节抓,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力度和劲头,都体现了抓早、抓小的精神。

当前,“四风”病源还在、病根未除,仍停留在“不敢”层面,“不能”、“不想”的问题还远没有解决,防止反弹任务艰巨。必须弛而不息地打好这场攻坚战和持久战,在严惩腐败的同时,注重抓早抓小,从小事抓起,及时发现苗头,及早提醒和处理,防止小错酿成大错。许多反面案例也警示我们,纪律有了裂纹,行为就会出现管涌,形成破窗效应,最终导致溃坝。

因此,必须让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不可逾越的底线,落实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纪律挺在前面,真正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用严明的纪律管住全体党员,注重抓早抓小,做到动辄则咎,落实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纪律挺在前面,使每一个触碰红线者都受到相应处理,绝不养痈为患,最大幅度防止“好同志”演变为“阶下囚”。

7、警惕“为官不易论”,确立“严守规矩观”

所谓“为官不易论”,就是认为在高压反腐、禁令连出的背景下,约束太多、监管太严、处理太重,抱怨“为官不易”、“官不聊生”。这是对在约束中工作、在监督下干事的不习惯,是对回归清正廉洁的公仆本位的心理抵触,更是一些干部权力观的错位、是宗旨意识和奉献精神的淡薄,是骨子里的私心杂念在作怪。

正如习近平同志所讲:“我们现在对党员、干部的要求是不是过严了?答案是否定的。很多要求早就有了,是最基本的要求。现在的主要倾向不是严了,而是失之于宽、失之于软,不存在严过头的问题。”“如果组织上管得严一点、群众监督多一点就感到受不了,就要“为官不易”,那是境界不高、不负责任的表现。”应该对此“感到羞耻”!

王岐山同志也指出:“从十八大以来查处严重违纪违法‘活’的案例看,有的领导干部根本不学党规党纪,不知法律法规,无视规矩、不讲廉耻,根本不把党纪国法当回事,毫无戒惧之心。职位越高、权力越大,越应心存敬畏,战战兢兢、如履薄冰,决不能无法无天、胆大妄为。”“党的先锋队性质和先进性要求决定了,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国法是所有公民的行为底线,党纪是对党组织和党员立的规矩。党是肩负神圣使命的政治组织,党员是有着特殊政治职责的公民。宣誓入党,就意味着多尽一份义务,就要在政治上讲忠诚、组织上讲服从、行动上讲纪律。要以严的标准要求党员、严的措施管住干部,确保党的纪律成为刚性约束。”

正风反腐是对全党的一次深刻洗礼。每一个党员都干净干事、勤政廉政,每一个“细胞”都生机勃勃,党的肌体就会更加健康有力。如果一个党员干部总是以查处严了、规矩严了、要求严了、监管严了作为为官不为的借口,那就是责任缺失、推诿扯皮的表现,是无所作为、庸庸碌碌的表现,是境界不高、党性不强的表现,甚至是遮掩自己腐败动机和腐败行为的遮羞布。尤其是那种“有了好处抢着干,没有好处就不干”的心态和作为,本质上是把权力、把作为当成了捞取个人好处的筹码,骨子里是私心、私欲在作怪,这种为政不勤、为官不为,也是一种不良作风甚至腐败行为,是正风肃纪必须要解决的问题。

依法治国必然要求依规治党。必须坚持严字当头、从严治党,立“明规矩”、破“潜规则”,做到教育从严、标准从严、制度从严,而且执纪从严、惩治从严,让党章党规党纪成为每一名党员干部的刚性约束,促其自觉讲纪律、严格守规矩。要积极倡导正确的“为官难易”观,端正权力观念,强化责任担当,努力营造“清廉则易、贪腐则难,奉公则易、谋私则难”的从政生态,让干事者襟怀坦荡、后顾无忧;让贪腐者忧心忡忡、寸步难行。

8、警惕“难以承受论”,确立“同仇敌忾观”

所谓“难以承受论”,就是认为大规模反腐引发的“老虎井喷”现象极有可能超出人民群众的心理承受能力,从而产生意料之外的反效果,即从拥护、支持反腐败走到另一个极端:由痛恨少数腐败分子发展到否定整个党的先进性与纯洁性,进而否定党的执政合法性。这更是杞人忧天、颠倒黑白,是在为一些贪腐失范的权力创造更多利益掠夺的舆论空间。

