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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经济会议为何主张“适当降房价”

发布时间:2015-12-27      来源: 法治宣传网感谢作者投稿    点击:

21日闭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到明年经济工作的五大任务是积极稳妥化解产能过剩、帮助企业降低成本、化解房地产库存、扩大有效供给、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会议明确提出,要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顺应市场规律调整营销策略,适当降低商品住房价格,促进房地产业兼并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见12月22日《新京报》)
在经济增长减缓、房地产去库存压力巨大的情况下,经济工作会议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顺应市场规律“适当降房价”的呼吁和指向,反映了百姓的心声,既是顺势应势的英明之举,更是从深层次上解决、疏通我国经济稳定增长动力的关键举措,值得点赞。问题是,房地产企业健康、顺利“适当降房价”的动力在哪里呢?深入研究不难发现,长期以来全国各地商品房房价之所以让很多普通群众“望房兴叹”,成为一种民生之痛,除了合理的建设等成本外,一些明显不合理或过重的成本支出,比如过重的税费成本、过高的地价成本、灰色的腐败成本等,都是非常重要的“推手”。
先说附着在房地产上的过多税费成本。研究表明,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涉及政府部门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如蓝图审查费、施工合同鉴证费、绿化费、施工放线费等常见的费用多达50多项;除此之外,房地产还要缴纳营业税、印花税、城建税、教育附加税等,其中有些属于重复征收。恒大地产董事局主席许家印在去年全国“两会”期间表示,通过他的调查研究,在房价构成中,有11%是各级政府的收费,13%是各级政府的税收,税费的比例,占到了房价构成的24%。此说一定程度上说明税费在房产价格中的成本比重依然很大,房地产行业的税费负担尤其是税收负担依然比较重。要消除这些繁重的房价税费附加成本,还需要进一步简政放权、清(减)费治乱,尤其是推进房地产税费改革。
房价高的另一个原因是开发商拿地价成本高,而地价成本高与地方政府过度的土地财政依赖症直接相关。统计数据显示,2009年全国地方政府的卖地收入在1.6万亿左右,2014年达到4.2万亿。显然,要降低房价成本,非常重要和急迫的一个问题,无疑是加紧央地财税体制改革,去除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依赖度等,降低地方政府对土地价格的不合理推升冲动。
此外,房地产腐败成本无疑也是推升房价虚高的不可忽视的因素。前不久,江西省纪委通报查处十八大以来省管干部涉嫌贪污贿赂的32人中,30人有违规插手房地产等工程谋取私利问题,比率高达93.8%。这些腐败成本无疑会最后转嫁到房价和消费者头上。显然,要想去除房价中的腐败成本,除了直接的案件查处打击外,更需要国家有关方面通过持续的权力监督制度等改革,通过密织监督权力的笼子来遏制和防范。
当然,影响房价成本的不合理因素还有很多,但这已经足够说明,要引导房产开发商“适当降房价”,根本上还需要向深化改革借力。
作     者:   老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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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郑源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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