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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从童年消费到消费童年-童年审美经济及其文化问题

发布时间:2015-06-02      来源: 思享学人    点击:

 

一、童年审美经济:现象与概念童年

 

审美经济是20世纪后期以来童年作为一个文化范畴所具有的符号价值持续转化为经济价值的产物。如果说童年本身是一个与时间有关的概念,那么,从时间的角度来看,现代社会的儿童从早期生产者向当代消费者身份的全面过渡,意味着童年的时间本身被赋予了一种特殊的文化价值,它既代表了一段珍贵美好的人生时光,又蕴含了一种无限可能的未来展望。对于消费社会而言,这一童年时间价值的确立为童年经济价值的发掘奠定了必要的基础。

 

与此同时,当代人付诸童年时间的种种文化关切,也指向着一种长期的文化投资。布尔迪厄的论说从文化资本的角度揭示了童年的时间与资本之间的这一潜在关联:“如果说最可用来衡量文化资本的尺度无疑是人们为了获取这一资本所付出的时间,那是因为由经济资本向文化资本的转换所必需的时间,唯有借助于经济资本才是可能的。确切地说,那是因为文化资本在家庭内的有效传递不仅取决于在时间的付出中累积起来的家庭成员所拥有的这一资本的数量,而且取决于它所可以支配的有效时间,其支配的方式是借助于经济资本的力量来购买其他人的时间,尤其是母亲的空余时间。正是后者保证了文化资本的传递,并通过延长在校学习的时间,推迟了个体进入劳动力市场的时间。这一投资的回馈,只有经历很长的周期才有可能显示出来。”①

 

这意味着,当代消费社会越是强调童年时间的文化资本价值,便越是鼓励人们通过对这一时间过程的文化投资,来进一步扩大和加速童年消费产业链的发展。这无疑是今天的整个消费市场正全力以赴在从事的一件事情。爱诺拉·艾尔德这样描述当代美国社会规模庞大的儿童消费经济行业:“从早上睁开眼睛的那一刻起,直到晚上脑袋挨上枕头,美国的大部分儿童都置身于商业讯息的河流之中,这些讯息通过各种各样的媒介得到传布,把数量不断增长的商品和服务强加于他们,其生产商中包括全球规模最大的一些联合企业。所有这一切构成了全世界最庞大的消费经济。”

 

这一情景正在成为包括中国在内的全球儿童生活环境的一种写照。在此背景下,消费文化从现代童年文化中迅速吸收了其基本精神的营养,包括对于童年时间的珍视情感,对于童年精神的重视和强调等,并将这一精神落实在儿童和成人日常生活消费的各个领域,从而促成了当代童年审美经济的迅猛发展。在这里,童年审美经济是指一种建立在童年审美文化资源基础上的当代经济现象,它是当代社会童年审美文化与消费经济的日益结合而催生出来的一种文化和经济现象,也是当代审美经济的一个构成部分。

 

审美经济的概念是当代文化的特殊产物。德国哲学家盖尔诺特·伯梅在西方社会较早提出了“审美经济”一说。在其1995年出版的《氛围:论一种新美学》一书中,伯梅以新美学来指称因美学的“氛围”向着当代社会各个方面的蔓延和渗透而带来的美学自身面貌以及功能的一种内在变迁③。它与另一位德国哲学家沃尔夫冈·韦尔施在其同年出版的《重构美学》一书中所提出的当代文化的全面“审美化过程”④,形成了有效的话题呼应关系。这一美学研究方向实际上是对于20世纪以来西方社会日益壮大的文化审美化现象的一种积极姿态的回应,它较早的思想源头,应该追溯至法兰克福学派对于以文化工业为代表的当代社会审美泛化现象的批判,尽管其批判的取径与法兰克福学派正好相反。

 

