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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校就读需唯一房产 多房产入学要离婚卖房?

发布时间:2015-03-12      来源: 网络整理    点击:

  信息时报昨日报道的广州小学首启网上报名引发不少家长关注。市民反映较多的是拥有多处房产如何入读心仪学校的问题,为此记者进行追访。

  此外针对首启网上报名系统的问题,广州市教育局副局长江东称,目前广州小学网上报名系统工作已基本完成,4月初向家长开放10天来练习,5月5日正式启用。

  个案

  多处房产想读好学校

  难道要离婚卖房?

  “想要在越秀读书,难道真要假离婚卖房?”昨日,市民黄女士向记者反映,她户口在越秀,她父母有一套房子在越秀区,而自己另有一套完全房产在番禺区。如今黄女士一家和父母居住。今年儿子要读书了,她觉得在越秀更方便接送,希望把儿子送到爸妈的房产对应的八一实验小学读书,不想送到番禺区雅居乐附近的小学读书,不知道这样是否合乎规定。

  记者了解到,由于黄女士目前是随祖辈居住的,父母在越秀的房子并非她的完全房产。而且她也在番禺有一处房产,则意味着父母的房产并非她在广州的唯一居住地。按照越秀区的小学招生的相关规定,她的儿子可以在番禺房产对应小学入读,或是选择越秀区内统筹安排学位。统筹安排学位,意味着她不一定能入读房产对应的八一实验小学,而往往是在区内就近入读其他有空余学位的小学。

  解读

  “不完全房产户”要对口入读须是唯一房产

  记者了解到,在广州不少中产阶级都有多处房产,而且有的是专门为孩子读书购置的学位房。然而,由于不了解入学政策,很多家庭都是临门一脚才发现碰壁,砸锅卖铁购置的学位房也只能打水漂。为此记者总结了常见的情况供市民参考。

  以越秀区为例,通常分为完全房产住户、不完全房产住户、随祖辈居住户、随非直系亲属住户、租住户、集体户和拆迁户等7种情况安排学位。其中市民疑问较多的是“不完全房产住户”以及“随祖辈居住户 ”两类。

  “不完全房产住户”的学位是这样安排的:适龄儿童与父母拥有不完全房产的居住地是其在广州市的唯一居住地,且在广州市内没有其他完全房产或居住地(没有单位分房、自购房、租房等),人户一致,由对口小学接收。如不完全房产居住地之外另有完全房产居住地,则视具体情况由完全房产居住地对口小学接收或由不完全房产所在地所属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位。

  举例:

  情况A 冯先生是越秀区户口,他和妻子与父母居住,该处房产有冯先生的名字,但并非他的完全房产。而冯先生在广州市又没有其他任何房产,此时,冯先生的儿子是由父母所居住的房产的对口小学接收。

  情况B 冯先生是越秀区户口,他和兄弟姐妹在越秀共同拥有一处房产。与此同时,他和妻子以及儿子在番禺另有一套房产并长期在番禺居住。此时,将会视具体情况(比如两区对应小学的学位松紧)来决定学位安排。儿子有可能由番禺房产居住地对口小学接收,或由越秀区统筹安排学位。统筹安排学位指的是在区内选择一所有空余学位的小学给他儿子入读,如果冯先生在越秀的房产所对应的小学学位较松,那儿子可能进入对应小学入读,若对应小学学位很紧,则只能在区内选择有空余学位的小学给他入读。

  “随祖辈居住户”对口入读也须是唯一房产

  而随祖辈居住户是这样安排的:适龄儿童与父母在广州市的唯一居住地(儿童父母没有单位分房、自购房、租房等)是祖辈家(直系亲属),同户同住,由对口小学接收。

  举例:

  冯先生是越秀区户口,他和妻子儿子居住在他父母的房产里,而冯先生在广州没有其他居住地,他的儿子可被对口小学接收。

  而如果冯先生在广州有其他居住地,那么仍需回到他的房产所在地对口小学或者是接受越秀区的统筹安排。

  如何鉴别唯一房产

  通常学校都需家长提供由街道或房管局开具的“唯一房产”证明。碰到有怀疑的情况,学校老师还会到户籍所在地的房产去家访,看适龄儿童和父母平时是不是常住于此,从而把不合规定的情况甄别出来。

  当然,由于义务教育主要是区县负责,每个区的政策并不一样,有的区学位更紧,或当年适龄儿童更多,政策会更紧。反之政策会相对宽松,所以市民可以在各区教育局查询小学招生简章以及小学招生问答了解政策,同时也可致电各区教育局了解自己的情况,看是否可以进入房产对应小学。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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