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与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联合在新疆乌鲁木齐市组织召开双语法官培养培训工作座谈会。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徐家新,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丹珠昂奔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强调,要切实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和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民族地区民汉双语法官培养及培训工作的意见》的要求,推动实施双语法官“千人计划”,到2020年前培养双语法官1500名,建立起一支政治立场坚定、业务素质过硬、数量比较充足,基本满足民族地区审判工作需要的双语法官队伍。
近年来,为解决民族地区双语法官短缺问题,保障民族地区人民群众基本权利和诉讼权利,最高人民法院和相关民族地区人民法院高度重视双语法官培养培训工作,采取了拓宽双语人才招录渠道、开展多层次培训、组织编写双语法律培训教材和工具书等一系列措施,取得初步成效。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通过积极推荐双语法官培训师资、与最高人民法院联合举办培训示范班等措施,对双语法官培养培训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今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与国家民委共同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民族地区民汉双语法官培养及培训工作的意见》。这是落实依法治国战略、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对加强民汉双语法官培养培训工作具有里程碑式的重要意义。
徐家新在讲话中指出,《意见》提出到2020年前培养1500名双语法官,这个“千人计划”既是立足当前双语法官队伍实际的现实选择,也是一个鼓舞人心的工作目标。民族地区各级法院要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保障宪法赋予少数民族群众基本权利和诉讼权利的高度,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要紧紧围绕这一计划,进一步明确任务目标和标准,抓好任务分解和责任落实,确保“千人计划”如期、高质量完成。
徐家新强调,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双语法官培训,坚持走内涵式发展道路,加大对现有双语人才的培养培训力度。要把思想政治教育摆在首要位置,将信念坚定、政治过硬作为双语法官队伍建设的首要标准。要抓好多层次培训,立足双语法官培训的特殊规律和特点,围绕提高语言文字能力和审判业务能力,完善培训内容,改进培训方式,切实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抓好师资、教材、基地等基础建设,为加强双语法官培养培训奠定良好条件。要进一步拓宽双语法官培养途径,抓好定向招录引进,积极从学者、教师、律师及其他法律工作者中引进高层次双语人才,为双语法官队伍建设提供更加广泛的人才基础。要加强双语法官的锻炼和使用,完善激励机制,形成当双语法官光荣的良好氛围。在开展法官员额制改革试点的民族地区法院,要把双语法官纳入员额范围。要加强组织领导,密切与民委系统的沟通协作,推进双语法官培养培训工作在更高层次上发展。
丹珠昂奔在讲话中指出,加强双语法官培养培训工作是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是推进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的必然要求,是民族地区各族干部群众的迫切愿望。各级民委系统要充分发挥自身资源优势,不遗余力地对双语法官培养培训工作提供支持,作出积极贡献。要在师资、教材、基地建设等方面,与法院系统加强合作,使各类优质资源得到更好整合和利用。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完善沟通协调、督查指导、总结评估等长效机制,确保完成《意见》确定的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熊选国出席会议并致辞,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闫汾新、代院长木太力甫·吾布力出席会议。最高人民法院和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相关部门负责同志,相关民族地区高级法院、民委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并进行座谈交流。(杨百明)
打破语言壁垒 架起沟通桥梁
——双语法官培养培训工作座谈会综述
5月28日,乌鲁木齐,一个艳阳天。
这一天,双语法官培养培训工作座谈会在此拉开帷幕。
这一天,来自最高人民法院、国家民委、十地高院、兵团分院和民委系统的代表汇聚于此,就双语法官培养培训工作建言献策。
打破法官和当事人的语言壁垒
“法官不会说、群众听不懂”一直都是阻碍我国民族地区审判工作的重要因素。
由于双语法官短缺,一些地方有些涉及少数民族的案件只能使用汉语开庭,法律文书也只有汉语版本。为此,还发生过少数民族当事人拒绝参加庭审、拒签法律文书的事情。
加快培养培训双语法官,保障少数民族当事人诉讼权利已成为当务之急。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加强边疆地区、民族地区法治专门队伍建设”,这为双语法官培养培训工作指明了方向。
