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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步实际行动比一打纲领更重要”——刘道玉建言高考改革

发布时间:2017-07-25      来源: 思想潮    点击:

 

本文作者刘道玉先生系武汉大学原校长、教授,刘道玉教育基金会会长。原刊于《同舟共进》杂志2017年第8期,感谢《同舟共进》供稿。

 

 
 

 

恢复高考40年:回顾与展望
 
 

 

1977,恢复高考的关键时刻

 

2017年是恢复全国统一高考40周年,在纪念这个重要日子的时候,我们不能忘记那个改变很多人命运的重要决定。1977年,邓小平复出后主动向中央请缨,希望亲自抓教育和科技工作,以整顿和治理被“文革”破坏的重灾区。

 

根据他的建议,1977年 8月4日至8日,在北京召开了科学与教育工作座谈会,科学院选派了17名科学家,教育部选派了16名,总共33人前往。此外,副总理方毅,科学院副院长李昌,教育部部长刘西尧和常务副部长雍文涛,以及各有关方面负责人,总共70多人参加了会议。科学院的吴明瑜和我共同担任了会议的秘书长,我不仅亲自提出了参加座谈会教育系统的代表名单,参加和见证了这次会议的全过程,还亲自策划了恢复高考的提议,这段经历给我留下了难忘的记忆。

 

根据会议代表建议,邓小平同志拍板恢复“文革”前实行的全国统一高考制度,从而推翻了“自愿报名、群众推荐、领导批准、学校复审”的“十六字”招生方针,这是由“四人帮”骨干分子迟群等人在清华大学炮制出来的。本来,当年的招生工作会议已于6月29日至7月15日在太原开过了,根据恢复高考的精神,后又鲜有地于8月13日至9月25日在北京重新召开。

 

由于对恢复高考的争论非常激烈,会期延长到44天。在会议争执不下的关键时刻,邓小平又亲自召集教育部部长刘西尧、常务副部长雍文涛和副部长李琦谈话,他指出:“教育部要争取主动,你们还没有取得主动,至少说明你们胆子小,怕又跟着我犯‘错误’……你们要放手去抓,大胆去抓,要独立思考,不要东看看,西看看。”这等于是邓小平二度拍板恢复高考,也大大遏制了反对恢复高考的声浪。

 

恢复全国统一高考,在“拨乱反正”的特殊时刻,意义十分巨大。在我看来,它的意义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首先是极大地推动了“拨乱反正”,可以说是推翻“两个凡是”的前哨战役。众所周知,教育战线上曾有“两个估计”,既然统一高考恢复了,也就意味着否定了“两个估计”。那么,人们也就有理由质疑“两个凡是”。果然不出所料,时隔9个月,即1978年5月11日,《光明日报》便刊发了评论员文章《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掀起了思想解放的大讨论。直到1978年12月18日,十一届三中全会正式决定推翻“两个凡是”。

 

其次是解放了千千万万的知识青年,尤其是所谓的“可以教育好”而招工无望的知青,恢复高考使他们获得了上大学的机会。并且,后来他们中也涌现出了大批杰出人才,成为社会各条战线上的中坚力量。

 

再次是极大地扭转了学校和社会的风气。由于“文革”的破坏,曾经一度流行“读书无用”和“教书倒霉”的歪风,高考的恢复使人们看到,读书仍是改变青少年命运的重要途径,他们读书的炽热之情被重新点燃了,尊重知识和尊重人才也成为社会的新风尚。

 

头20年的实践与问题

 

高考恢复后的前20年,人们基本上适应了这种制度,也很少有人质疑这种“一考定终身”的做法。可是,由于我国是一个人口众多的大国,各省、市、自治区的教育、文化和经济发展水平差距悬殊,于是这种大一统的高考本身存在的问题也在发展中逐步暴露了出来。总的来说,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1.“一考定终身”是最突出的问题,使不少人失去了二次选择的机会,不免留下终身遗憾。

 

2.统一高考仍是按照分数高低来录取,助长了唯分数至上的思想,强化了应试教育,忽视了对学生全面素质的培养,某种程度上窒息了他们的想象力和创造力。

 

3.忽视了地区教育水平的差距,由于各地区考生录取分数线差距悬殊,出现了“高考移民”现象,间接助长了腐败。

 