不过,伯梅研究最具独创性的地方并非他对于上述美学新变现象的观察,而在于他对于当代社会审美现象的经济维度以及经济现象的审美维度的哲学关注和探讨。在发表于2001年的《审美经济批判》一文中,伯梅指出,在今天,“社会事务的很大一部分属于审美事务或者说表现的事务……发达资本主义发展到这一阶段,审美价值在价值生产中占据着越来越大的份额。”⑤在2002年的一次学术访谈中,伯梅进一步强调:“我们得从根本上承认,今天西方经济已经在总体上依赖于审美的商品或价值。我们可以坦然地说,这一经济服务于生活的美化,说得更明白些,是服务于生活的提升”;“在这个意义上,我认为,我们的经济已经如此高度地围绕着审美价值组织起来,以至于我们可以用审美经济这样的命名来指称它。”⑥

 

从伯梅的“审美经济”概念引申出的“童年审美经济”,指的是当代消费文化语境下童年审美文化向着儿童和成人生活消费领域的全面渗透和铺展所催生的经济体,处于这一经济体中心的是作为审美文化符号的童年,其经济效应则辐射至相关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与“审美经济”相比,“童年审美经济”的覆盖范围相对比较窄小,其有效的经济区域仅限于与童年文化相关的消费领域。不过,在今天,我们之所以可以提出“童年审美经济”的命名,是因为它不但已经成为童年文化领域的一个引人注目的经济现象,而且也正在日益成为当代经济生活领域一个引人注目的审美现象。随着童年审美消费在当代社会消费经济中所占份额的不断增加及其经济潜力的不断增殖,谈论一种显在的童年审美经济现象,已经成为童年文化的现实本身向研究提出的要求。

 

二、童年审美经济的消费构成

 

当代童年审美经济的盛兴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童年文化消费领域。

 

第一,传统的童年文学和艺术领域。这是现代童年审美文化自身传统的一部分,主要包括为儿童提供的各类文学和艺术产品,以及一部分利用或借鉴童年文化资源,却以成人为受众对象的文学和艺术产品。与传统的童年文学和艺术相比,童年审美经济时代的儿童文学和艺术产品越来越将儿童审美趣味的考虑放在审美创作和生产的第一位置。尽管成人世界对于这类文学和艺术的审查仍然无处不在,但在很多时候,由于儿童日益掌握了直接的经济权利和消费能力,相关的文化生产者和生产机构能够在不触碰上述审查底线的前提下绕过相对严苛的审查标准,在一个更为自由的生产空间里为孩子们提供符合其趣味的文学和艺术产品。这就使得当代的儿童文学和艺术作品得以更贴近、自如地观察和书写儿童世界的生活现象与儿童自己的生活愿望,因而空前地拓展了自十七八世纪以降开始建构起来并始终在不断寻求突破的儿童文学和艺术表现传统。当然,对于消费社会而言,这类注重迎合儿童审美趣味和文学和艺术产品,其更重要的意义还在于,它为这一领域的微观经济活动带来了新的、有力的资本循环。

 

第二,现代新兴媒介文化领域。这里的新兴媒介,主要是指与传统的印刷媒介相对应的视像媒介(包括电子媒介),如电影、电视(电视剧、广告、娱乐节目)、电子产品等。这是童年审美文化的当代形态,也代表了近二十年间发展势头最为迅猛、发展空间最为广阔的童年文化消费领域。这类媒介文化产品的出现是整个当代社会泛审美化潮流的一部分,正是通过新兴媒介的传播和再生产过程,童年审美文化才进入到最广泛的儿童和成人生活的各个方面,进而成为当代社会一种普遍的审美经济现象。这类文化产品的特征又体现在三个方面。

 

首先,以视觉形象为主要语言内容和语法规则的童年媒介文化产品在很大程度上改写了童年审美文化的传统话语方式,从而极大地拓展了童年文化的话语能力和话语范围。视像媒介所使用的是一种对于儿童来说具有天然亲近感的视觉语言,它在很大程度上诉诸形象的“词汇”和“语法”。这正与早期童年的形象思维特征暗相契合,从而为童年文化的传播和拓展开辟了一个格外宽阔的话语平台。它使得童年文化产品不再受制于儿童文字识读能力的限制,而是可以利用视觉媒介的资源最大限度地发掘童年文化产品的表现能力,并极大地拓展了其儿童受众的规模。

 

