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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就得如此!

发布时间:2017-10-09      来源: 民论    点击:

 

官员腐败,从古至今,在中国一直都是存在的,也是政府比较头疼的问题!打造廉洁政府,廉洁官员,也是许多仁人志士一直在探索讨论的问题!清朝政府时期的和珅,就是古代的一个典型!

 

     毛泽东时期的中国,相对来说是比较清廉的,当然跟当时的经济环境也有很大的关系,不过当时共产党的反腐决心是巨大的,反腐的法律法规也十分的严格,众所周知,在毛泽东时代,我国廉洁状况之优,有口皆碑。

 

     然而,毛泽东并不刻意防治腐败,但却收到了“无心插柳柳成行”的效果。毛泽东反腐败主要有五大“字外功”:

 

一是“读书功”,防患未然

二是“纪律功”,防微杜渐。

三是“民主功”,监督有效。

四是“示范功”,不令而行。

五是“批评功”,闻过则喜。

 

       除了以上五项“字外功”,毛泽东反腐败还有扎实的“字内功”,这就是“惩戒功”,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建国之后,针对刘青山、张子善等大贪污犯的出现,毛泽东曾严正告诫全党:必须严重的注意干部被资产阶级腐蚀发生严重贪污行为这一事实,对腐败分子轻者要批评教育,重者要撤职、惩办、判处徒刑,直到枪毙一批最严重的贪污犯。

 

       在公审刘青山、张子善之前,有人讲情。毛泽东说,正因为他们两个人的地位高、功劳大、影响大,所以才下决心处决他们,只有处决他们,才可能挽救20个、200个、2000个犯有不同程度错误的干部。毛泽东这些坚定有力的话,至今仍让人感到振聋发聩。

 

  历史是一面镜子。毛泽东这些反腐方略,不仅当时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维护了党风政纪的纯洁,至今仍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面对时下一些地方屡禁不止的腐败顽疾,各级党委政府不妨予以借鉴。

 

      改革开放以后,中国经济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是中国的官员腐败范围和人数却越来越广和多。

 

个人也对反腐败提出一些建议和举措



  (一)、把住用人关口


  反腐的关键是“用人”,以“任人唯亲”,“任人惟近”,“任人唯庸”的用人原则,非但腐败不能除,还有丧失民心,以及殃及政权的可能。从严治党首先还是要搞好用人选调。

 

       在干部的推荐选拔任用过程中,真正贯彻中央提出的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干部纯洁了,腐败风气也会渐消。

 

       我们要严格政府官员选拔和任用制度,应当把清廉刚正,不惟权势,敢于坚持原则,能够维护党性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选拔和任用政府官员的基本标准。

 

         选拔和任用政府官员应当坚持走群众路线、民主路线、坚持民主集中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决不允许个人独断专行,搞一言堂。


  (二)、划定权力界限


  腐败多表现在滥用职权,权钱交易,对于领导干部的权力进行一定的规范限制是十分有必要的。权力制约机制的建立和政治体制的改革要求权力明晰、权责分明。

 

       首先是权力的运作范围明确,体现为市场与政府的权力分开,中央与地方分权,这样腐败发生的可能性就被限制到最低限度,这有赖于改革的进一步深化。

 

        其次,通过政治途径限制权力,这一点可以考虑借鉴西方国家的分权制,虽然因为国情不同,不能生搬硬套,全盘照抄,但是这种机制对于在国家管理中预防权力过分集中或权力行使的隐蔽性带来的腐败行为有重要的意义。划定好权力的界限,就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 对一个领导班子授权不能太大
  2、 不能形成一个人独揽大权的情况
  3、 个人行使权力,要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办事,不能越权,更不能侵权
  4、 日常政务中,要注意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之间的关系,只有将权力的各方面界限划分清楚,才能保证干部行使职权时的合法合理。


  (三)、发挥监督作用


  1、加强党内监督:它使政府官员中的党员干部能够正确对待和行使国家和人民赋予的权力,自觉抵御腐蚀的能力,做到为官清廉的重要保障。

 

       加强党内监督,要求政府官员,特别是政府高级官员必须严格遵守政治纪律,自觉维护中央的权威,并且在实际行动中与中央保持一致,保证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

 

       坚决杜绝以权谋私,假公济私,化公为私的行为,决不搞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的强迫命令;摆正自己的位置,对重大决策,重要职务任免,重要建设项目安排和大批资金的使用等都必须经集体讨论,决不允许搞个人专断和各自为政,坚决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


