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宣传网
法治宣传网   合作请联系QQ:871973841    热线:010-86399506
法治研究 宪政 行政 廉政 司法 法院 检察 监察 公安 理论
社会经济 社会 经济 国土 环保 文教 医药 养老 三农 民法
律政普法 律政 评论 话题 访谈 普法 案件 公益 资讯 维权

教育部高教司谈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

发布时间:2015-06-02      来源: 国务院公报    点击:

2015-06-02 

 

大学生创业课,高校怎么开?——教育部高等教育司负责人谈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

 

新华社北京514日电(新华社记者 刘奕湛、吴晶)“到2020年建立健全课堂教学、自主学习、结合实践、指导帮扶、文化引领融为一体的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体系,人才培养质量显著提升,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明显增强,投身创业实践的学生显著增加。”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对5年后的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给出了明确目标,要求从今年起全面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负责人14日就如何顺利实现这些目标,对目前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如何破解作出答复。

 

高校安排创业基金

 

问:如何完善创新创业资金支持和政策保障体系?

 

答:缺少启动资金,是大学生创业的一道坎,这次出台的实施意见对资金问题有丰富的表述,目前有多种途径解决资金问题:一是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整合发展财政和社会资金,支持高校学生创新创业活动。二是高校要优化经费支出结构,多渠道统筹安排资金,支持创新创业教育教学,资助学生创新创业项目。部委属高校按规定使用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支持在校学生开展创新科研工作。三是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设立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奖励基金。四是鼓励社会组织、公益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设立大学生创业风险基金。五是落实各项扶持政策和服务措施,重点支持大学生到新兴产业创业。六是有关部门要加快制定有利于互联网创业的扶持政策。

 

休学创业可保留学籍

 

问:对改革教学和学籍管理制度作了哪些规定?

 

答:高校要实施弹性学制,放宽学生修业年限,允许调整学业进程,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优先支持参与创新创业的学生转入相关专业学习。

 

此外,设置合理的创新创业学分,建立创新创业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对有意愿有潜质的学生制定创新创业能力培养计划,建立创新创业档案和成绩单。高校要设立创新创业奖学金。

 

就业创业纳入学分管理

 

问:如何健全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

 

答:课程是高校开展创新创业教育的基本载体。要面向全体学生开发开设研究方法、学科前沿、创业基础、就业创业指导等方面的必修课和选修课,纳入学分管理,建设依次递进、有机衔接、科学合理的创新创业教育专门课程群。

 

根据人才培养定位和创新创业教育目标要求,促进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有机融合,调整专业课程设置,挖掘和充实各类专业课程的创新创业教育资源,在传授专业知识过程中加强创新创业教育。

 

同时,要加快创新创业教育优质课程信息化建设,推出慕课、视频公开课等在线开放课程,建立在线开放课程学习认证和学分认定制度。

 

创业指导教师定期考核

 

问:如何加强教师创新创业教育教学能力建设?

 

答:高校要配齐配强创新创业教育与创业就业指导专职教师队伍,并建立定期考核、淘汰制度。各地区、各高校要明确全体教师创新创业教育责任,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标准,加强创新创业教育的考核评价。

 

聘请各行业优秀人才,担任专业课、创新创业课授课或指导教师,形成全国万名优秀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加强高校教师创新创业教育意识和能力培训,建立相关专业教师、创新创业教育专职教师到行业企业挂职锻炼制度。完善高校科技成果处置和收益分配机制,鼓励教师带领学生创新创业。

 

创新创业教育质量纳入高校评价

 

问:对贯彻落实实施意见有哪些要求?

 

答: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方向已经明确,任务已经确定,下一步关键是抓好贯彻落实。各高校要落实创新创业教育主体责任,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分管校领导任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教务部门牵头,学工、团委等部门齐抓共管的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机制。要把创新创业教育质量作为衡量办学水平、考核领导班子的重要指标,纳入高校教育教学评估指标体系和学科评估指标体系,引入第三方评估。

 



(责任编辑:郑源山)

友情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  |   国务院法制办  |   新华访谈网  |   中国法院网  |   基层法治研究网  |   财政部  |   京师刑事法治网  |   中国社会科学网  |   政协全国委员会  |   国家信访局  |   审计署  |   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网  |   中国法理网  |   最高人民检察院  |   刑事法律网  |   新华网  |   中纪委监察部网站  |   中国政府网  |   全国人大网  |   天涯社区法治论坛  |   公安部  |   司法部  |   中国法学会  |  
共建单位: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