其次,借助于这一平台,视像媒介打通了童年文化与成人文化的传统界限,通过它,大量成人文化产品也开始进入了儿童的文化接受视域。以电视为代表的新兴视像媒介,如尼尔·波兹曼所说,“是一种敞开大门的技术,不存在物质、经济、认知和想像力上的种种约束。6岁的儿童和60岁的成年人具备同等的资质来感受电视所提供的一切”。“儿童能看见电视播出的所有节目”,因为“它的图像既具体,又不言自明”⑦。波兹曼此言带有对于视觉媒介表现力的某种看低和轻视,但的确准确地揭示了大多数视觉媒介产品的技术特征。如果说在传统的印刷媒介中,提供给儿童与成人的文化产品往往有着分明的界限,那么视觉媒介时代则使得一种同时以儿童和成人为接受对象的文化产品成为了可能。

 

最后,在将成人文化的内容引荐入童年审美文化领域的同时,现代视觉媒介也打开了童年文化通往成人生活世界的完全通道。一方面,随着童年的符号价值在消费文化价值体系中的地位持续攀升,面向一般大众的视像媒介(如电视广告)也开始专注于对这一符号价值的利用,其最常见的方法是通过吸附特定童年形象所携带的符号价值,来增加相应媒介产品的价值。这一成人文化领域的媒介现象强化了童年审美文化在成人生活世界的铺展与影响。另一方面,受到整个审美文化界的某种童年情结的影响,童年文化的某些内在精神或特征也开始为一些成人媒介文化产品所借鉴和吸收。这导致了一些成人文化产品(尤其是视像媒介产品)在审美表现和文化精神上的某种“童年化”趋向,它也是童年审美文化在当代的一种特殊呈现形态。

以上三个方面促成了童年审美文化在儿童和成人视像媒介领域的勃兴,由此而生的文化产品构成了当代童年审美经济最重要的一部分内容。

 

第三,当代儿童物质生活领域。在传统的文化语境中,童年审美文化属于童年精神层面的文化内容,它与儿童的物质生活并不直接相关。然而,近几十年间,与发生在整个社会物质生活领域的审美化潮流相呼应,童年审美文化朝向儿童的饮食、服装、家居、玩具等物质生活领域的渗透,也已经成为当代童年审美文化的一个重要现象。我们看到,特定的童年文化符号价值在儿童物质消费中所占的比例,越来越影响着儿童对于相应的物质消费品的选择,甚至可以说,很多时候,儿童的物质消费选择主要取决于体现在各个方面的产品的审美价值。童年符号价值对于儿童物质生活领域的征服意味着,当代童年审美经济已经全面进入并占领了儿童生活的世界。

 

集中在文学艺术、视像媒介和物质生活三个主要领域的童年审美文化消费构成了一个庞大的童年审美经济体,它不但注重这三个领域各自内部的童年审美经济开发,而且越来越懂得借助于不同领域之间的文化吸收与合作,来制造一种童年文化消费的审美叠合效应,并致力于打造一条能够贯穿文学艺术、视像媒介、物质生活各环节的童年文化产业链。

 

这一内含巨大多米诺效应的新兴经济体,有效地拓展和延续了消费社会的当代梦想。它一方面从童年的时间内部成功地开发出了一个在规模上几乎不逊于成人世界的儿童消费空间,另一方面也试探并不断发掘着童年审美经济在成人领域的消费刺激潜力。这一切促成了童年审美经济在当代消费社会的空前发展,同时也造成了童年审美文化消费的内在问题。

 

三、童年审美经济的文化问题

 

童年从一个审美文化符号朝向商业资本符号的延伸,是现代消费社会童年经济开发的必然结果。它是迅速铺展中的当代消费文化在童年的世界里开辟出的一片无比肥沃而又充满奇趣的资本土壤。这土壤在以消费的方式“加工”童年文化的同时,也将这一文化的营养通过消费的脉络传导到了开阔的童年日常生活世界,并以此培育着新的童年身体和童年精神。在童年审美文化发展的历史上,还没有一种因素具有资本这样广泛和强大的力量,能够将这一文化迄今为止所建构起来的观念和精神,如此有效地推行到现实童年生活的方方面面。从这个意义上说,童年文化与资本在消费时代的结合,具有一种深厚的互惠基础。一方面是商业资本和消费文化借童年文化实现了更进一步的拓展,另一方面童年文化也借资本和消费的推动,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庞大受众。如果说与一般审美文化相比,童年文化自其诞生伊始,就是一个在本质上包含了一种大众化普及意图的文化概念,那么从表面上看来,当代消费文化无疑为这一文化实现上述意图提供了最佳的历史机遇。

