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最近出现一部分市民,他们正常买卖二手房后却无法完成交易,原因是土地到期了。如果要续期,必须缴纳占房价总额约三分之一的土地出让金。土地使用权年限到了,该如何续期?真的要花费高额费用才能重新办理土地证吗?其他地方会否效仿?
就在昨晚,一则新闻引发了全国网友讨论:
深圳其实早已破题
续缴土地使用费,应当按什么标准呢?真的是要缴纳物业价值的三分一甚至二分之一吗?或者按温州市国土局土地利用管理处处长张少清的说法,至今没有制度上无法突破或者没有很明确的答复吗?答案是否定的。
其实,成功的案例,深圳已经有了,而且就是今年发生的事情。
3月24日,新浪乐居报道,深圳市福田区一小区业主把产权年限从50年申请至70年,房子从原来680万的挂牌价,调整为710万。今年一月份向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提交递交地价延期申请,2月底拿到批复后涨价。
由于历史遗留问,深圳在同一个小区中,存在年限不同的房源。对于这些20世纪80年代至90年低初建设的安居房、公司福利房、经济适用房等存在同小区不同年限的情况,可递交延期申请。官方回复,约20个工作日可得到批复。
福田区长城大厦小区一位业主向深圳市规土委递交地价延期申请。该商品房房产面积约为80.58平方米,产权年限从50年延期至70年(1985年延长至2055年)。其最终补交的交额为44940元,平均每平方米补了557元。拿到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第一直属管理局的批复后,挂牌价从680万元调整为710万元。
深圳这一案例,从本质上看,与温州并无不同。如果以最初挂牌价680万元计算,其每平米单价达到了8 .43万元。但实际上,在4月1日深圳实施新的评估价之后,该小区评估单价为4 .4万元,即评估总价为354.5万元。续缴20年的土地使用费44940元,仅占评估价的1. 26%。这一比例是合理的,也是务实的。如果以此反观温州传说三分之一甚至二分之一的续缴比例,几乎带有庸人自扰自寻烦恼的意味——无论国土局,还是业主。
著名财经评论员刘晓博对此表示:
1、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设定,对于国家来说,说到底无非是一个税收问题。如果国家把产权赋予个人,则可以激活民间创造财富的热情,而国家可以通过税制设计实现持续税收。如果想通了这个问题,不妨先从城市建设用地入手,将房屋下面的土地所有权无偿赠与个人、企业。于是,所谓土地使用权到期问题也就不存在了。国家对所有不动产征收物业税,税率根据政府实际开支调整。
2、若暂时不能实现上述设想,则应该通过国家层面立法方式,尽快对土地使用权续期问题的细节加以明确。否则,在楼市去库存的关键时刻,“温州事件”将严重打击大家投资性购房的热情。而在非热点城市,政府目前是鼓励投资性购房的。
3、应尊重2007年版《物权法》的规定,承认“自动续期”。也就说,如果到期的时候业主不主动申请续约,则国家默认这套房子自用,不强拆,不强征收土地使用费。如果业主希望出售、继承或者抵押,这时候才需要补交地价。
4、对于主动续约的房屋,土地使用费的交费方式尽量多元化,可以按年缴纳,也可以一次性缴纳。对于一次性缴纳的,给予较大折扣。尽量藏富于民,而不是雁过拔毛。
5、土地续期的政策如果迟迟不明确,“老龄房屋”的交易将越发清淡,甚至逐步停止。从表面上看,这对于开发商卖新楼似乎有利,却打击了投资性购房的热情,此外还给整个社会带来了大量的资产沉淀。
温州最近出现一部分市民,他们正常买卖二手房后却无法完成交易,原因是土地到期了。如果要续期,必须缴纳占房价总额约三分之一的土地出让金。
根据报道内容看,这个“三分之一”,是按现在重新评估的当前土地价格续费。而这个评估价格恰好大体相当于这些房子现在房价的三分之一。
如果我不续费会咋样?按报道看,目前会让你的房子无法交易,不给你办交易手续。
对此,温州国土局是这样解释的:
土地使用权70年的房子,好比4S店里的新车,而只剩两三年使用权的房子,好比开了10多年的二手车,这两者的价值哪个高哪个低,大家一看就知道。
目前房地产市场透明度不足,很多买房人可能没有意识到土地使用权年期对房产价值的意义,房子本身说白了就是砖块水泥,房产的价值很大一部分是来自于土地的价值。
在国家没有具体实施细则的情况下,目前基层国土部门只能参照国有土地出让的做法,先由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土地价格,根据单位地价或折算出楼面地价,算出总的土地出让金,重新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也有专家根据法律条文分析称:你的房子土地使用权到期之后,如果自用,则不用去办理续期,国家也无法拆除你的房子,因为你拥有所有权。但如果你要转让、继承,或者抵押房子,就需要办理土地续期,给土地使用权续费了。
不知您看后有何感想?
