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级官员负责拆迁20年,受贿8931万买11套豪宅 | 拆迁律师揭秘利
发布时间:2018-01-03 来源: 圣运律师事务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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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征收储备处原副处长黄华辉,因受贿8931万元,被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这是一宗典型的“小官巨贪”案,随着案情的披露,征地拆迁中的“暗箱操作”也随之浮出水面。
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征收储备处原副处长黄华辉,因受贿8931万元,被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记者了解到,涉案行为主要发生在其担任科级干部,负责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工作期间。黄华辉用赃款购买了11套房产、8个车位、2辆车及办理投资移民、购买红木家具、理财产品等。这些资产要么被查封,要么其亲属变卖用于退缴赃款。
拆迁贪腐如何损害您的利益!
拆迁领域的贪腐对于公众来说并非是新鲜事了,从圣运律师代理的案件中可以看出,因贪腐引发的补偿问题并非个案,这些深处权利和利益连接点的官员们,若不严格守法律己,利用权利为自己敛财逐利,将直接侵害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贪腐虽属于职务犯罪,究其根本涉及的是广大拆迁老百姓的切身利益,那么贪腐的行为在拆迁过程中会通过什么样的行为表现出来呢?
1、随意分配,以上述涉案官员黄华辉为例,在拆迁过程中保证行贿人获最好补偿! 2010年至2014年间,黄华辉共收取谭某7380万元,黄华辉也按约定帮助谭某顺利取得了85套房产的拆迁补偿款,近9000万元,黄让谭某代管其分得的2030万元。不同的被拆迁人补偿款额度差距大,分配明显不合理,这就造成了有些被拆迁人的补偿款过低,不能依法获得应有财产,合法财产权受到侵害。
2、中饱私囊,非法占有本该下发给被拆迁人的补偿款!随着城镇化步伐的加快,征地拆迁成为地方官员干部“抽水捞油”的重要衍生区,制度漏洞给地方官员利用政策疯狂敛财提供可乘之机。
3、强迫签订协议,用夸大违法、空白协议等方式诱骗强迫被拆迁人签订补偿过低等不合理的补偿协议,给被拆迁人造成严重的损失,无法获得合理补偿!
4、强拆逼迁,通过半夜偷拆或者以拆除违法建筑的名义拆除合法拥有的房屋等违法手段强行拆除被拆迁人的房屋,利用社会闲杂人员使用暴力威胁的方式恐吓被拆迁人签订不公平的补偿协议等等,这都是拆迁方为了加快拆迁进程,苛扣被拆迁人合理补偿款的违法手段!
为何拆迁征地容易沦为“腐败工程”?
处于征地拆迁背后利益链的主要有以下三类主体,一是基层村官,利用受委托从事公务之便行贿受贿、违建牟利;二是政府职能部门中具有监管权和审批权的人员受贿、滥用职权;三是测绘机构、征地拆迁一线人员与职能部门、村组干部勾结牟利。这些人员直接与权力和利益挂钩,加之权力运作环节复杂,容易滋生腐败。
制度上存在缺陷给了地方官员“可乘之机”,对地方政府监管的不完善造成基层干部权力失控,基层组织多为“家长制”掌权,基层干部就相当于“土皇帝”,很多时候无人能管。其次,国家的法律普及不到位,被拆迁人往往因为不懂法律而很难找到政府以及基层干部行事的违法点,以至于自己的利益被劫持而不知。
一般涉及拆迁征地的,都是时间紧、任务很重的,往往是要结果不求过程,从而忽视对拆迁征地工作人员的监管。不公开、不公示,拆迁征地常常采取各个击破,工作人员对待不同的对象暗箱操作,安置补偿标准不一,给拆迁征地沦为“腐败工程”埋下了伏笔。
圣运律师提示广大被拆迁人,改变拆迁贪腐的现状,不仅仅需要有关部门加强监管工作,还需要被拆迁人大胆维权,积极揭露地方官员的违法事实,很多老百姓惧于打行政官司而忍气吞声。有的法院怕得罪政府或有关行政机关,不敢行使司法监督权。其实,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老百姓勇敢维权从某种意义上说也是监督权的行使,会相应产生‘倒逼效应’,越是敢于‘民告官’,越是能够推动有关部门能够依法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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