为贯彻中央有关部署,最高人民法院、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去年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民族地区民汉双语法官培养和培训工作的意见》,着力解决民族地区法院双语法官短缺问题。
打破民族聚居地区法官和当事人的语言壁垒,让群众相信法院相信法律已成为共识。
积极选派干警参加培训、加强与地方高校合作、加大定向委培力度……一项项举措相继出台,各级相关部门相继行动,一场让法官讲得出当事人听得懂的工作迅速开展起来。
“我们依托全区三级法院资深双语法官资源和内蒙古大学、内蒙古民族大学、内蒙古农业大学等院校,建立了一支以资深双语法官为主体、民族院校和研究机构专家学者为补充的双语法官师资队伍,为提高双语法官教学水平和教育培训效能,奠定了坚实基础。”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张凤喜说。
克服重重困难取得显著成效
人才匮乏、经费短缺、缺乏培训教材……面对重重困难,各民族地区法院多措并举,以最快的速度尽最大的努力做好双语法官培养培训工作。
“我们将民族地区自主开展民汉双语培训工作纳入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争创‘两个一流’活动考核和政工工作考核,强力推动民族地区中基层法院采取岗位练兵、观摩庭审、日学一语等灵活多样的培训方式,选聘高水平双语法官担任兼职教师,在工作实践中帮助指导年轻法官,充分发挥‘传帮带’作用。近3年来,藏区中基层法院开展各种形式的藏汉双语培训班30余期,培训干警 1300余人(次);彝区中级法院开展各种形式的彝汉双语培训班7期,培训干警698人(次)。”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时小云介绍。
“面对现有的壮汉双语法官人才队伍出现断层,壮语言文字使用情况较为复杂,开展统一培训有一定难度等问题,自治区高院积极开展专题调研,深入部分基层法院调查了解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双语法官培训方案,并对各级法院双语法官所占比重提出硬指标。”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杜恒年说,“同时,全区各级法院积极发挥队伍协管职能,加强对少数民族法官的推荐、培养和使用,在工作中压担子、促成长,一批业务精通、做群众工作能力突出的优秀法官已涌现出来。”
各民族地区法院除内部挖潜外,还加强与组织、人事、民委等部门合作,积极借助社会力量共同做好双语法官的培养培训工作。
“我们积极畅通从公务员队伍中直接考调双语人员的渠道,藏(彝)区法院可面向各党政机关,特别是有藏(彝)本乡镇县工作经验、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人员中考调人才进入法院工作。”时小云表示,“同时,我们还充分发挥双语陪审员的作用,在双语人员欠缺时,将双语陪审员作为法院双语人员的补充力量,以保证法院双语诉讼和做群众工作的需要。”
“为建设一支懂民语、熟民情、留得住、高素质的双语法官后备人才队伍,省高院积极争取省委政法委、省委组织部、省民委等部门的大力支持,切实抓好法院双语人才定向招录培养工作。截至目前,通过定向招录培养,已为全省民族地区法院补充双语法律人才56名。”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副巡视员王海说。
据了解,为推动双语法官的培养培训,各级民委也从人财物等方面给予了大力支持。
2014年10月,国家民委与最高人民法院在西南民族大学联合举办首期全国法院藏汉双语法官培训班,培训了来自西藏及四省藏区基层的40名法官。
吉林省民委积极协调省编办、省财政厅等部门,争取行政编制和专项经费,切实保障了民族语言文字在各领域的规范使用和健康发展。
贵州省民宗委在贵州民族大学建立“贵州省民族语文翻译人才培训基地”,在黔东南电影译制中心、铜仁学院等地建立“贵州民汉双语服务基地”。
……
“要切实发挥民委资源优势,进一步整合各方面的资源,不遗余力地支持法院系统的工作,为加强民汉双语法官培养培训工作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国家民委副主任丹珠昂奔如是要求。
直面问题提出建议
座谈会气氛热烈,参会代表激烈讨论,积极建言献策。出席座谈会的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徐家新也不时与大家交流。
人才难留问题被多个代表反复提及。许多代表表示,对于新招录的外地双语人才,很多人都会在几年之后相继离开,去往更发达的城市。
“我们建议在双语法官招录上,以本土化的招录方式为主,适当规定户籍条件,进一步稳定双语人才队伍。对于那些已经通过司法考试并精通双语的本地人才,可以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招录进法院工作。”张凤喜表示。
“由于双语法律人才比较少,导致部分民族地区法院在招录公务员时常常达不到开考比例。建议组织人事部门对于这些紧缺岗位的招录适当放宽开考比例要求。”吉林高院政治部主任郭晓丹建议。
除了人才问题外,经费问题、支持问题也成为一大焦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李涛建议加大对少数民族地区双语教学的支持和投入,协调国家相关部门及时编译少数民族语言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政治部主任孙伟则建议继续加大对西部地区法院巡回授课力度,进一步增强针对性和实用性。
“加强双语法官培养培训是一项关系到民族地区法院队伍建设,惠及广大少数民族群众,有利于推动民族地区法治建设和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实事、大事。各级法院要以勇于担当、攻坚克难、只争朝夕的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部署要求,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双语法官队伍。”徐家新在座谈会的总结讲话上如是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