全国网友都炸开了锅:这篇新闻具有一定风向标意义。如果各地就此效仿,天都要塌下来了!
其实,这个“产权”并不是从你买房之日计算,而是土地被拍卖后开始计算,所以那些二手房的有效期到底是多少,没有多少人真正能明白。
举个简单例子:
有个王阿姨就是买了这类房中一二手房,面临同样续费而不解,国土局的领导耐心细致地对她做工作说:买剩两三年使用权的房子,好比开了10多年的二手车。所以,您当初买房的时候,就好比用高价买了辆快报废的二手车……
以普遍70年产权为准,到时继承你这笔遗产的人将是你的子女或孙子孙女,他(她)为继承这堆已经70年的水泥砖瓦,将按那时房价的三分之一续费……当他(她)的子女或孙子孙女又继承时,再续费……
有网友问:几年前说好的70年到期免费续期哪去了?
政府从来没说过免费续期。《物权法》只说到期后“自动续期”,没说这个自动是免费给的。而《土地法》则说土地使用权必须由土地使用者支付使用权出让金。
天下可能有一两顿免费的午餐,但土地这事,还是现实点吧。
深圳其实早已破题
续缴土地使用费,应当按什么标准呢?真的是要缴纳物业价值的三分一甚至二分之一吗?或者按温州市国土局土地利用管理处处长张少清的说法,至今没有制度上无法突破或者没有很明确的答复吗?答案是否定的。
其实,成功的案例,深圳已经有了,而且就是今年发生的事情。
3月24日,新浪乐居报道,深圳市福田区一小区业主把产权年限从50年申请至70年,房子从原来680万的挂牌价,调整为710万。今年一月份向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提交递交地价延期申请,2月底拿到批复后涨价。
由于历史遗留问,深圳在同一个小区中,存在年限不同的房源。对于这些20世纪80年代至90年低初建设的安居房、公司福利房、经济适用房等存在同小区不同年限的情况,可递交延期申请。官方回复,约20个工作日可得到批复。
福田区长城大厦小区一位业主向深圳市规土委递交地价延期申请。该商品房房产面积约为80.58平方米,产权年限从50年延期至70年(1985年延长至2055年)。其最终补交的交额为44940元,平均每平方米补了557元。拿到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第一直属管理局的批复后,挂牌价从680万元调整为710万元。
深圳这一案例,从本质上看,与温州并无不同。如果以最初挂牌价680万元计算,其每平米单价达到了8 .43万元。但实际上,在4月1日深圳实施新的评估价之后,该小区评估单价为4 .4万元,即评估总价为354.5万元。续缴20年的土地使用费44940元,仅占评估价的1. 26%。这一比例是合理的,也是务实的。如果以此反观温州传说三分之一甚至二分之一的续缴比例,几乎带有庸人自扰自寻烦恼的意味——无论国土局,还是业主。
著名财经评论员刘晓博对此表示:
1、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设定,对于国家来说,说到底无非是一个税收问题。如果国家把产权赋予个人,则可以激活民间创造财富的热情,而国家可以通过税制设计实现持续税收。如果想通了这个问题,不妨先从城市建设用地入手,将房屋下面的土地所有权无偿赠与个人、企业。于是,所谓土地使用权到期问题也就不存在了。国家对所有不动产征收物业税,税率根据政府实际开支调整。
2、若暂时不能实现上述设想,则应该通过国家层面立法方式,尽快对土地使用权续期问题的细节加以明确。否则,在楼市去库存的关键时刻,“温州事件”将严重打击大家投资性购房的热情。而在非热点城市,政府目前是鼓励投资性购房的。
3、应尊重2007年版《物权法》的规定,承认“自动续期”。也就说,如果到期的时候业主不主动申请续约,则国家默认这套房子自用,不强拆,不强征收土地使用费。如果业主希望出售、继承或者抵押,这时候才需要补交地价。
4、对于主动续约的房屋,土地使用费的交费方式尽量多元化,可以按年缴纳,也可以一次性缴纳。对于一次性缴纳的,给予较大折扣。尽量藏富于民,而不是雁过拔毛。
5、土地续期的政策如果迟迟不明确,“老龄房屋”的交易将越发清淡,甚至逐步停止。从表面上看,这对于开发商卖新楼似乎有利,却打击了投资性购房的热情,此外还给整个社会带来了大量的资产沉淀。
最后给大家支个招,买房一定要看清产权问题:
当土地使用期限到期后,怎么办呢?
来源:新财富杂志(ID:newfortune)