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防森林火灾 守护绿色家园
—护林防火倡议书
尊敬的市民朋友们:
天地同春,万象更新,气温逐渐升高,大风天气增加,森林火险等级持续偏高,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为有效遏制和避免森林火灾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缔造文明、平安、美丽大宁,大宁县文明办发出如下倡议:
一、遵守规定,肇事必究。广大人民群众应牢固树立安全防范意识,自觉遵守森林高火险期有关规定,不携带任何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不得在林区及周边烧田埂、烧地边草、野炊、吸烟和点孔明灯,不私自组织烧荒、烧麦等农事活动,做护林防火的践行者,维护大宁每一片绿色。
二、创新理念,绿色祭祀。积极树立生态环保理念,遵守社会公德,服从劝阻管理,杜绝在林区、景区等公共场所焚烧纸钱、燃放爆竹、撒冥币等不文明行为,倡导鲜花祭奠、植树祭奠等文明祭祀方式,以植树、鲜花、写诗赋词等形式寄托哀思,倡导绿色文明祭祀新风尚,防止因祭奠活动引发森林火灾。
三、加强宣传,尽责监护。请广大市民朋友们牢记公民责任、履行公民义务,自觉、自律的同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对留守老人和未成年人的宣传教育引导,加强对痴、呆、聋、哑、精神病人等特殊重点人群和未成年人的监护,做好防范引导,谨防上述人员在林区发生不安全用火行为,养成良好习惯,严防森林火灾事故发生。
四、高度警惕,快速反应。星星之火,可以燎原,森林防火是一项社会公益事业,需要社会公众共同预防。请大家自觉遵守《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对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或者个人未履行森林防火责任的,或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的,根据情节,将追究相应法律责任。我们呼吁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到森林防灭火志愿队伍中,对发现的野外不文明用火行为进行劝阻,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情或野外违规用火行为,应立即拨打110、119报警。
森林防火,人人有责!森林防火,人人尽责!在这个特殊的时期,让我们做护林防火的先行者,做文明祭祀的示范者,严防山火、保护森林,用实际行动共建文明和谐的美好家园,共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伟大理念,让我们都积极行动起来吧!争做护林防火的好公民。
大宁县文明办
2022年3月22日\
初春时节,天干物燥,防范森林火灾不能掉以轻心。哪些行为容易引发森林火灾?森林火灾该如何防范?这些森林防火知识要掌握。
来源:应急管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