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学要母亲“查环证明”是否侵权违法?
背景:广州一些小学在接受幼升小报名时,要求家长提供计划生育证明材料,甚至还需要母亲的查环查孕记录。
新京报发表殷国安的观点:《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将学生家庭计划生育状况与小学生入学注册挂钩的做法,明显侵犯了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利。事实上,全国许多地方,包括北京、上海等省份已经取消或废除入学计生证明,而广东省教育厅厅长去年曾经就广东六成以上地市实行计生与入学挂钩问题表示,省教育厅明确禁止将两者挂钩。但为什么经过这么长时间的舆论讨论、官方表态,都已经形成共识了,每到入学季,又有这样的事情曝光出来?当地官方解释说,此举只是为了配合计划生育政策进行人口统计,不会影响孩子上学。既然如此,那可以直接由计生部门进行人口统计,或者可以在平时进行人口调查,为何非在孩子报名的时候不可?说白了,这就是计生部门长期以来使用的“捆绑式执法”,把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与公民的权利捆绑起来,这样的做法,在强调依法治国的今天,这样的权利捆绑何时终止呢?
小蒋随想:如果有夫妇真的超生,他们所生的适龄中国籍儿童就“无权”上学了吗?倘若这种假设成立,那么“义务教育法”中的有关条款被置于何处?若是无论父母是否超生都不会影响孩子入学,开这类证明岂非折腾人?在孩子上学时调查家长的生育状况,有“卡脖子”之嫌。既然孩子早已上了户口,人口调查说也难以站住脚。计划生育是基本国策是一码事,公民依法接受义务教育是另一码事,如果将这两码事混为一谈,某些地方的行政与教育部门将涉嫌违法。如果超生家庭已然缴纳社会抚养费,孩子更有权享受各项社会权益。一些百姓为什么对地方管理者怀有怨气,很大程度上就源于此类日积月累的“被找麻烦”,以及管理者从一些细节处涉嫌不依法行政。依法治国,依法行政,不是时髦口号,关键在于落实,细节决定一切。
医生“哀己不幸”别无视也别过度解读
背景:27日发布的《中国医师执业状况白皮书》称,2014年的调查显示,近七成医务人员不希望子女从医,中国医师对执业环境不满意进而影响到职业成就感的评价。工作量大,医疗纠纷多,患者的期望值太高,伤医事件频发等,成为医生压力的主要来源。65.9%的被调查医师对自己的收入不满,很多医师认为提高医师合法收入对治理红包、回扣,以及缓解医患关系紧张都能起到积极作用。
京华时报发表王石川的观点:哪个行业纯净得像一张白纸?任何行业都有负面,也有正面,如果只看到负面,那么所有的行业都没必要涉足。不少医生一再重申不愿意子女从医,有的属于娇气,也有的属于赌气,更多的则是怨气,主要原因就是执业环境较差。相较于几十年前,乃至千百年前,当前的医患关系确实堪忧,但更应看到进步因素,比如当前医疗水平空前发达,国家积极推进医改,民众对健康权更重视,医疗办公条件大为改观……这都为医生施展才干提供了良好舞台。随着国家对医生职业的不断重视,放开医生合法“走穴”,医生不仅是高收入,还是很体面的职业。
华商报发表王聃的观点:平心而论,在整个社会的衡量体系中,医生群体的整体收入还是处于中上水准,尚且达不到必须以立法形式来予以保障的程度。至于说到“提高医师合法收入对治理红包、回扣,以及缓解医患关系紧张都能起到积极作用”,也有些缘木求鱼。真正要去除医疗行业中的不正常现象,缓解医患矛盾,关键的依旧在于深化医疗体制的改革。此外,居民工资上涨机制,以及多次提及的国民收入倍增计划,仍然没有出现。壮大中等收入群体,进展相对缓慢,这恰是调节利益关系和收入分配的极其重要之处。既然数目庞大的中产阶层难以从收入分配改革中被重点关注,因此出现以不满意收入为表征的收入分配抱怨,亦是一件自然而然的事情。
小蒋随想:每个职业群体以及行业协会都有为本行业鼓与呼的权利。在呼声中,可能有稍微过头的表述。这一方面是出于“哀己不幸”,另一方面则是希望引起社会“高度重视”。对于上述心态与相应诉求,既不能忽略无视,又不宜过度解读。医患关系紧张,绝不仅仅是患者难受,医生的日子也不好过。比如,当医生被摊派“以药养医”指标,如果不给患者开大处方,就会被扣工资,将被医院判为“不合格”;可倘若开了大处方,又将损害患者利益,直接引发医患纠纷。在某种程度上,这也是一种夹板气。有鉴于此,北京部分医院实行“医事服务费”,提高技术性诊疗收费,取消医院药品加成,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有关矛盾,值得关注。“家有五斗粮,不当孩子王”,“近七成医务人员不希望子女从医”,“气话”可以说说,但撂挑子不干,解决不了问题。办法总比困难多,还是得努力破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