  2、加强司法监督:加强司法监督就是对政府官员行使权力的行为依法进行规范和检查,实现依法惩治腐败。加强司法监督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行政司法监督,二是强化审计监督。

 

       行政司法监督就是要按照依法治国方针的要求,把健全廉政法规和严格依法办事统一起来,从法律制度上保证官员正确的运用国家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促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有序开展;

 

       强化审计监督则是指赋予国家审计机构和人员相对独立行使职权的地位,使其不敢藐视审计监督的权威性。


  3、建立健全民主党派对政府官员的监督制度:统一战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革命取得胜利的三大法宝之一,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国家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新形势下,坚决贯彻党的“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统战方针,注意发挥民主党派的参政议政作用,统一战线同样能够成为对政府官员腐败问题进行斗争的有力武器。


  4、加强舆论监督:舆论监督是一种强有力社会群众监督手段。它具有其它监督无法代替的特点,其具有透明度高,信息量大,传播范围广,传播速度快,社会影响力强等方面的优势,是有效保障政府官员廉政的一种监督形式。

 

        应当充分重视舆论监督的作用,旗帜鲜明的支持新闻工作者对政府官员进行舆论监督和保护他们的合法权利;新闻工作者和新闻媒体要敢于对政府官员的腐败问题予以公开揭露,造成强大的舆论压力;

 

        新闻媒体应当大力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经常对政府官员进行法制教育,使其树立依法行使权力的思想,自觉地接受各种监督。


  5、加强群众监督:加强群众监督就是要加强民主监督。我们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一切干部都是人民的公仆,必须受到人民和法律的监督。

 

       实行民主监督是保证政府官员正确行使权力,履行人民公仆职责的基本要求,也是党的群众路线和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体现。因此,必须公开政府官员的岗位职责,让群众监督;

 

        必须重视和发挥工会及其他群众组织的监督作用;必须重视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

 

  (四)、适度提高官员收入


  就中国目前国情而言,对官员们无法做到高薪养廉,社会福利也不是很完善,但在财力允许的地方可适度加薪,但同时也要加强收入透明度,使其隐性收入明朗化,但仅靠工资是不能减少腐败行为产生的,适当的提高其工资福利待遇应是腐败的对策之一


  (五)、继续加大惩处力度


  目前,国家已经出台了许多政策,可是腐败仍在蔓延,可以看出,惩治力度仍要加强。

 

        许多腐败分子被惩处时,都没有认为自己违法,只认为自己倒霉,有的甚至叫屈:有那么多领导比我官还大,你们偏偏拿我开刀。

 

        当前,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时有发生,使法律失去了原有的威慑本色,对于那些腐败的官员决不能姑息迁就,要从政治上让他们声败名裂,经济上让他们倾家荡产。


  (六)、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是反腐必由之路


  1、反腐败和政府自身的改革如同硬币的两面,反腐败不可能脱离政府而单独加以推进。


  2、在政府权利配置上,社会权力太小,而政府权力过大,贯彻民主集中制的过程中,民主与集中产生了权利的博弈,最终,权力向“集中”方向“坍塌”,从而导致了权力过于集中,并且失去了监督,其结果也必然导致某些官员的腐败。


  3、在政府职能配置上,政府与企业、市场以及社会界限模糊,职能内容庞杂,运行紊乱且内部职能交叉,有些事看起来谁都能管,可谁也管不了,在这种情况下,给利用权力寻租者创造了许多的机会。
 

  (七)、深化体制改革,加强制度创新
 

  我国在建立社会主义经济体制过程中,由于制度不完善给那些腐败分子创造了许多机会,以至于腐败十分严重,因此,要深化改革,制度创新,建立现代化市场体制,创造公平竞争环境,减少腐败对市场的过度干预。


  (八)、建立健全法治


  中国反对官员腐败的法律条文不可谓不多,可是又有几条实施于实处呢?反腐立法中,《反贪污法(草案)》前后易稿11次,终未出台。因此,我们要尽快健全我国的反腐败立法。

 

  诚然,反腐败是一幅难以勾勒的图画,注定是一场旷日持久的苦战,它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众所周知,时刻考验着我们的智力、毅力和勇气。


  反腐工作注定不会一帆风顺,前面有无数阻拦,甚至还有可能出现停滞反复,但我们要坚定不移的把这项工作搞下去,我们坚信,在党中央的正确领导下,在人民的密切配合下,我们一定会铸就一座反腐倡廉的丰碑。



(责任编辑:总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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