须知,面对高压反腐,真正难以承受的,是腐败分子,而不是广大群众!无数案件告诉我们,腐败的背后恰是对群众利益的侵害。因此,对于广大群众,真正难以承受的是腐败,不是反腐败!人民群众对党中央不断加大反腐力度是发自内心的支持和拥护的,因为腐败不仅严重伤害党的形象,也严重损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人民群众是腐败的最大受害者,反腐败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息息相关;人民群众对腐败现象最痛恨,是反腐败的主体和生力军;人民群众对反腐败的成果感受最真切,是反腐败工作成效最权威的评判者。反腐败斗争与每个人的利益息息相关,群众支持是查办腐败案件的强大动力,群众举报是获得腐败线索的重要来源。

所以,反腐败是一场攻坚战,必须以“零容忍”的态度,以眼里不揉沙子的认真劲儿,敢于担当、敢于较真、敢于斗争,同仇敌忾,同心戮力,坚决惩治腐败,而不能有任何“适度容忍腐败”的意识。

9、警惕“打击过头论”,确立“不设指标观”

所谓“打击过头论”,就是认为打“虎”打狠了,干部查多了,过头了,“抓了那么多人,让人心寒”,搞得干部人心惶惶,人人自危。这是“农夫对蛇的同情”,是对腐败分子的变相保护,是对中央坚定不移惩治腐败方略的消解,是完全罔顾事实、无视反腐败斗争严峻复杂形势的歪论。

“民心是最大的政治,正义是最强的力量。”过头不过头,要让人民来评价。面对高压反腐,只有那些心中有鬼的人,才会感觉到凛凛寒气。腐败分子越“寒心”,人民才会越舒心,越说明中央铁腕治腐果断有力。何况,尽管一个时期以来查处了一大批的腐败分子,形成了有力震慑,按理说腐败行为应该有所收敛,但实际上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违纪违法行为一直就没有停止过。如王岐山同志所讲:“党中央横下一条心,一定要遏制住腐败蔓延势头。在如此高压态势下,仍有一些党员干部不收手、甚至变本加厉,有些地方甚至出现‘塌方式腐败’,令人触目惊心!”。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只有进行时。中央坚决查处周永康、薄熙来、郭伯雄、徐才厚、令计划等严重违纪违法分子,彰显了旗帜鲜明从严治党、对腐败分子一查到底绝不姑息的顽强意志和坚韧品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用铁的纪律整治各种面上的顶风违纪行为,有多少就处理多少。”所以,现在不是打多了、打错了,而是打得还不够、还不彻底,还没有完全形成压倒性态势,还没有实现有效遏制腐败的目标。必须坚持有贪必肃,有腐必反,不设指标,没有上限,加大重典治吏力度,才能让腐败分子无藏身之地。

10、警惕“运动刮风论”,确立“弛而不息观”

所谓“运动刮风论”,就是认为当前作风建设和反腐败来势确实凶猛,但可能就是“一阵风”,刮一刮就会过去,不会持久,这是对持之以恒反腐败的曲解,是一些心存侥幸者指望这阵风早点过去、尽快画上句号的急切期盼。

其实,对于清干净干事的干部,这个句号早已划了;对于有问题的人,只要一天没有被揪出来,就永远是逗号。因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斗争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艰巨的任务,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中央持续反腐战略是坚定不移的。诚如习近平同志所指出,反腐倡廉必须常抓不懈,拒腐防变必须警钟长鸣,关键就在于“常”、“长”二字,一个是要经常抓,一个是要长期抓。“常”、“长”二字体现了我们党对反腐倡廉复杂性和艰巨性的清醒认识,宣示了从严治党的决心、长期作战的恒心和坚持不懈的耐心,强化了全党和全国人民反腐败的信心。

开弓没有回头箭,反腐没有休止符。打好“持久战”,这便是反腐倡廉工作的特点和内在规律。它不是时刮时不刮的风,而注定是一场永不停歇的斗争,必须弛而不息、久久为功,一步不松、寸土不让。因此,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反腐败斗争,这仅仅是新的开端,全面从严治党无穷期,正风反腐永远在路上。

“暮色苍茫看劲松,乱云飞渡仍从容。”习近平同志指出:“在反腐败问题上,社会上有一些不同认识。有的人认为反腐败是刮一阵风,搞一段时间就会过去,现在打枪,暂且低头;有的人认为反腐败查下去会打击面过大,影响经济发展,导致消费需求萎缩,甚至把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增大与反腐败力度加大扯在一起;有的人认为反腐败会让干部变得缩手缩脚、明哲保身,不愿意干事了;等等。这些认识都是不正确的。”面对当前依然严峻复杂的反腐败斗争形势,针对各种混淆视听的奇谈怪论,必须擦亮眼睛,保持清醒头脑,不能为其所蒙蔽;必须勇于批驳,坚决斗争,以正视听;必须保持坚定政治定力,踩着不变的步伐,不刮风、不搞运动,以顽强的毅力和不屈的韧劲,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

让思想更有尊严,让共识成为可能。



(责任编辑:郑源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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