 

然而,情况显然不是那么简单。当童年文化以一种符号资本的方式进入消费社会的商业运作体系时,它既带来了文化与资本的相互促进,也内含了二者之间的根本对立。由于文化与资本在本质上有着相异的逻辑,而随着消费经济对于童年文化持续深入的开发和运用,它却日益提出了要以商业资本的逻辑来规定和同化文化逻辑的要求,这一过程因此就包含了对于童年文化的一种潜在的深重伤害,更进一步说,它是要以资本的逻辑最终取代文化的逻辑。在这一过程中,表面上是文化被商品化以服务于童年,实际上却是童年被商品化以服务于资本;表面上是童年在消费资本生产的商品,实际上却是资本反过来消费着童年。

 

童年审美经济首先是童年审美文化与现代经济活动相结合的合理产物,但这一概念也包含了文化与经济之间的内在悖论。从根本上说,文化与经济都是人类的力量在社会活动中的外化成果,经济活动还是广义的文化范畴的一部分,其最终目的都指向着人的生活改善与生存发展。相对说来,经济主要照管人的物质生活,而文化则更为关注人的精神维度,两者之间的关系,正如人的物质与精神存在的关系,既彼此融合,互为一体,又各有其有效性的范围。然而,现代社会经济的加速发展强烈地助长了经济领域自我膨胀的欲望,这一原本服务于人的物质生活的范畴不但反过来控制了物质的人,而且日渐提出了接管包括文化在内的全部人类事务的要求。它表现为经济的逻辑向着人类文化领域的不断侵入和对于这一领域的持续加强的宰制,尤其表现为文化的持续商品化现象。在当代消费社会,实现经济的无限膨胀的运行要求,主要寄望于消费活动的无限循环,而文化的商品化恰恰为这一消费经济在当代的延续和拓展提供了重要的动力。如果说文化的本意是使人摆脱世界和自我之“物性”的控制,促进人的生命的某种自由实现,那么消费社会则是聪敏地利用了这样一种“摆脱”和“自由”的理想,通过在消费的世界里制造文化的幻象,来有效地推进现代消费机器的持续运转。这一消费现象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文化与人的日常生活之间的联结,因而有其积极的意义。然而,随着它的持续演进,文化消费的轻浮快感逐渐取代了文化体验的深层愉悦,并日益消磨着文化真正的精神。当文化自身在消费社会越来越成为一种可以沽价的商品时,商品的经济规律也对文化的内在精神造成了内在的伤害。

 

我们已经看到,童年文化为当代文化消费提供了重要的资源。随着消费社会不断意识到童年审美经济的巨大潜力,对于童年文化的一种消费主义式的开发,也带来了童年文化自身意义上的危机。“消费主义不在于仅仅满足‘需要’(need),而在于不断追求难于彻底满足的‘欲望’(desire)。‘消费主义’代表了一种意义的空虚状态以及不断膨胀的欲望和消费激情。”⑧这就意味着,一种消费主义文化的延续必须建立在上述消费欲望和激情的延续基础上,或者说,消费社会必须不断为了自身的持续存在寻找能够延续这欲望和激情的资源。在此语境下,富于符号价值和资本潜能的童年文化恰恰成为助长这一消费欲望和助推这一消费激情的有效资源。而消费主义的逻辑决定了消费社会一旦开始注意到童年文化的消费潜力,便会想方设法发掘这一文化的消费途径,以推进整个消费社会的经济循环。显然,在一个由消费主义文化主导的消费社会里,童年审美经济的终点不是儿童或成人消费者的生活关怀,而是在这一生活中得以运转的现代消费机器的动力维持和传送。这意味着面对文化与经济之间的某种不可调和的精神矛盾,消费社会必定会选择放弃童年文化的审美精神,来适应消费活动的经济和文化需求。