4.各种巧立名目的加分乱象丛生,成为了“权分交易”的温床。 

 

5.学生负担重,“赤膊班”“吊瓶班”越来越常见,考生身心受到伤害。

 

6.用统一试卷考核学生,不利于高水平的大学鉴别和录取优异人才。

 

7.重点大学在各省、市的招生名额由教育部分配,造成考生录取中的“马太效应”,即重点大学越多的省市录取分数越低。

 

8.大学招生的自主权不能充分兑现,谁有自主权和有多大自主权,完全由教育部控制,不利于选拔人才。

 

鉴于全国统一高考存在诸多问题,对统一高考质疑之声越来越多,要求改革高考的呼声也越来越高。自1998年开始,又揭开了持续了近20年的各种高考改革的尝试,首先推出的是“3+2”方案,后又演化为“3+X”方案,取得了一些局部经验,但总体上说仍是添枝加叶式的改良。

 

2009年,北京大学推出“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方案,不仅没有成效,反而导致大学和各高中之间的不公。清华大学在扩大招生自主权的名义下,于2010年11月推出七校自主招生联盟,被称为“华约”联盟,迅速激起了全国大学结盟的涟漪。翌日,北京大学也立即成立了七校联盟与之抗衡,被称为“北约”联盟,后来发展到13所大学。其它大学担心被边缘化,于是各种联盟陆续出现,例如上海同济大学拉起“卓越”联盟,还有“京都”联盟……霎时间家长、考生甚至媒体都不知所措。

 

这些联盟甫一出现,我就表态:“不要看他们今日闹得欢,必将以失败而告终。”不出所料,2015年教育部下令,一举解散了各个招生联盟,因为它们的方案不是改革,而是为了“占山为王”和“掐尖”。

 

总之,这一轮近20年的高考改革,有过各种尝试,但基本上未取得成功。究其原因,主要是指导思想不端正,具体表现是:

 

其一,在扩大自主权的名义下,各地和各校各自为政,中心多了即无中心,方案多了必将导致混乱。

 

其二,所有方案都没有摆脱考核知识的这一窠臼,按分数高低录取学生成了天经地义的“铁律”,因为这是最省心的,不必动脑筋去辨别和选拔各类特殊人才的“便捷”方式。

 

其三,没有明白优秀的人才不是考出来的,每个考生都是一个活生生的个体,需要对他们进行人性化的个体分析,不仅看分数,而且要看他们的潜质。招生人员应该凭借智慧把最优秀、次优秀和一般的考生区别开来,录取符合自己大学培养目标所需要的人才。现在,不少大学仍陷入选状元或“掐尖”的误区,还未明白大学选拔人才的重点不是考,而在于录。

 

展望,改革路在何方

 

那么,大学招生改革的路在何方呢?恢复全国统一高考已经40年了,根据正反两方面的经验与教训,现在应该下定决心制定全国高考改革的新方案了,不能再等待,也不能再各行其是了。大学需要安定,以便专心致志地做学问和培育人才。

 

我认为制定新的高考改革方案,需要遵循以下原则:

 

一、40年的经验证明,全国统一高考方案相对来说是比较公平合理的,也是高考成本最低的,应当坚持这种高考形式。为避免“一考定终身”,可以实行每年两次高考,春季于3月上旬,夏季于6月上旬,两次考试的成绩具有同等效力。此外,任何联考、社会考试、学术水平考试都不能替代高考,要维护全国统一高考的严肃性、公正性和权威性。

 

二、全国高中取消文、理科分班教学,高考取消文、理科考试。中学文、理科分班教学,高考实行文、理科分卷考试始于1960年代前后,目的是为了单纯追求升学率,多年来其弊端已日益显现。青少年必须坚持全面发展,文理兼备,须知科盲是不能成为哲学家的,而没有一定的人文素质也培养不出合格的科学家。

 

三、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和综合素质。语、数、英是我国实行了几十年的考试科目,不能轻易取消英语考试。有人建议采用社会化的考试代替,这是极不严肃的,也是没有权威性的。

 

