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宣传网
法治宣传网   合作请联系QQ:871973841    热线:010-86399506
法治研究 宪政 行政 廉政 司法 法院 检察 监察 公安 理论
社会经济 社会 经济 国土 环保 文教 医药 养老 三农 民法
律政普法 律政 评论 话题 访谈 普法 案件 公益 资讯 维权

居庙堂当忧民 食国禄应有为

发布时间:2017-11-28      来源: 感谢作者赐稿    点击:

 

截止1122日,河北省已有776名领导干部因履职不尽责等情形受到组织调整。(网易新闻,1124日)

明宪宗时期,群臣尸位素餐,碌碌无为,时人讽之为“纸糊三阁老、泥塑六尚书”。目前部分党员干部也是在其位不谋其政,抱着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心态,“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殊不知,党纪法规面前岂容你懒政无为?庸官懒官不为老百姓做实事、谋福利,就要打破他们的“铁饭碗”。

“人有不为也,而后可以有为”。当官不能乱作为、胡作为,更不能不作为。一方面,我们的领导干部在自己的岗位上行使公权力,要牢记“法无授权不可为”。另一方面,在法律允许、职责规定的范围内,又一定要敢于作为,勇于担当,尤其是在面对复杂难题时,更要知难而上。作为共产党人,就要把个人的荣辱得失放在一边,为民族和人民的利益而奋斗终生。

“丹之所藏者赤,漆之所藏者黑”。要利用个体的示范效应带动群体,既要树榜样,也要批典型,习总书记就曾经引用过顾炎武的名言:“诚欲正朝廷以正百官,当以激浊扬清为第一要义。”要借助群体的良好氛围来影响个体,各级党委、纪委要落实主体责任,对党员干部身上出现的苗头问题的及时地提醒和监督,不能盲目的追求“一团和气” ,而是要“咬咬耳朵、扯扯袖子”,必要的时候还要“红红脸、出出汗”。

“民之所欲,天必从之”。中国几千年来的政权更替,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要想跳出历史兴衰的周期率,就要按照毛主席所说:“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只有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完善群众监督制度,疏通社会举报渠道,才能让我们的党员干部时刻心怀敬畏,真正做到为人民群众能做事,做实事,做成事。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好干部标准:“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既是对我们的要求也是对我们的鞭策。我们的领导干部在每天的工作中,都应该问问自己:参加工作是为了什么?现在在岗位上能够做些什么?将来身后应该留下些什么?


(责任编辑:总编办)

友情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  |   国务院法制办  |   新华访谈网  |   中国法院网  |   基层法治研究网  |   财政部  |   京师刑事法治网  |   中国社会科学网  |   政协全国委员会  |   国家信访局  |   审计署  |   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网  |   中国法理网  |   最高人民检察院  |   刑事法律网  |   新华网  |   中纪委监察部网站  |   中国政府网  |   全国人大网  |   天涯社区法治论坛  |   公安部  |   司法部  |   中国法学会  |  
共建单位: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