 

这正是当前席卷全球且愈演愈烈的童年文化消费潮给童年文化自身带来的严峻问题。出于打开童年文化产品市场的考虑,当代消费社会十分致力于渲染童年作为一个文化符号的审美解放意义,但其渲染的目的实际上是为了将童年所指向的那个审美乌托邦的文化资源,替换成另一个潜在的消费乌托邦的命题。这是一种巧妙的替换。从表面看来,现代童年的乌托邦内涵与价值从未像在今天的消费社会这样受到如此的肯定、强调与文化上的凸显,它造成了这样一个显在的错觉,即对童年来说,这个社会本身就意味着一种文化的乌托邦,它对于童年美学精神的高度肯定和宣扬,对于童年身心体验的积极关注与迎合,以及对于童年身体价值的充分认可和看重,似乎都指向着一种童年文化存在的乌托邦梦想。与此同时,透过童年审美文化的消费,儿童和成人也仿佛从童年的审美乌托邦中寻找到了现代生存的某个令人神往的栖息场所。然而,消费社会对于童年审美文化的符号征用始终隐含了这样一个潜在的语义,即这一切的美好承诺,只有在消费的实践中才能得到兑现。消费吧,有关童年的一切美好的景象,都将在这里实现,这里就是童年!这才是童年审美经济的核心秘密。它以极为浪漫的姿势将审美童年的梦想呈给它的顾客,实际上却是通过出售童年审美文化,或者说,通过出售一种关于童年的审美图景,来换取消费经济的繁荣与循环。或许我们不应该把消费时代的童年审美经济描述为这样一种看上去规划严整、老谋深算的经济现象,事实上,它并不具备任何完整、长远的经济或文化目标,它对于童年审美文化的符号资源利用,仅仅是出于消费时代急于自我复制的某种本能,也就是说,它最多是一种投机性的经济行为。这就进一步导致了消费社会对于童年审美文化的肤浅理解和随意征用。任何一种童年的审美符号内涵,只要有益于激起人们消费的热情,就会迅速通过特定的商品进入消费的渠道。这是它的文化内涵被迅速播撒的过程,却常常也是其审美价值被曲解乃至“杀死”的过程。作为审美乌托邦的童年原本指向着儿童和成人个体的审美解放,现在却被消费文化用来束缚个体;原本包含了试图以童年的精神来陶冶人类精神的意旨,现在却标示着消费文化对于人类精神领地的进一步蚕食。当童年越来越成为消费时代的一种商品,其审美内涵也就成为了一种文化的摆设。

 

四、童年文化消费的现实反思

 

童年审美经济为童年审美文化的发展提供了特殊的契机,却也同时造成了这一文化的内在危机。童年审美文化本身是一个随着人类精神以及童年文化自身的发展而不断得到反思和丰富的现代范畴。这一文化的建构是一个持续的进程,消费社会的童年文化也代表了这一进程的一部分。事实上,从过去到现在,我们对于一些童年审美范畴的理解,一直面临着依照现代文化的精神进行反思和自我调整的需求,也一直处于事实上的调整过程之中。例如,人们对于童年纯真精神的理解,从其萌生开始到今天,便处于不断的修正和丰富之中,其变化的基本方向与人类审美精神和人文情怀的总体方向保持着一致。

 

然而,对于童年文化的过度消费却暗含了切断这一变化过程的危险。通过把童年文化纳入到消费的乌托邦幻象之中,消费经济取消了对这一文化进行反思的必要和可能,同时也取消着它原本富于审美批判精神的文化深度。显然,只有摘除了附着在童年文化之上的上述精神芒刺,消费经济才能得心应手地驾驭对于这一文化的商业调遣。这么一来,现代童年文化的审美精神未及更进一步的发展,就面临着被消耗殆尽的危险。

 