我坚决反对取消考试英语是基于以下三点:一是中国人的英语普及水平是世界最低的国家之一,考与不考反映在学习英语的重视程度上有很大区别。二是学习英语不仅仅是掌握语言的问题,而且有利于转变我国青年人的思维方法。众所周知,汉语起源于象形文字,这是导致国人长于模仿思维,而短于创造思维的原因之一。因此,牢固地、熟练地应用英语阅读、思考、写作和辩论,能有效提高我国大学毕业生在国际人才市场上的竞争力。

 

四、大学招生中的不公平一直备受诟病,必须下决心解决这个问题。招生录取中的不公平主要反映在两个问题上:

 

一是“985”大学在各省、市分配的指标不公平,重点大学越多的省、市录取分数越低。这种现象在北京表现得最明显,这里的“985”大学有8所之多,而全国还有13个省、市、自治区内没有“985”大学,这必将造成人才流动上的恶性循环。解决的办法有,把“985”大学所在地的招生名额控制在20%,而其余80%的指标分配给外省、市,按照各省、市应届高中毕业生总数分配招生指标。

 

二是城乡考生在录取分数上存在不公,农村在重点大学就读的学生比例偏低。对此,各“985”大学可以拿出一定的招生指标面向农村定向招生,行使各大学的招生自主权。

 

五、不能把高考作为学生学习的指挥棒,学习要由他们自己的志趣和教师精彩的讲授来引导;不能以提高考试科目的分值来指挥,分值高低仅有相对的意义,也只能满足心理上的需要。一个人如果掌握了学好语文、数学和英语的学习能力,其它各门课程也是能够学好的。大量事实证明,一些具备高小文化程度的人,日后都能自学成才。纵观国外的高考,都是比较简单的,当代高考也宜简不宜繁。优秀的人才不是考出来的,而是自己努力学习和钻研出来的。

 

从招考体制上说,我建议高考与录取实行三种权力分立的体制,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相互制约和相互促进。

 

首先是考试权。国家成立独立的考试院,作为面向全国的非盈利公益机构。招聘教学经验丰富、秉公办事和有敬业精神的职业考试官,保持相对稳定。其职责是负责调查研究,科学设计高考试题,建立试题库,组织每年两次的考试,并阅卷和评分。此外,他们一方面要向所有考生颁发考试成绩证书;同时又要向教育部通报全部考生的情况,向各省、市通报对应的考试情况,向各重点大学通报有关考生的成绩等。

 

其次是录取权,这是各大学应当享有的权力,不再受教育部名额和指标的限制。各大学根据自己招生的人数,划定本校的录取标准。每个大学应当组建一支训练有素的招生队伍,他们要有识别人才的智慧,铁面无私,不徇私情,敢于抵制考试和招生中的任何不正之风。招生工作人员要相对稳定,负责收集和设计面试题目,亲自主持面试,做好录取通知工作,而且还要做好落选考生的思想疏导工作。

 

再次是对考试与录取的监督和稽查权,这是教育部应义不容辞地去履行的权力。过去,教育主管部门过于集权,但都是微观上的管理,而疏于宏观的掌控,这是丢了西瓜捡芝麻。教育部与国家监督部联合组成稽查委员会,对高考和招生中的不良现象和违法行为,进行全面和严格的监督。制定最严格的惩处条例,不管任何人,一旦发现舞弊,坚决做到“一次见光死”的惩处。

 

马克思曾说:“一步实际行动比一打纲领更重要。”过去,在“拨乱反正”时恢复高考,曾极大地扭转了社会风气。我相信,在执行新的高考改革方案时,严惩徇私枉法的行为,也将带动社会风气的继续好转,因为涉及教育的人口占我国人口近1/6,学校风气好了,自然也将带动社会风气的好转,如果这个愿望得以实现,将功莫大焉!

 

我们必须看到,现在制定新的高考改革方案时机已经成熟,试图追求完美无缺的高考方案是不现实的,任何合理、公平和公正的方案都是相对的。我们应该当机立断,由国家教育部组织一个专门的班子,邀请教育专家、教育改革家、高考研究专家和有关代表参加,经过认真调查与研究,听取各方意见,集思广益,拟定高考改革新方案。经过反复修改,最后以立法的形式固定下来,不能再朝令夕改。这是社会所期盼的,切不可等闲视之。

 



(责任编辑:总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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