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识再说一遍:人性幽暗,所以宪政制度成为必须。人性向善,所以宪政制度成为可能。人性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载体,善与恶同时存在一个个体的人性之中,单向度地强调善和单向度地强调恶,都是片面的。儒家是单向度的关于仁义礼智信的道德哲学,因此儒家是局部的学问。
正是在批评的意义上,我们才能体会到雅比斯祷告的深刻:求上帝扩张我们的境界。人是一个信心的载体,然而人基于自身的有限性,却经常让信心走向荒诞,或者让信心大打折扣,以至于我们终于变成一群鼠目寸光的家伙。由此我们坚定地认为,人的信心的增长,视野的开阔,境界的扩张,必须依赖于上帝的引领。只有在上帝引领下的信心与境界,才能让我们的视野开阔,想象力澎湃。而任何经由人的自负所展开的信心,要么是狂妄,要么是愚蠢。
不信耶稣怎么理解宪政呢。宪政的人性基础,是一个好人都没有,所有人都有罪。这是耶稣的伟大启示,是基督精神的核心观念之一。所以,人类社会需要建立一种叫做宪政的制度,一方面制衡每个人的幽暗人性,另一方面制衡政府的胡作非为。共产主义认为有人代表宇宙真理,儒家认为有人是君子,佛教认为有人已经自修成佛,伊斯兰教认为有人依靠自己的孔武有力、依靠自己驴一样的脾气,就可以改变世界秩序。凡此种种,都是将一部分人的人性基础拉高到了天国的水平,进而使得这样一批人高于所有的制度设计,因此,这样的一些五花八门的观念秩序之下的人们,无论如何是入不了宪政之门的。
都说德国人新技术牛。不要仅仅看到技术的实用性,要学习穷根问底的问题意识。人的知识能力一直存在着双向互动的秩序,越是致力于形而上追问的人,越具有形而下的技术解决能力。人类所有的好奇心,都是被形而上的问题意识推动的,准确地说,都是被高于人类道路和意念的信仰秩序推动的。看看我们这些未知生焉知死的后人,看看我们这些毕生把官僚权力当成偶像的中国人,看看我们这些味蕾满足了人生就满足了的舌尖上的中国人,如果不是欧洲人把抽水马桶带到中国,估计我们还在蹲茅坑,还在用竹片刮肛门附近的屎。
说日本不反思错误,是无知。二战后日本从一个军国主义国家转型为亚洲最卓越的民主市场经济国家;说日本不和美国人抗衡,也是无知。美日打了大半个世纪的贸易战,从军事冲突转型为经济竞争。军事冲突带来毁灭,经济竞争带来共赢。反观义和团的文盲后人,除了砸同胞的日本车,只会欺负女人。当然,从观念秩序的角度看,日本人的问题至今依然明显,他们崇拜的偶像是他们的国家,这是日本人最大的不自由,是一个灾难性质的偶像崇拜现象,愿他们警醒。
动物保护主义作为一个自然秩序意义上的价值观,有着必要的环保意义,但如果这种对动物的尊重已经发展到和尊重人平行的水平,甚至超过了对人的尊重,那么灾难就来了。现在,有人说人和动物平等,所有动物都值得尊重,但事实是你杀了一头猪不会判死刑,你杀了一个人就会判死刑。为什么。一个人吃牛肉吃海鲜,能吃出文化,而一个人吃人肉就不可思议。为什么。问题的陷阱是,如果人和动物平等,则人和动物一样可以被他人生杀予夺。这大概是野蛮人胜王败寇的逻辑。
只有爱才能穿越时空,才能胜过死亡。圣经说,在爱里没有惧怕。大多数人只是立足当下理解。因为这样的话一旦进入理性范畴,进入科学系统,就变成一个需要量化才能表达的事物。这就是人类普遍的枷锁啊。所以只要我们还活着,只要我们还没有死,我们就要在所有与爱有关的事情上小心翼翼。因为不经过沉思的爱,有时候可能是为了安慰我们的虚荣,有时候则有可能以爱的名义奴役他人。人性的陷阱无处不在,所以我们要日夜思想。
好诗人应该是先知。诗歌最初的意义,本来就是献给上帝的词语。
们处在最愚蠢的时代,保持最起码的智力,是最紧迫的任务。
死亡是惟一能让我们绝望的事物,我们必须用希望才能战胜它。
余英时先生所构建的“内在超越”概念,是一次理性自负的思想行为。儒家以“天道”“常道”当做准则,能引出尊重客观规律的价值表述,但当“天道”“常道”只是外在于人的客体,规律之于人,就不是一种内在主观合约,而是外在客观警示。人是一个主观主义载体,内心认可规律,行为常常背离。从来没有所谓“内在超越”,人的枷锁是人本身,人不更新,将永远在黑暗中挣扎。所以,既然“内在超越”不成立,所谓的“外在超越”,大概就是一种毛式“与天斗其乐无穷与地斗其乐无穷”的愚昧了。
中国男人的婚姻观可能一直都是错误的:女人越年轻越好,最好是处女,人生经验越少越好,最好是一张白纸。要看上去温顺,乖巧。这是一种病态,完全忽略了女性的人格尊严,知识结构、人生经验。中国男人通常不是找妻子,而是找佣人找玩偶。在婚姻的意义上,中国男人是一群心智发育不健全的病人。说实话,长期以来我的婚姻价值观就是如此的庸俗而且愚蠢,一点反思能力都没有。如果我们打开圣经,去阅读人类历史上最典范的婚姻事件,会让我们无地自容。亚当和夏娃是完全意义上的身体纯洁之人,然而他们却经不起魔鬼的诱惑,犯下了人类第一次关于善与恶的自由选择大错误;路德是一名寡妇,她再次嫁人,生儿育女,传递的却是上帝之子耶稣的家谱,这是理所当然地最纯洁的人性婚姻;大卫王和别是巴的婚姻是一次典型的人性之罪恶,然而他们的儿子所罗门却是人类最智慧的君王;至于我们热爱的圣母玛利亚,她受圣灵感孕,在那些平庸的人们看来,属于典型意义的未婚先孕,是一次醒目的市井事件,然而玛利亚却生下了上帝之子耶稣,而玛利亚肉身的丈夫约瑟,在圣经伟大的叙事里,却是一个标准的而且是极为少见的几个“义人”。
自由的第一意义是洞穿生死,但绝大多数自由主义者只关注任人与人的关系的自由,交换的自由,相对的自由,自由选择的自由。其内在逻辑,有辩证法的恶臭,永远在人和人的平面世界里打转,永远学不会抬头仰望,永远学不会低头沉思,他们遮蔽的是自由的绝对意义与理所当然。密尔论自由的短视就在这里。大陆的所谓自由主义知识人无法理解这一点,他们谈论的自由,是与自由有关的口水,而不是自由本身。如果理解了这样的表述,那么,当我们开始思考死亡问题,我们会突然发现,死亡是惟一一个我们不能行使自由选择权利的事件,是的,死亡必然来临,每个人都必须死去,我们别无选择。所以,多思考死亡吧,这是我们思考自由的最佳课程。
《出埃及记》(10.20)说,耶和华使法老的心顽梗。也就是说,这个世界上所有的暴君都比石头还要坚硬,法老永远不可能向常识低头!一直以来,他们都是僵死的活人,即使死了,还要坚守错误。同学们,赶紧做好自己的事情,时间不多了,不要和他们死在一起,因为他们是不洁的、愚蠢的、注定要下地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