受到威胁的不仅是观念的童年,也包括现实的童年。雅各布森在其关于美国儿童消费史的研究中指出,“20世纪美国童年史上两个最为重大的变化,一是年轻人越来越多地进入到消费市场之中,二是售卖商、广告商和制造商持续致力于把这个国家的孩子切分出更细致的年龄等级,以便向他们售出更多商品。消费文化在美国不仅改变了儿童之为儿童的体验,它也重新定义着许多美国人对于成长的自然进程的理解。”⑨这一论断涉及了消费文化对于现实童年生活的两个最为显在的影响。

 

第一,消费文化日益淹没和吞噬着童年的日常生活。据有关市场统计,20世纪初,仅914岁之间的美国儿童就意味着一年超过一千五百亿美元的消费,再加上另外一千五百亿美元他们所能够控制的消费,“与以往任何一代人相比,他们拥有更多的个人力量、更多金钱和更大的影响力。”⑩但悖论在于,当市场竭力使自己迎向这一代富于经济价值和潜力的孩子的消费愿望时,童年生命所得到的真正的精神关怀却鲜有增加,反而开始了令人担忧的损耗,后者表现为对于儿童的消费需要的“关怀”日益取代了对于其真正的身心需要的关怀,进而在儿童群体中培育起这样的认识:消费既包含了他们所需要的一切,也能够满足他们所需要的一切。“欢迎来到儿童消费的圆形监狱”輥輯訛,乔伊·巴卡用这样一句形象的表述来传达消费文化带给现实童年的上述精神禁锢效应。它导致了童年现实生活的日益商品化现象,亦即商品和相应的消费活动构成了童年生活的主要内容,并由此引发了现实童年与一种浪漫主义审美精神的越来越早的道别。在这一点上,帕金翰的提问是引人深思的:“作为一个社会群体,儿童总体上变得更有力量了———但如果这一增长的力量最后仅仅是一种消费的力量,结果会如何?”

 

第二,消费文化也日益改变和书写着童年的生存体验。消费社会一方面努力强化着儿童之为儿童的身份,以强调儿童独特的消费权利,另一方面又常常有意将儿童当作成人看待,以此迎合儿童的某种消费心理。有研究者指出,当今消费市场面向少年人群的主要营销策略之一,便是“将少年当作比其实际年龄更大的人群来对待”輥輱訛,这一普遍的营销策略与当代视像媒介的影响交互作用,造成了尼尔·波兹曼所说的“儿童的成人化”现象。应该说,“成人化的儿童”本身是一种复杂的当代童年文化现象,对于它的价值判断也并非简单的肯定或否定可以涵盖,从某些方面来看,它自身也包含了特殊的当代童年美学内涵。但在消费主义文化的全面控制下,儿童的成人化却仅仅意味着儿童对于各种庸俗的成人消费者体验的认取,它在交给儿童任何真正的成人精神之前,就令他急切地丢掉了童年自己的精神。这一畸形的“成人化”现象意味着,那原本从童年生命的现实中提取出来的审美精神,却在童年文化的现实中被掏空了。这一现象导致了童年生命在其未来的发展时间里精神生长空间的极度萎缩,事实上也导致了个体生命力的退化。

 

消费经济对于童年审美文化的侵占和对于童年现实生活的吞噬,无不以消费的形式发生着,也就是说,这种侵占和吞噬不是通过冷酷的剥夺,而是通过热情地给予,不是造成失去的痛苦,而是充满了得到的欢乐。消费社会并没有取走童年,相反,它以前所未有的激情维护着童年独一无二的社会身份以及与此相连的消费权利。很多时候,这一丰饶的表象遮蔽了其丰盈和快感背后的匮乏与问题,以及它所造成的对于个体生命的实际压迫。我们理应看到当代童年审美经济相对于童年生存的现实意义和价值,但正因为这样,由这一经济形态所导致的当前童年文化消费现象的内在症结,才格外值得我们予以关注和深思。

 

(注释从略)

 

文章来源:《南方文坛》,2014.1

 

【作者简介】赵霞,浙江师范大学儿童文化研究院助理研究员。

 

文章来源:公众号《高婕说》




(责任编辑:郑源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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