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7月17日电(记者 蔡梦晓)近日,国务院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工作的意见》提出“三年计划”,加大改造建设力度,新一轮棚改危改再次提速。政府网与《新华访谈》联合邀请住房城乡建设部村镇建设司副司长卢英方、住房城乡建设部住房保障司副巡视员刘霞作客直播间,解读政策并和网友在线交流。刘霞表示,住建部推进存量房转安置房,并大力推动的棚改货币化安置,如一些地方奖励选择货币化安置方式的居民上浮20%拆迁补偿款,这些办法既能满足老百姓住房多样化需求,同时有利于促进房地产市场。
新华访谈:现在网友也有一种担心,他们在分析2013年我们国家城镇新开工房屋达到新值,造成不少城市目前库存的商品房的压力比较大,那在完成棚改危改的目标时又建设了一些新房,那会不会对楼市的库存压力造成影响呢?这次《意见》中明确提出货币化安置的问题,这方面的内容请您给我们分析一下吧。
刘霞:回答问题之前我解答一下棚改的政策,棚改安置有两种方式:一是实物安置,一种是货币化安置。这两种方式具体选择哪种是由两个因素决定:一是老百姓的意愿,是选择实物的还是货币化的取决于自己的意愿。另外和房地产市场也有关系,通俗讲如果房地产市场有足够的存量住房,能够满足棚户区居民的住房需求,与他们的需求相匹配,那就可以不新建安置房,直接通过货币化方式解决。
前几年为什么我们建了那么多安置房?是因为当时市场上符合棚户区居民的房源比较少,这几年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有些城市可能存量就比较大了,这样如果能将两者有效衔接的话,一方面能够满足老百姓自愿自主的需求,另外也能消化存量。所以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也明确提出,将一些存量房转化为安置住房。我觉得这样至少有几个好处:一是去库存,这是很直接的,对老百姓来讲最好的方式就是让他可以自愿选择,可以满足多样化的需求,另外也可以享受更好的居住环境和物业服务,这也是符合老百姓意愿的。住建部从上半年始终是通过各种方式来大力推动棚改货币化安置工作。
现在我们提倡的棚改货币化安置,具体包括三种方式:第一种方式是政府搭建平台,居民与开发企业直接对接选房;第二种方式是政府从开发商那里购买合适的商品房作为安置住房。第三种是老百姓拿到钱自主选择。这些方式都可以有效地满足老百姓多样化的需求,同时对促进房地产市场也有好处。所以,2015年到2017年改造1800万套棚户区,我们也更加强调货币化安置的方式。
新华访谈:那在具体操作时老百姓应该怎么做呢?在他们选择货币化的安置方式时该如何操作?
刘霞:从地方实践来看,一些地方采取奖励政策,鼓励和引导居民选择货币化安置方式,比如选择货币化安置方式,可以奖励拆迁补偿款再上浮20%,也就是说如果你选择实物安置,假如每平米是3000元的补偿款,选择货币化安置的话,在这3000元的基础上再提高20%。另外政府也会组织团购的方式,政府搭建平台,老百姓和开发商在这个平台上达成协议,通过这种方式选购的住房,价格是会低于市场价格的,这就给了老百姓一定的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